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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贻香酱酒庄园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信息第二次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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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生态环境部《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和江西省环保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规定,现对该项目建设进行公众参与公示。公示内容如下:

1.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方式和途径以及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1)《天贻香酱酒庄园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https://pan.baidu.com/s/1PVaXXL-I_Pv0s5LmcQzmpg 提取码:2psb复制这段内容后打开百度网盘手机App,操作更方便哦。

2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公众需要查阅纸质报告书可向建设单位江西省天贻香实业控股有限公司环评单位(江西水韵环境技术有限公司)致电,具体联系方式如下

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江西省天贻香实业控股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兰

联系电话18296994508

邮箱:284581573@qq.com

通讯地址:江西省赣州市石城县赣江源镇秋溪村凤窝里

邮编:342700

②环评单位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江西水韵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联系人姓名:黄滨

电话:13870772680

邮箱:27217032@qq.com

通讯地址:江西省赣州市章贡区新赣州大道1号中创国际3号楼1215公寓

邮编:341000

3)公众参与调查表的网络链接: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2.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等。

3.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网络连接下载公众意见表并按要求填写后发送至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联系人邮箱,也可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单位索取纸质报告和实名反馈相关意见。

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公众采取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

4.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次公示发布之日起10工作日内。

公告发布单位:江西省天贻香实业控股有限公司

   公告发布时间:2024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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