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区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99.7%,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17微克/立方米,地表水省控断面水质优良比例、国考断面水质优良比例、县级及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达标率均为100%,森林覆盖率75.9%。县城建成区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达到40.1%,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农村生活垃圾定点清运率达到100%。全县未发现污染地块,无突发土壤污染环境事故发生。
城区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99.7%,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17微克/立方米,地表水省控断面水质优良比例、国考断面水质优良比例、县级及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达标率均为100%,森林覆盖率75.9%。县城建成区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达到40.1%,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农村生活垃圾定点清运率达到100%。全县未发现污染地块,无突发土壤污染环境事故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