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单位于2024年4月18日对石城县木兰乡卫生院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拟受理。经审查,我单位拟对本项目作出审批意见。
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报告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4年4月18日—2024年4月24日(5个工作日,不计入审批时限内)。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797-5703099
通讯地址:石城县行政审批局(石城县市民服务中心三楼356室)
邮编:342700
公众可以通过信函、传真或其他方式,向我局咨询相关信息,并提出有关意见和建议。
项目名称 |
石城县木兰乡卫生院项目 |
建设地点 |
江西省赣州市石城县木兰乡街上 |
建设单位 |
石城县木兰乡卫生院 |
环评单位 |
赣州环安生态科技有限公司 |
建设项目概况 |
本项目属于Q8423乡镇卫生院项目,位于江西省赣州市石城县木兰乡街上,中心地理坐标:东经116°23′18.524″,北纬26°29′42.315″,项目用地面积1830m2。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建设门诊大楼、住院楼、预防接种楼及相关配套设施和环保设施等,设置床位36张及各功能科室;总投资228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8万元,占比21.05%。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详见《石城县木兰乡卫生院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电子版内容 |
建设项目环评文件电子版 |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石城县行政审批局
2024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