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监测情况
(一)监测点位
我县城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为河流型水源地(琴江河),监测断面位于自来水厂取水口附近,取水深度为水面下0.5米处,断面名称为:石城县水厂(琴江)。
(二)监测项目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表1的基本项目(24项)、表2的补充项目(5项)和表3的优选特定项目(33项),共62项。
二、评价标准及方法
根据《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进行评价。基本项目按照《地表水环境质量评价方法(试行)》(环办【2011】22号)进行评价,补充项目、特定项目采用单因子评价法进行评价。
三、评价结果
监测结果显示,三季度石城县水厂(琴江)断面均为Ⅱ类水质,水质状况为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