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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城县城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状况报告(2021年四季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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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监测情况

2021年四季度,我县城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共进行了3次监测。

(一)监测点位

我县城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为河流型水源地(琴江河),监测断面位于自来水厂取水口附近,取水深度为水面下0.5米处,断面名称为:石城县水厂(琴江)。

(二)监测项目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表1的基本项目(24项)、表2的补充项目(5项)和表3的优选特定项目(33项),共62项。

二、评价标准及方法

根据《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进行评价。基本项目按照《地表水环境质量评价方法(试行)》(环办【2011】22号)进行评价,补充项目、特定项目采用单因子评价法进行评价。

三、评价结果

监测结果显示,四季度石城县水厂(琴江)断面水质:10月份类,11月份类,12月份Ⅰ类;水质状况总体良好。四季度水质状况详见附表。

附表

石城县城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状况(2021年四季度)

水源名称

(监测断面)

水源类型

监测时间

水质

类别

超标指标及超标倍数

石城县水厂(琴江)

地表水/河流

2021年10月

2021年11月

2021年12月

Ⅰ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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