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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城县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21-203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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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标准农田建设是提升耕地产能,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重要举措,也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任务。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2021年8月国务院批复审定了《全国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21-2030年)》,提出到2022年建成高标准农田10亿亩;到2025年建成10.75亿亩,并改造提升现有高标准农田1.05亿亩;到2030年建成12亿亩,并改造提升现有高标准农田2.8亿亩。2021-2030年新增高效节水灌溉建设任务1.1亿亩。

根据《江西省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21-2030年)》、《江西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加快编制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的通知》(赣农明〔2021〕24号)等精神,各地要全面谋划新时期高标准农田建设,大力推进农业现代化、产业化、规模化发展按照赣州市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21-2030年)》要求,我县2025年累计建成高标准农田20.21万亩,累计改造提升现有高标准农田1.0万亩;到2030年累计建成21.21万亩,累计改造提升2.0万亩;2021-2030年新增高效节水灌溉面积1.3万亩。为此石城县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到各乡镇现场踏勘,深入实地调研,编制了《石城县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21-2030年)》以下简称《规划》

此次规划编制,基于石城县高标准农田建设现状及以往农田建设项目取得的成效,对石城县现阶段高标准农田建设进行分析,阐述当前高标准农田建设面临的新形势、新要求,提出了石城县高标准农田建设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目标任务,明确了建设重点、建设标准、建设内容、建设分区和重大工程、建设监管和管护利用、效益分析、保障措施,为2021-2030年石城县高标准农田建设提供依据。

规划期为2021-2030年,展望到2035年。按照“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同、社会参与、上下联动”的工作格局,扎实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统筹资金,整体推进,集中连片开展“水、土、田、林、路”综合整治,优化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加强耕地和生态环境的保护与建设,提高土地利用率和耕地质量,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增加农民收入,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在今后的石城县高标准农田建设中,依次编制2021、2022、2023等年度实施方案,确保《规划》实施的可操作性,为促进石城县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绿色崛起做出重要贡献。


第一章 总则

一、规划编制背景

2019年中央l号文件提出“修编全国高标准农田建设总体规划,统一规划布局、建设标准、组织实施、验收考核、上图入库”。高标准农田建设专项规划编制,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耕地保护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扎实推动藏粮于地、藏粮于技,紧紧围绕耕地这个要害,以提升粮食产能为首要目标,聚焦重点区域,加强规划布局,统筹整合资金,加大投入力度,完善建设内容,加强建设管理,突出抓好耕地保护、地力提升,加快补齐农田基础设施短板,高质量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为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奠定坚实基础。

根据《国务院关于全国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21-2030年)的批复》(国函〔2021〕86号)和《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加快构建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体系的通知》(农办建〔2021〕8号)要求,为加快构建全省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体系,2021年11月2日,江西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印发了《关于加快编制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的通知》(赣农明〔2021〕24号),要求各地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立足发展新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坚持新增建设和改造提升并重、建设数量和建成质量并重、工程建设和建后管护并重、产能提升和绿色发展相协调,深入调查研究,加强分析论证,创新规划编制手段,高起点、高标准、高质量开展规划编制工作,建立自上而下、衔接协调、责权清晰、科学高效的全省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体系,体现战略性、加强统筹性、提高科学性、强化操作性,确保顺利完成《全国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21-2030年)》下达我省目标任务,为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作出江西贡献。

2021年12月10日,赣州市高标准农田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关于切实抓紧做好当前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的通知》(赣市高标办〔2021〕6号),明确各县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编制原则,按照“下级规划服从上级规划、等位规划相互协调”原则,重点将建设任务落实到地块,明确时序安排,形成规划项目布局图和项目库,纳入项目库项目应达到可行性研究深度,为项目和投资及时落地提前做好准备、打好基础。

高标准农田建设是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的重要举措,是稳定提升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保障国家粮食安全、推动现代农业高质量发展的关键途径。

耕地是农业发展之要、粮食安全之基、农民立命之本,加强耕地保护是国家粮食安全、农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障。“十三五”期间,石城县委、县政府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党委政府关于高标准农田建设以及保障粮食生产能力的要求,大力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着力完善农田基础设施,持续改善农业生产条件,稳步提高粮食生产能力。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的实施,为推进石城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截2020年底,石城县累计完成高标准农田建设面积9.134万亩。

二、规划依据

(一)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年);

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年);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2010年);

4.《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农田保护条例》(2017年);

5.《江西省城乡规划条例》(2010年)。

(二)政策文件

1.《高标准农田建设通则》(GB/T30600-2022);

2.《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加快构建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体系的通知》(农建办2021〕8号);

3.《关于切实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提升国家粮食安全保障能力的意见》(国办发2019〕50号);

4.《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中发2019〕18号);

5.《高标准农田建设评价激励实施办法(试行)》(农建发2019〕1号);

6.《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培育农业农村发展新动能的若干意见》(国发2017〕1号);

7.《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耕地保护和改进占补平衡的意见》(中发2017〕4号);

8.《关于扎实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的意见》(发改农经2017〕331号);

9.《关于加快编制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的通知》(赣农明2021〕24号);

10.《江西省统筹整合资金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管理办法(修订)》(2021年);

11.《江西省高标准农田建设规范(修订)》(2021年);

12.《江西省统筹整合资金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建后管护指导意见》(赣高标准农田组字2019〕3);

13.《关于切实抓紧做好当前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的通知》(赣市高标办2021〕6号);

14.《农业农村部关于印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办法>的通知》(农建发〔2021〕5号);

15.《关于印发<江西省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赣高标准农田办字〔2022〕3号);

16.《石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石城县统筹整合资金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领导小组的通知》(石府办字2017〕125号)。

(三)相关规划文件

1.《全国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21-2030年)》;

2.《江西省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21-2030年)》;

3.《江西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

4.《石城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

5.《赣州市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21-2030年)》;

6.《石城县农业农村现代化“十四五”发展规划》;

7.《石城县过渡期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延续调整方案》;

8.《石城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0-2035年)》

三、规划范围

石城县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范围位于高田镇、木兰乡、丰山乡、小松镇、琴江镇、屏山镇、大由乡、龙岗乡、赣江源镇、横江镇、珠坑乡11个乡镇。涉及范围共23.21万亩,预计到2030年累计建成高标准农田面积21.21万亩,累计改造提升高标准农田面积2.00万亩,2021-2030年新增高效节水灌溉面积1.30万亩。

四、规划期限

规划期限为2021-2030年,展望到2035年。


第二章 发展形势

一、县域基本情况

石城县位于江西省东南部,赣州市东北部,东邻福建宁化县,南抵福建长汀县及本省的瑞金市,西毗宁都县,北靠广昌县;地处东径116°05′46〞至116°38′03〞,北纬25°57′47〞至26°36′13〞之间。自古以来,石城是江西进入闽西粤东必经之地,素有“闽粤通衢”之称。因“环山多石,耸峙如城”而得名。辖高田镇、木兰乡、丰山乡、小松镇、琴江镇、屏山镇、大由乡、龙岗乡、赣江源镇、横江镇、珠坑乡11个乡镇,总人口33.3万人,是客家民系重要发祥地、千里赣江发源地、中央红军长征重要出发地和中国白莲之乡、中国烟叶之乡、中国灯彩之乡、中国民间文化艺术之乡、中国温泉之城。

石城县南北同经长71.8公里,东西纬宽53.7公里,总面积1567.40平方公里。其中林地面积1183.79平方公里,约占总面积的75.5%,耕地面积207.73平方公里,约占总面积的13%。人谓“八山半水一分田,半分道路和庄园”,是个典型的东南丘陵低山地区。东北部群山林立,西南部丘陵连绵,中部地势平坦。

2021年全县GDP增长8.9%,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同口径增长24.8%,增幅列全省第7、全市第2;全年种植粮食作物38.52万亩,烟叶种植面积2.2万亩,白莲种植面积9万亩,打造6个白莲标准化生产示范基地,蔬菜种植面积3.5万亩,新建大棚蔬菜基地11个、面积2543亩。

2-1  石城县区位图

(一)地形地貌

石城县为武夷山脉内部的山盆地,四周山地耸立,武夷山脉呈北东至南面绵延石城东部。山地海拔一般为500米至1000米。石城与福建交界之武夷山脉主峰高达1000米至1300米。西北部山地为广昌南部花岗山地南伸部分,山体高度一般为350米至500米,个别山峰高达700米(图2-2)。西南多变质岩山体,一般高达400米至700米。中心地带为错综分布的砂砾岩丘陵、小盆地及沿河冲积小平原。贡水二级支流琴江,发源于县境北部山地,经大由折西北出境入宁都与梅江汇合。根据地貌成因与形态特征,石城分为侵蚀构造中低山地形、剥蚀构造丘陵地形和构造剥蚀单斜盆地三类。

地质构造属华夏系和新华夏构造,境内出露的最老地层为震旦系,奥陶、志留、石炭,三叠、二叠,第三系等地层,寒武系,泥盆系、侏罗系,第四系呈现小块零星出露。地貌基本属于丘陵低山类型,由于受地质结构的控制,地貌分布有规律,两头大、中间略小,略显哑铃形。四周群山耸崎,峰峦重叠,连绵不断。中部及西部丘陵起伏,琴江两岸地势稍低,境内最高峰为县城东南方和福建省宁化县、长汀两县交界处鸡公岽,海拔1389.9m,最低点是大由乡的桔子窝,海拔173m。

2-2  石城县高程分布图

(二)气象与水文

石城县地处华中气候区与华南气候区的过渡带,属亚热带季风湿润气候。热量丰富、雨量充沛,光照充足,四季分明,平均无霜期286天,年平均气温18.9℃,最热以7月平均气温28.5℃,最冷的1月平均气温7.6℃。年平均降雨量1710毫米,年均降雨天数163.7天。不寒不热,不湿不燥,宜人宜物。

石城县属长江流域鄱阳湖区赣江水系,是江西省多雨县。境内水系发达,河流密布,石城县有大小河流140余条(其中雨面积20Km2以上的有25条),总长1099公里,平均河流密度为0.69公里/平方公里。大小河流中,琴江河为石城主要河道,发源于高田镇金华山,自北向南流经丰山、琴江、屏山、大由等乡镇,境内长92.2公里,控制流域面积1469.1平方公里,平均流量51.4立方米/秒,河面逐渐变宽,上游河宽一般为50米以下,下游一般为100200米,最宽处300余米。

目前全县已建各类水利工程6867座。蓄水工程4255座,其中:中型水库1座,小(1)型水库9座,小(2)型水库39座,山塘4206座。共有陂坝引水工程2458座,提水工程154座。水利工程年可供水量14866m3,占水资源总量的18.9%。

(三)土壤资源

我国土壤分类系统从上至下共设土纲、亚纲、土类、亚类、土属、土种、变种等七级。石城县在不同母质、气候、生物、地形和时间因素的综合影响划分6个土类、13个亚类、39个土属、153个土种。土壤的分布规律是:琴江及其支流两岸冲击地带,为河流冲积物发育的潮土和水稻土的潮沙泥田;低中丘主要为紫色泥页岩类和紫色砂砾岩类发育的紫色土和水稻土的紫泥田;中高丘主要是石英岩类及花岗岩类发育的红壤和水稻土的黄砂泥田,亦有少量泥质类发育的红壤和水稻土的鳝泥田;低中山下部为石英岩类和花岗岩类发育的山地黄红壤;低山上部和中山地带为花岗岩和石英岩类山地黄红壤;中山顶部出现花岗岩类山地草甸土。

根据《石城县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技术报告》(2020.08),无严格管控类耕地分布。

(四)历年高标准农田建设情况

近年来,为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保障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石城县在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区、粮食生产功能区、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集中力量,统筹整合资金,加大力度建设高标准农田。

截至2020年底,石城县累计完上图高标准农田9.134万亩。其中,在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以下简称“两区”)中,建成高标准农田6.52万亩,占“两区”划定面积的32.62%;在永久基本农田中,建成高标准农田7.73万亩,占全县永久基本农田面积的29.76%;在三调耕地中建成高标准农田面积7.72万亩,占三调耕地面积的26.67%。

2-3  2012-2020完成上图入库高标分布图

二、主要成效

(一)农田基础设施不断完善

近年来,通过农田水利建设、农业综合开发、低丘缓坡综合开发利用、高标准农田建设和土地整理等农田建设工程,石城县农田基础设施水平得到极大地提高,基本实现“旱能灌、涝能排、路相通、渠相连”的建设目标。截至202012月,石城县累计完成上图高标准农田9.134万亩不包含2020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面积1.873万亩,为石城县稳定粮食生产能力提供了坚实基础。

(二)耕地质量稳中有升

根据《石城县2015年度耕地质量等别年度更新评价成果》,石城县耕地自然质量分属7-13等之间,其中以8、9等地居多,占比高达94.69%,高田镇、横江镇、琴江镇、小松镇分布较多,占比60.78%;大由乡、丰山乡、龙岗乡、木兰乡、屏山镇次之,占比35.37%;珠坑乡最少,占比仅为3.86%。(注:2015年暂未设立赣江源镇。)

2-1  耕地质量分等明细表

单位:万亩

坐落单位

国家自然等

汇总

大由乡

7-9等

2.55

10-12等

0.08

丰山乡

7-9等

2.98

10-12等

0.02

高田镇

7-9等

3.96

10-12等

0.03

横江镇

7-9等

3.24

10-12等

0.14

龙岗乡

7-9等

1.43

10-12等

0.03

木兰乡

7-9等

1.59

10-12等

0.02

屏山镇

7-9等

2.3

10-12等

0.42

琴江镇

7-9等

5.02

10-12等

0.12

小松镇

7-9等

3.74

10-12等

0.07

珠坑乡

7-9等

1.13

10-12等

0.06

合计

28.93

在珠坑乡塘台村、琴江镇长天村、木兰乡新河村、大由乡濯龙村4个村建立耕地质量长期定位监测点,土壤理化性状、作物产量、肥料使用量等监测数据信息完整,形成了《石城县耕地质量监测报告》。在琴江镇建设了化肥减量增效示范区,在木兰乡、屏山镇建立了秸秆综合利用示范区,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技术示范面积达耕地面积的47.27%。

从历年高标项目验收耕地等别评定情况来看,建成的高标准农田耕地质量平均提高0.5个等别,亩均粮食产能增加100公斤以上,为保障粮食安全提供了重要支撑。

(三)粮食综合生产能力稳步提升

截至2020年底,全县已建成高标准农田面积达到9.134万亩,占全县“三调”耕地总量的26.67%。按照“集中连片、旱涝保收、节水高效、稳产高产、生态友好”的要求,全县持续推动高标准农田“水、土、田、林、路”综合治理,引导促进土地小块并大块,并支持丘陵山区农田“宜机化”改造,有效提升粮食生产规模化、设施化、机械化水平。通过建设高标准农田,有效减少旱涝等灾害影响,降低粮食生产损失5%以上,亩均粮食产能增加100斤以上2021年全县粮食播种面积38.5662万亩粮食总产量2.448亿斤,分别比2016年增长9.6%、22.1%。

(四)农田建设氛围浓厚

近年来,石城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高标准农田建设,把高标准农田建设作为稳定粮食生产的重要抓手,通过强化部门协作,县农业农村自然资源水利财政发改等部门各负其责,合力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不断改善农田基础设施条件,优化农田结构与布局,耕地质量及地力水平得到明显提高,农机作业条件显著改善,深受广大农户的一致好评和上级部门的高度评价。在省、市各级部门的大力支持下,石城县于2017-2020年连续四年荣获省级高标准农田绩效考评先进县。

三、主要问题

(一)可建设耕地条件差

石城县为武夷山脉内部的山盆地,四周山地耸立,平原少,山地丘陵、山垅田多,集中连片较少,零散农田较多。截止2020年底,县内仍有一半以上耕地没有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未整治的大多分布于山区,受地形影响,田块分散,连片面积小,高程落差大,工程施工难度大,农田水利基础设施落后,土壤肥力低,新增耕地潜力有限。

(二)项目建设投入标准偏低

随着物价水平上涨、农村劳动力工资不断提高,砂石等建筑材料价格逐年上涨,高标准农田建设成本也随之上升。石城县是烟草种植大县,烟水工程建设范围广,农民普遍习惯混凝土渠道,再加上石城县是山区县,地势高低不平,流水冲刷力大,对土渠损坏较快,项目建设资金标准对山区县来说标准偏低。据初步测算,丘陵地区高标准农田建设要达到《高标准农田建设通则》八个方面要求,与其他平原田相比,建设成本至少高出一半以上。

(三)建后管护相对滞后

农田建设三分建、七分管。部分高标准农田建成后,仍然存在工程设施产权不明、管护权责不清、管护资金缺乏、管护责任难落实等问题,后续缺少长期监测评价和跟踪督导,一些项目日常管护不到位,设施设备损毁后得不到及时有效修复,常年带病运行,工程使用年限明显缩短。同时,全县洪涝灾害时有发生,导致农田不同程度损毁,这些都影响高标准农田工程持续发挥功能。

(四)科技支撑能力不足

通过充分对接国家农田管理大数据平台,全面承接高标准农田建设历史数据,把农田建设项目相关信息上图入库,建成了农田建设“一张图”监管系统,实现“有据可查、全程监控、精准管理、资源共享”的农田建设数字化管理。但石城县农田建设应用农田数字化监管系统不多,工程建设与农机农艺技术的集成和应用不多,科技创新与成果转化不多。

四、有利条件

“十三五”时期,石城县围绕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高标准农田建设的决策部署,全面落实高标准农田和粮食生产功能区的新建和改造提升任务,成效明显。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是粮食等重要农产品稳产保供的加压期,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被赋予强基保供和保安促稳的双重意义。准确把握农田建设的新使命新要求,谋划新举措新机制,加大高标准农田建设考核力度,层层压实建设任务,切实保障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全面开启高标准农田建设新征程。

(一)政府高度重视

中央一号文件连续多年把高标准农田建设作为乡村振兴的重要内容,系统部署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并安排财政资金项目给予大力支持。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和关注高标准农田建设,将高标准农田建设纳入全县重点督查内容,列入乡村振兴考核评价内容。

(二)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需要

当前正是大力推进乡村振兴的关键期,迫切需要大力建设与现代农业发展相适应的高标准农田,加快补齐农业基础设施短板,提升粮食生产能力,推动农业转型升级,为促进农业高质高效、农村宜居宜业、农民富裕富足提供有力基础支撑。石城地处丘陵山区,田块细碎分散、基础设施薄弱的状况依然存在,对标现代农业发展需求还有很大差距,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紧迫、潜力巨大。

(三)项目建设广受好评

全县建成的高标准农田项目区,土地平整有序、水利设施完善、田间道路畅通、农田水电配套、生态条件良好,得到社会各界高度认可,尤其是受到农民群众普遍欢迎。广大农民对高标准农田建设的态度从不主动、不支持转向主动要求、积极参与,为新一轮高标准农田建设营造了良好的发展环境,尤其在当下高标准农田建设整村推进的环境中显的尤为重要。

(四)实践经验丰富

2017年省统筹整合资金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以来,石城县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在项目建设组织形式、工作机制、实施模式、基础设施布局以及建设内容配套等方面形成了一些好做法,建成了一批土地平整、集中连片、设施完善、农电配套、土壤肥沃、生态良好的高标准农田。率先出台了《石城县农田基础设施建后管护暂行办法》,管护经费纳入县级财政预算,运用“田管家”智慧高标监管平台,采取“巡护分开、各司其职”的建后管护模式,为高质量实施新一轮高标准农田建设提供了坚实的实践基础


第三章 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中全会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全面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中央农村工作会议部署,紧紧围绕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提升粮食产能为首要目标,以农产品主产区为主体,以永久基本农田、粮食生产功能区、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为重点区域,优先建设高标准农田,坚持新增建设和改造提升并重、建设数量和建成质量并重、工程建设和建后管护并重,产能提升和绿色发展相协调,统一组织实施与分区分类施策相结合,注重提质增效,强化监督考核,实现高质量建设、高效率管理、高水平利用,切实补齐农业基础设施短板,确保建一块成一块,提高水土资源利用效率,增强农田防灾抗灾减灾能力,把建成的高标准农田划为永久基本农田,坚决遏制“非农化”、防止“非粮化”,为保障粮食安全提供坚实基础。

二、基本原则

按照“政府主导、部门配合、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县人民政府为高标准农田实施责任主体,协同各部门,既有分工又有协作,科学确定高标准农田建设目标和任务,力求实效,合力推进全县高标准农田建设。

(一)政府主导、农民主体。持续加大公共财政投入保障力度,切实落实县政府投入责任。尊重农民意愿,维护农民权益,积极引导广大农民群众、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各类社会力量参与高标准农田建设。

(二)科学布局、突出重点。衔接国土空间、水资源利用等规划,落实全国和省市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科学确定高标准农田建设布局,优先在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区、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保护区集中力量建设高标准农田。

(三)建改并举、连片推进。在保质保量完成新增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基础上,对2011-2016年建成高标准农田进行改造提升。优先支持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地区、铁路沿线、国道沿线、高速公路沿线以及工作基础好的乡村集中连片建设高标准农田。

(四)绿色生态、土壤健康。坚持山水林田湖草生命共同体理念,将绿色发展理念贯穿于高标准农田建设全过程,切实加强水土资源集约节约利用和生态环境保护,强化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实现农业生产与生态保护相协调,持续提升农业综合生产能力。

(五)因地制宜、综合配套。根据自然资源禀赋、农业生产特征及生产主要障碍因素,因地制宜确定建设重点与内容,统筹推进田土水路林电技管综合治理,达到农田基础设施完备,满足现代农业发展需要。

(六)建管并重、长久生效。落实“县负总责、乡镇监管、村为主体”管护机制,安排管护经费,明确管护主体运用“田管家”智慧高标管护平台,采取巡护分离的管护模式,切实加强高标准农田建后管护工作,确保长久发挥效益。

(七)依法严管、良田粮用。全面上图入库,强化用途管控,对建成的高标准农田实行严格保护,防止非农化。完善种粮激励政策,建成的高标准农田主要集中用于重要农产品特别是粮食生产。

三、规划任务

(一)总体目标

围绕提升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坚持新建与改造提升相结合,集中力量打造集中连片、旱涝保收、节水高效、稳产高产、生态友好的高标准农田。到2025年,全县累计建成高标准农田20.21万亩,改造提升1.0万亩,其中新增高效节水灌溉面积1.14万亩;到2030年,全县累计建成高标准农田21.21万亩,改造提升2.0万亩,新增高效节水灌溉面积1.3万亩。

3-1  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主要指标

序号

指标

目标值

属性

1

高标准农田建设

2022年累计建成高标准农田14.51万亩

约束性

2025年累计建成高标准农田20.21万亩

2025年累计改造提升高标准农田1.0万亩

2030年累计建成高标准农田21.21万亩

2030年累计改造提升高标准农田2.0万亩

2

高效节水灌溉建设

2021-2025年新增高效节水灌溉面积1.14万亩

预期性

2021-2030年新增高效节水灌溉面积1.3万亩

3

新增粮食综合生产能力

新增高标准农田亩均产能提高100公斤以上

预期性

改造提升高标准农田产能不低于当地高标准农田产能的平均水平

4

新增建设高标准农田亩均节水率

10%以上

预期性

5

建成高标准农田上图入库覆盖率

100%

预期性

(二)单项目标

1.田:通过合理归并和平整土地、坡耕地田坎修筑,实现农田规模适度、集中连片、田面平整,耕作层厚度适宜,山地丘陵区梯田化率提高。

2.土:通过土壤改良、增施有机肥和培植绿肥等措施,实现土壤通水透气能力好、保水保肥能力强、酸碱平衡、有机质和营养元素丰富,提高耕地内在质量和产出能力。

3.水:通过加强田间排灌设施建设、推广高效节水灌溉技术等,增加有效灌溉面积,提高灌溉保证率、用水效率和农田防洪排涝标准,实现旱涝保收、高产稳产。

4.路:通过机耕路生产路建设、桥涵配套,合理增加路面宽度,提高道路的荷载标准和通达度,满足农机作业、生产运输要求。

5.林:通过农田林网、岸坡防护、沟道治理等农田防护和生态环境保护工程建设,改善农村生态环境,提高农田防御风沙灾害和防止水土流失能力。

6.电:通过完善农田电网、配套相应的输配电设施,满足农田用电需求,降低农业生产成本,提高农业生产的效率和效益。

7.技:通过工程措施与农艺技术相结合,推广数字农业、良种良法、病虫害绿色防控、节水节肥减药等技术,提高农田可持续利用水平和综合生产能力。

8.管:通过上图入库和全程管理落实建后管护主体和责任、管护资金,完善管护机制,确保建成的工程设施在设计使用年限内正常运行、高标准农田用途不改变、质量有提高


第四章 建设分区和建设任务

根据石城县地形地貌以及省市高标准农田建设分区定位,石城县全域建设区属于低山丘陵区。

按照“先易后难、分类实施”原则,石城县高标准农田建设分为三大类实施,一是已经立项实施基本具备高标准条件的已竣工验收项目;二是现有基础设施条件较好,通过一定的投入,稍加改造后可达到高标准的项目;三是符合高标准农田建设条件,通过全域规划,全域实施、全面整治后可达到高标准的项目。三类项目建设内容、建设重点各有侧重,通过高标准农田建设,使三类项目都达到高标准农田标准。

一、资源潜力与建设任务

(一)资源潜力分析

根据石城县2020年三调年度变更地类图斑、石城县耕地后备资源情况、国家下发稳定耕地与不稳定耕地数据库,分析得出石城县高标准农田资源潜力分布情况,如下表所示。


4-1  石城县高标准农田资源潜力分析表

单位:亩

序号

行政村名称

稳定耕地

河湖耕地

林区耕地

耕地总计

乡镇汇总

乡镇汇总

(稳定耕地)

小计

旱地

水田

1

琴江镇兴隆村

806.66

21.56

785.10

11.00

52.60

870.27

18980.32

18456.94

2

琴江镇西外村

1149.00

22.99

1126.01

3.27

107.00

1259.26

3

琴江镇前江村

658.87

658.87

658.87

4

琴江镇江背村

393.28

393.28

2.97

396.25

5

琴江镇大畲村

1136.89

1136.89

1.32

1138.21

6

琴江镇花园村

552.59

52.11

500.47

0.09

1.11

553.78

7

琴江镇古樟村

1026.80

169.25

857.55

3.27

205.73

1235.80

8

琴江镇濯坑村

1006.08

101.41

904.67

4.82

15.50

1026.39

9

琴江镇汉坑村

1549.90

1549.90

0.06

1549.95

10

琴江镇杉柏村

460.25

460.25

2.88

463.14

11

琴江镇沙段村

348.20

348.20

348.20

12

琴江镇睦富村

485.65

485.65

42.61

528.25

13

琴江镇坝口村

905.30

12.40

892.90

5.41

2.59

913.31

14

琴江镇湖下村

484.70

47.41

437.29

3.17

0.29

488.16

15

琴江镇琴口村

909.22

20.00

889.22

18.90

0.77

928.89

16

琴江镇沔坊村

1306.81

25.99

1280.82

8.12

1314.94

17

琴江镇何坑村

468.00

21.49

446.51

1.97

469.97

18

琴江镇宜福村

1216.58

1216.58

14.87

1231.45

19

琴江镇小别村

1024.22

1024.22

0.38

1.98

1026.58

20

琴江镇长乐村

417.78

25.84

391.93

1.11

418.89

21

琴江镇长天村

699.40

52.32

647.08

1.90

4.34

705.64

22

琴江镇桐坪村

338.15

338.15

3.30

341.45

23

琴江镇坵坊村

1112.62

1112.62

0.03

1112.65

24

小松镇小松村

777.54

30.48

747.06

13.16

40.03

830.73

11387.14

11035.34

25

小松镇罗源村

818.23

11.69

806.54

0.25

61.62

880.10

26

小松镇迳里村

166.93

166.93

1.76

7.29

175.98

27

小松镇耸岗村

173.77

19.06

154.71

1.14

174.92

28

小松镇石田村

617.73

45.87

571.86

27.16

58.78

703.66

29

小松镇瑶上村

866.68

866.68

0.24

1.32

868.24

30

小松镇蜀口村

1701.72

1701.72

4.74

14.83

1721.29

31

小松镇江口村

442.52

11.61

430.92

1.58

0.50

444.60

32

小松镇丹溪村

3481.75

19.66

3462.09

8.21

31.78

3521.74

33

小松镇许坊村

176.03

10.14

165.89

1.56

177.59

34

小松镇桐江村

79.99

79.99

1.40

5.37

86.76

35

小松镇罗溪村

1042.37

1042.37

5.31

37.41

1085.09

36

小松镇新华村

446.51

446.51

26.07

472.58

37

小松镇胜和村

243.57

243.57

0.29

243.86

38

屏山镇屏山村

276.71

72.41

204.30

3.61

26.51

306.83

7574.10

7325.77

39

屏山镇长江村

1003.16

39.78

963.38

13.55

28.66

1045.37

40

屏山镇胜利村

534.04

42.41

491.63

0.61

534.66

41

屏山镇山下村

166.32

166.32

4.30

170.62

42

屏山镇万盛村

894.83

28.20

866.63

4.52

899.35

43

屏山镇新坊村

1479.99

349.98

1130.01

11.51

3.08

1494.58

44

屏山镇罗陂村

293.25

35.53

257.72

17.46

310.72

45

屏山镇新富村

692.98

22.59

670.39

3.99

0.28

697.26

46

屏山镇长溪村

1064.59

193.87

870.72

69.35

0.04

1133.98

47

屏山镇河东村

57.52

57.52

1.46

58.98

48

屏山镇亨田村

498.61

217.27

281.33

33.68

7.34

539.62

49

屏山镇页背村

363.76

48.40

315.36

0.08

18.31

382.14

50

横江镇横江居委会

117.68

30.06

87.62

6.36

16.68

140.73

6845.20

6755.28

51

横江镇横江村

931.87

95.63

836.24

4.17

14.59

950.63

52

横江镇平阳村

666.33

666.33

3.48

6.17

675.98

53

横江镇丹阳村

861.05

861.05

7.22

17.78

886.04

54

横江镇烟坊村

29.04

29.04

29.04

55

横江镇姑溪村

429.81

429.81

429.81

56

横江镇齐贤村

630.09

21.56

608.53

0.38

6.66

637.13

57

横江镇珠玑村

484.08

484.08

1.66

485.74

58

横江镇张坑村

336.89

336.89

1.44

338.33

59

横江镇小姑村

686.64

686.64

2.28

688.92

60

横江镇罗家村

404.58

404.58

1.05

405.63

61

横江镇开坑村

609.66

609.66

609.66

62

横江镇和平村

567.55

567.55

567.55

63

高田镇高田村

320.61

320.61

0.60

5.23

326.44

16116.37

15616.86

64

高田镇田心村

142.23

142.23

3.55

145.78

65

高田镇琴生村

1512.31

1512.31

10.76

35.68

1558.75

66

高田镇湖坑村

476.80

8.51

468.29

24.68

501.48

67

高田镇祠江村

247.11

247.11

1.28

19.42

267.81

68

高田镇郑里村

981.04

981.04

27.93

1008.97

69

高田镇遥岭村

879.17

21.66

857.51

25.40

904.57

70

高田镇胜江村

343.83

343.83

2.91

43.85

390.59

71

高田镇新坪村

323.02

323.02

64.33

387.35

72

高田镇岩岭村

1252.36

12.81

1239.55

16.17

23.13

1291.66

73

高田镇上柏村

2566.05

2566.05

13.36

23.08

2602.49

74

高田镇大秀村

1039.14

9.46

1029.68

6.84

32.12

1078.09

75

高田镇朱家村

1380.53

1380.53

5.58

1386.10

76

高田镇堂下村

981.11

981.11

3.31

17.32

1001.74

77

高田镇桂竹村

927.89

19.27

908.62

1.09

0.97

929.95

78

高田镇礼地村

1810.48

1810.48

12.36

10.94

1833.77

79

高田镇黄柏村

433.17

433.17

67.65

500.83

80

赣江源镇秋溪村

897.25

69.15

828.10

28.04

4.44

929.72

8318.82

8158.75

81

赣江源镇洋和村

581.06

581.06

6.07

0.41

587.53

82

赣江源镇友联村

796.66

357.02

439.64

17.47

1.80

815.93

83

赣江源镇罗云村

1381.99

109.27

1272.72

17.17

31.94

1431.10

84

赣江源镇洋地村

1272.56

15.84

1256.72

51.30

1323.86

85

赣江源镇石溪村

508.46

508.46

508.46

86

赣江源镇瑞坑村

1049.19

1049.19

0.29

0.55

1050.04

87

赣江源镇泮别村

925.15

925.15

0.59

925.73

88

赣江源镇迳口村

746.43

746.43

746.43

89

木兰乡木兰村

1182.37

1182.37

5.28

28.26

1215.91

6917.77

6769.36

90

木兰乡小琴村

517.85

517.85

1.44

6.31

525.60

91

木兰乡田江村

1266.01

1266.01

14.93

1280.94

92

木兰乡杨坊村

1671.74

54.00

1617.74

9.48

10.27

1691.49

93

木兰乡陈联村

200.32

200.32

200.32

94

木兰乡新河村

376.42

376.42

1.96

38.39

416.76

95

木兰乡东坑村

1554.66

1554.66

1.02

31.08

1586.75

96

丰山乡丰山村

457.53

457.53

0.27

25.08

482.88

5733.57

5619.93

97

丰山乡陈江村

2272.89

2272.89

6.83

33.12

2312.83

98

丰山乡大琴村

746.03

746.03

0.08

1.28

747.39

99

丰山乡沿沙村

541.99

541.99

4.63

27.02

573.65

100

丰山乡福村村

1601.50

13.49

1588.00

3.88

11.44

1616.82

101

大由乡大由村

272.67

36.08

236.59

24.27

3.55

300.48

2449.05

2375.97

102

大由乡河斜村

104.98

104.98

1.15

106.13

103

大由乡下伊村

212.87

212.87

212.87

104

大由乡罗田村

1483.13

1483.13

1.73

28.52

1513.38

105

大由乡兰田村

37.61

37.61

0.29

37.89

106

大由乡水南村

88.21

88.21

1.01

89.22

107

大由乡濯龙村

47.63

47.63

3.45

0.81

51.89

108

大由乡高背村

128.87

128.87

3.70

4.61

137.18

109

龙岗乡龙岗村

1404.26

48.04

1356.22

20.06

29.85

1454.17

8639.50

8441.12

110

龙岗乡新南村

980.24

11.74

968.50

51.77

2.12

1034.13

111

龙岗乡下迳村

2607.94

94.44

2513.50

43.31

24.77

2676.02

112

龙岗乡绿水村

1911.97

1911.97

1.93

12.56

1926.46

113

龙岗乡新龙村

620.86

10.53

610.33

8.17

1.92

630.96

114

龙岗乡水庙村

915.86

915.86

0.94

0.97

917.76

115

珠坑乡珠坑村

451.06

62.22

388.85

2.28

0.50

453.84

3858.51

3846.40

116

珠坑乡塘台村

698.30

115.68

582.62

0.03

1.80

700.13

117

珠坑乡三和村

1494.63

36.92

1457.71

0.13

1494.76

118

珠坑乡坳背村

251.29

128.49

122.80

0.07

251.36

119

珠坑乡竹溪村

202.90

127.65

75.26

1.42

204.33

120

珠坑乡高玑村

657.18

11.06

646.12

3.50

0.01

660.70

121

珠坑乡良溪村

91.02

91.02

2.37

93.39

总计

94401.71

3416.45

90985.26

669.77

1748.86

96820.34

96820.34

94401.71

备注:1.本次耕地资源的中坡度等级均小于5级;2.已扣除历年土地整理项目(截止2021年底)、历年报批范围、允许建设区、生态保护红线、退耕还林、合法采矿权等禁建区。


综合现有耕地资源、永久基本农田分布、生态保护红线、坡度图与已建成高标准农田的空间分析,结合连片度要求、耕地稳定种植,全县耕地范围内剩余可建高标准农田潜力9.44万亩(其中不包含2020年高标准农田面积1.873万亩和2021年高标准农田面积3.50万亩)。

2011-2016年共建成高标准农田3.09万亩,扣除土规允许建设区、生态保护红线、合法采矿权、历年报批范围、自然保护地后,改造提升潜力总计2.53万亩。

因此,去除重叠图斑后,石城县2021-2030年高标准农田新建潜力14.49万亩,改造提升潜力2.53万亩。

(二)建设任务布局

根据石城县高标准农田新建资源潜分析,结合赣州市下达石城县的建设任务,全县到2025年累计需建成20.21万亩,改造提升1.0万亩,其中新增高效节水灌溉面积1.14万亩;到2030年累计需建成21.21万亩,改造提升2.0万亩,新增高效节水灌溉面积1.3万亩。综合考虑各乡镇农田现状、资源潜力和开发建设需要,合理确定各乡镇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主要依据各乡镇耕地面积和坡度在25°以下的耕地面积,地方农田保护任务,适当突出基本农田保护示范区、高标准农田示范建设区。


4-2  石城县各乡镇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分布表

单位:亩

序号

座落村名称

2021年度

2022年度

2023年度

2025年度

2026年度

新建高标

田块数量

高效节水

新建高标

田块数量

高效节水

新建高标

田块数量

高效节水

改造提升

田块数量

高效节水

新建高标

田块数量

改造提升

田块数量

高效节水

1

大由乡大由村

3008.1

133

500

2

大由乡高背村

447.37

33

400

3

大由乡河斜村

1367.54

142

4

大由乡兰田村

3444.26

199

5

大由乡罗田村

911.15

51

100

6

大由乡水南村

2205.17

104

400

7

大由乡王沙村

2041.23

113

825.91

35

8

大由乡下伊村

110.35

11

9

大由乡濯龙村

1157.35

96

100

10

丰山乡陈江村

2121.34

84

11

丰山乡大琴村

710.32

41

12

丰山乡丰山村

448.99

20

13

丰山乡福村村

1279.71

40

200

372.87

46

14

丰山乡河田村

2449.54

195

400

489.86

17

100

15

丰山乡上坑村

1224.32

138

150

150.68

14

16

丰山乡下坑村

1899.07

118

200

17

丰山乡下湘村

1344.81

105

150

152.47

3

18

丰山乡沿沙村

324.29

11

90

19

赣江源镇迳口村

662.34

40

20

赣江源镇罗云村

1200.96

62

300

21

赣江源镇泮别村

699.93

39

22

赣江源镇秋溪村

854.93

44

352.87

39

100

23

赣江源镇瑞坑村

984.47

41

24

赣江源镇石溪村

554.65

23

25

赣江源镇洋地村

1195.36

60

26

赣江源镇洋和村

446.86

27

230

71.6

5

27

赣江源镇友联村

423.81

17

19.29

2

28

高田镇大秀村

859.76

37

29

高田镇高田村

30

高田镇桂竹村

737.08

29

31

高田镇湖坑村

183.18

2

100

32

高田镇黄柏村

306.65

15

33

高田镇礼地村

1132.43

31

240

34

高田镇琴生村

1280.73

66

270

35

高田镇上柏村

2079.46

48

280

36

高田镇胜江村

2472.44

145

160.97

6

37

高田镇堂下村

866.82

30

38

高田镇田心村

39

高田镇新坪村

2206.64

91

1100

40

高田镇岩岭村

641.8

31

41

高田镇遥岭村

728.78

40

42

高田镇郑里村

400.33

17

43

高田镇朱家村

1070.41

36

44

横江镇丹阳村

848.32

74

200

45

横江镇姑溪村

358.24

25

190

46

横江镇和平村

560.37

28

47

横江镇横江村

689.86

31

48

横江镇开坑村

447.61

29

49

横江镇罗家村

329.07

18

50

横江镇平阳村

577.12

26

51

横江镇齐贤村

485.09

25

52

横江镇小姑村

589.83

30

53

横江镇烟坊村

54

横江镇张坑村

255.42

32

55

横江镇珠玑村

418.81

30

56

龙岗乡龙岗村

1307.49

124

57

龙岗乡绿水村

1604.38

124

58

龙岗乡水庙村

708.29

85

59

龙岗乡下迳村

1854.92

81

240

219.21

4

60

龙岗乡新龙村

531.51

42

61

龙岗乡新南村

873.34

77

100

62

木兰乡东坑村

1346.68

77

220

63

木兰乡木兰村

986.3

53

300

358.74

27

64

木兰乡田江村

872.97

59

360

65

木兰乡小琴村

246.68

12

838.6

72

66

木兰乡新河村

15.49

1

67

木兰乡杨坊村

12.27

1

958.03

56

150

68

屏山镇河东村

69

屏山镇亨田村

122.46

19

307.39

15

210

51.18

2

178.22

12

70

屏山镇罗陂村

288.51

12

71

屏山镇屏山村

1853.8

80

500

14.92

1

72

屏山镇胜利村

502.7

29

73

屏山镇万盛村

679

38

360

708.7

64

200

74

屏山镇新坊村

127.75

3

997.58

35

430

566.08

74

75

屏山镇新富村

559.3

26

349.1

26

76

屏山镇页背村

1138.38

121

304.57

25

77

屏山镇长江村

1035.98

57

78

屏山镇长溪村

673.91

20

450

72.59

7

79

琴江镇坝口村

240.21

5

80

琴江镇大畲村

740.61

36

480

216.64

3

81

琴江镇古樟村

511.66

15

130

82

琴江镇汉坑村

1427.94

37

83

琴江镇湖下村

629.84

17

937.43

69

84

琴江镇花园村

550.21

16

85

琴江镇江背村

306.84

5

86

琴江镇沔坊村

864.35

30

110

123.57

15

87

琴江镇睦富村

232.65

10

88

琴江镇前江村

674.73

21

89

琴江镇琴口村

541.93

25

90

琴江镇坵坊村

1375.72

100

881.91

63

200

91

琴江镇沙段村

2532.27

154

192.15

13

92

琴江镇杉柏村

808.86

55

93

琴江镇桐坪村

37.53

5

94

琴江镇小别村

1081.24

75

1000

1020.16

35

200

95

琴江镇兴隆村

198.54

5

96

琴江镇宜福村

867.1

32

97

琴江镇长乐村

986.78

49

98

琴江镇长天村

333.15

9

99

琴江镇濯坑村

879.74

38

100

100

小松镇丹溪村

76.96

1

3012.57

88

200

101

小松镇江口村

1221.13

90

337.72

20

200

102

小松镇迳里村

1968.42

100

103

小松镇罗溪村

660.91

34

104

小松镇罗源村

1792.4

96

488.63

26

105

小松镇胜和村

196.44

12

106

小松镇石田村

24.77

3

215.92

20

373.8

32

107

小松镇蜀口村

2401.34

101

1128.5

27

200

272.28

5

108

小松镇耸岗村

891.77

62

300

109

小松镇小松村

2377.03

127

258.26

4

251.93

24

110

小松镇新华村

392.41

14

111

小松镇瑶上村

643.91

20

270

89.76

6

112

珠坑乡坳背村

245.4

27

113

珠坑乡高玑村

625.31

53

100

114

珠坑乡三和村

1056.91

82

190

115

珠坑乡塘台村

264.4

23

484

67

116

珠坑乡珠坑村

148.53

6

176.82

16

630.39

90

117

珠坑乡竹溪村

189.61

30

总计

35000

2043

3500

50000

2211

5700

7000

439

900

10000

697

1300

10000

612

10000

922

1600


从上表可知,2021-2030年新增高标建设任务主要集中在琴江镇、小松镇、高田镇和丰山乡,分别占总任务的17%、17%、13%和10%,其他乡镇零星分布;改造提升任务主要分布在丰山乡、大由乡、屏山镇,分别占总任务的40%、20.9%和9.95%,其他少量分布在琴江镇、小松镇、赣江源镇、木兰乡和珠坑乡。

二、区域布局与建设重点

(一)县域耕地分布现状

根据2020年三调年度变更数据显示,石城县现状耕地面积28.93万亩(含“两区”划定面积19.99万亩,永久基本农田面积25.96万亩),其中水田面积26.35万亩,占比91.08%。

4-1  石城县现状耕地资源分布图


4-3  耕地现状情况一览

单位:万亩

乡镇名称

现状耕地面积

两区划定

永久基本农田

耕地面积

耕地

25度以下)

其中:水田

占比

(水田/耕地)

两区面积

占比

(两区/耕地)

永农面积

占比

(永农/耕地)

琴江镇

5.14

5.10

4.60

89.54%

3.08

59.84%

4.08

79.38%

小松镇

3.82

3.78

3.66

95.94%

2.95

77.25%

3.43

89.96%

屏山镇

2.72

2.72

2.30

84.62%

1.50

55.06%

2.16

79.41%

横江镇

1.62

1.61

1.49

91.57%

0.90

55.20%

1.43

88.05%

高田镇

3.99

3.86

3.75

94.13%

2.99

75.03%

4.53

113.64%

赣江源镇

1.76

1.75

1.55

88.09%

1.17

66.69%

1.57

89.46%

木兰乡

1.61

1.60

1.55

96.31%

1.35

84.36%

1.58

98.44%

丰山乡

3.00

3.00

2.90

96.65%

2.52

83.94%

2.77

92.31%

大由乡

2.62

2.62

2.26

86.15%

1.83

69.70%

2.20

83.98%

龙岗乡

1.46

1.46

1.28

87.65%

0.97

66.57%

1.22

83.31%

珠坑乡

1.19

1.18

1.00

84.16%

0.73

61.42%

0.98

82.53%

总计

28.93

28.67

26.35

91.07%

19.99

69.10%

25.96

89.74%

备注:表格上永久基本农田数据为最新三调耕地成果数据。


截至2020年12月,石城县累计完成上图高标准农田9.134万亩。三调耕地面积中已建成高标准农田面积为7.72万亩,占比26.67%。其中,琴江镇高标建成面积0.63万亩,占比12.01%;小松镇高标建成面积0.91万亩,占比23.79%;屏山镇高标建成面积0.92万亩,占比33.72%;横江镇高标建成面积0.09万亩,占比5.46%;高田镇高标建成面积1.08万亩,占比27.03%;赣江源镇高标建成面积0.32万亩,占比18.14%;木兰乡高标建成面积0.62万亩,占比38.71%;丰山乡高标建成面积1.82万亩,占比60.59%;大由乡高标建成面积0.80万亩,占比30.56%;龙岗乡高标建成面积0.16万亩,占比10.27%;珠坑乡高标建成面积0.38万亩,占比32.05%。

“两区”面积中已建成高标准农田面积为6.52万亩,占比32.62%;其中,丰山乡高标准农田整治面积已达乡镇“两区”面积一半以上,屏山镇、木兰乡、珠坑乡、大由乡、高田镇高标准农田整治面积已达乡镇“两区”面积三分之一左右,整治面积占比不足三分之一的乡镇为横江镇、赣江源镇、龙岗乡、琴江镇、高田镇、小松镇。

永久基本农田面积中已建成高标准农田面积为7.73万亩,占比29.76%;其中,丰山乡高标准农田整治面积已达乡镇永久基本农田面积一半以上,屏山镇、木兰乡、珠坑乡、大由乡高标准农田整治面积达乡镇“两区”面积三分之一以上,整治面积占比不足三分之一的乡镇为横江镇、赣江源镇、龙岗乡、琴江镇、高田镇、小松镇。具体数据详见表4-4。


4-4  历年高标建设情况一览表

单位:万亩

乡镇名称

高标建设

规模

现状耕地面积

两区划定

永久基本农田

耕地面积

其中:高标

占比

(高标/耕地)

两区面积

其中:高标

占比

(高标/两区)

永农面积

其中:高标

占比

(高标/永农)

琴江镇

0.78

5.14

0.62

12.01%

3.08

0.40

13.05%

4.08

0.48

11.78%

小松镇

1.08

3.82

0.91

23.79%

2.95

0.83

28.15%

3.43

0.94

27.37%

屏山镇

1.07

2.72

0.92

33.72%

1.50

0.66

44.10%

2.16

0.93

43.08%

横江镇

0.102

1.62

0.09

5.46%

0.90

0.07

7.94%

1.43

0.09

5.96%

高田镇

1.24

3.99

1.08

27.03%

2.99

0.98

32.77%

4.53

1.07

23.62%

赣江源镇

0.35

1.76

0.32

18.14%

1.17

0.23

19.71%

1.57

0.29

18.54%

木兰乡

0.76

1.61

0.62

38.71%

1.35

0.57

41.83%

1.58

0.66

41.73%

丰山乡

2.211

3.00

1.82

60.59%

2.52

1.64

64.95%

2.77

1.89

68.13%

大由乡

0.90

2.62

0.80

30.56%

1.83

0.66

36.19%

2.20

0.81

36.77%

龙岗乡

0.181

1.46

0.16

11.27%

0.97

0.14

14.09%

1.22

0.15

12.40%

珠坑乡

0.46

1.19

0.38

32.05%

0.73

0.34

47.04%

0.98

0.42

42.78%

总计

9.134

28.93

7.72

26.67%

19.99

6.52

32.62%

25.96

7.73

29.76%

备注:表格上永久基本农田数据为最新三调耕地成果数据。


(二)区域建设重点

石城县2021年-2030年规划新建10.20万亩高标准农田,参考高标准农田新建潜力分布情况,新建资源主要分布在琴江镇、小松镇、高田镇、龙岗乡、赣江源镇。

石城县2021年-2030年规划改造提升高标准农田2.00万亩。“十二五”以来建成的高标准农田项目数据为基准,结合最新三调耕地成果数据,参考高标准农田质量等级情况,对2011-2016年建设、质量等级为基本符合和需要改造提升的农田纳入规划期改造提升范围。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区域主要分布在屏山镇、大由乡、丰山乡。

高标准农田新建和改造提升区域具体空间布局详见附图1和附图2。

三、县域重点建设工程

(一)高标准农田建设示范工程

充分挖掘潜力,推进落实新建高标准农田任务区块,按照“集中连片、旱涝保收、节水高效、稳产高产、生态友好、抗灾能力强,与现代农业生产和经营方式相适应”标准,重点在琴江镇、小松镇、高田镇、龙岗乡、赣江源镇等落实新建高标准农田区域每年选择至少一处区域(集中连片500亩以上)打造高标准农田建设示范点,并因地制宜推进实施高效节水灌溉。

(二)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示范工程

按照“集中连片”、“缺什么补什么”原则,对2011-2016年各部门建设标准低、损毁严重的高标准农田进行改造提升。主要从石城县琴江河流域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项目、石城县河流域高标准农田建设示范工程、石城县丰山乡等三个乡土地整理项目、石城县丰山河流域高标准农田建设示范工程、石城县2016年基本烟田土地整理项目、石城县2015年土地治理项目、石城2014年第一批、第二批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中选取。优先在上述区域内的“三线一区”(即高速、铁路、国道沿线和旅游风景区)位置,选取一批相对集中连片、具备一定规模区域,综合实施土地平整、土壤改良、灌溉与排水、田间道路、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护、农田输配电等工程,打造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示范工程。

)山地丘陵梯田化改造示范工程

石城县属于赣南丘陵地区,地貌以中、低山和丘陵为主,地势呈东、西、北三面高,向南逐渐倾斜形成小盆地。在规划期内实施山地丘陵区梯田化改造高标准建设示范工程,提高山地丘陵区梯田化率和农机作业便利度。优化地块布局,实现以条带状分布为主,延长机械作业线路。通过开挖回填土壤等工程措施,修建地块进出坡道、完善田间道路。合理布局沟渠,兼顾农业机械通行需要,深开围沟、背沟,少开或浅开厢沟。通过秸秆还田、绿肥种植、粪肥施用等生态培肥方式,结合深松、旋耕等农业机械化措施,培肥熟化土壤,提升地力。

)绿色高标准农田建设示范工程

按照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的要求,突出“护绿、增绿、用绿”建设内容,开展耕地质量提升,确保达到较高的肥力水平,有机质含量、全氮、有效磷、速效钾等养分含量丰富,土壤酸碱度适宜,耕作层厚度、水溶性盐总量等指标达到高标准农田建设要求。推进主导品种、主推技术、统防统治、测土配方施肥等农业技术应用,通过加强耕地地力、生态系统保护,强化农田面源污染防控,推行生态林网、生态路网和生态水网建设,集成推广绿色高质高效技术,提升农田生态保护能力和耕地自然景观水平,打造集耕地质量保护提升、生态涵养、面源污染防治和田园生态景观改善为一体的高标准绿色生态农田。

(五)高标准农田数字化管护全覆盖示范工程

建立健全“县负总责、乡镇监管、村为主体”的建后管护机制,推广运用“田管家”智慧高标信息化监管平台,打造高标准农田建后管护全覆盖示范工程。将全县高标准农田纳入建后管护范围,探索巡管分离模式,每个行政村安排一名巡查人员,上报巡查情况,交由维养人员定期管护,实现科学、合理、高效的高标准农田建后管护新机制


第五章 建设标准和建设内容

一、建设标准

落实国家、省、市三级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上位规划,统筹考虑高标准农田建设的农业、水利、土地、林业、电力、气象等因素,围绕农田生产能力、灌溉能力、通行运输能力、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护能力、机械化水平、科技应用水平、建后管护能力、耕地质量监测能力等建设内容,结合国土空间、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水资源利用等规划,紧扣高标准农田建设的田、土、水、路、林、电、技、管八个方面要求,加快构建科学统一、层次分明、结构合理的高标准农田建设标准体系。

以提升粮食产能为首要目标,兼顾重要农产品生产,坚持数量、质量、生态相统一。新增建设和改造提升高标准农田应严格执行《高标准农田建设通则》《江西省高标准农田建设规范(试行)》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统筹抓好农田配套设施建设和地力提升,确保工程质量与耕地质量。鼓励采用新材料、新技术、新方法建设高标准农田,大力推广高效节水灌溉技术应用,探索开展绿色农田建设和智能控制、信息服务等“智慧农业”示范。

二、建设内容

(一)田块整治

根据《江西省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21-2030年)》划分标准,石城县属于低山丘陵县,主要以修筑梯田为主。需充分考虑水土光热等资源环境条件,根据不同区域地形地貌、作物类型、机械作业效率和农业生产气候等因素,因地制宜,合理区分。其中对于起伏较大的山坡丘陵地区,实行“小田变大田”模式,修筑缓坡梯田,并配套坡面防护设施,梯田长边宜平行等高线布置,水田区耕作田块内部布置格田,提高水利设施灌溉效率。通过客土填充、剥离回填表土层等措施平整土地,合理调整农田地表坡降,方便农田耕作,提高灌溉排水效率,耕作层土壤肥力、资源利用率等量化指标满足粮食高产稳产要求。在相对平坦的耕地集中连片区域,以修筑条田(方田)为主,合理确定田块程度和宽度,控制田面高差,提高田块归并程度,实现耕作田块相对集中,提升机械化水平。田块规格和平整度满足标准化种植、规模化经营、机械化作业、节水节能等农业科技应用要求,增强农田保土、保水、保肥能力。主要建设内容包括耕作田块修筑工程和耕作层地力保持工程。

建成后,农田土体厚度50cm以上,水浇地和旱地耕作层厚度25cm以上,水田耕作层厚度20cm左右;水田格田内田面高差不超过±3cm,水浇地畦田内田面高差不超过±5cm,丘陵山区梯田化率高于90%。

(二)土壤改良

通过工程、机械、化学、生物等措施,治理过沙、过黏、酸化土壤。采取秸秆还田、增施有机肥、种植绿肥等方式,增加土壤有机质,治理退化耕地,改良土壤结构,提升土壤肥力。推广合理轮作模式,减轻连作障碍,改善土壤生态环境,实施测土配方施肥,促进土壤养分平衡。

建成后,水田土壤有机质达到2%以上,旱地土壤有机质达到1%以上,土壤pH值逐步提高到5.5以上,耕地质量等别宜达到8等以上,土壤的容重、阳离子交换量、有效磷、速效钾、微生物碳量等其他物理、化学、生物指标达到当地自然条件和种植水平下的中上等水平。

(三)灌溉与排水

在提供充分水源保障基础上,按照“旱能灌、涝能排”、灌溉与排水并重要求,合理配套建设、改造输配水渠(管)、排水沟(管)、泵站及渠系建筑物,完善农田灌溉排水设施。因地制宜推广渠道防渗、管道输水灌溉和喷微灌等节水措施,提高农业灌溉用水效率。倡导建设生态型灌排系统,保护农田生态环境。主要建设内容包括输水工程、喷微灌工程、排水工程、渠系建筑物工程、泵站工程等。

建成后,田间灌排系统完善,输、配、灌、排水及时高效,灌溉水利用效率明显提高,水田灌溉设计保证率不低于90%,水浇地、旱地不低于75%,管道输配水灌溉不低于95%,满足灌溉设计保证率的农田面积不低于90%,排水标准达到10年一遇,一日暴雨三日排至作物耐淹水深。

(四)田间道路

按照区域生产作业需要和农业机械化要求,优化机耕道、生产路布局,整修田间道路,充分利用现状农村公路,因地制宜确定道路密度、宽度等。田间道(机耕道)宽度宜为3.5m,路面宜采用碎石、瓜子片等材质;生产路宽度不宜超过3m,路面宜采用素土等材质。合理配套建设农机下田坡道、桥涵、错车点、末端掉头点等附属设施,提高农机作业便捷度。倡导建设生态型田间道路,减少道路及附属设施对生态的不利影响。

建成后,田间道路直接通达的田块数占田块总数的比例达到90%以上,满足农机机械化作业、农资运输以及其他农业生产活动要求。

(五)农田防护与生态保护

根据因害设防原则,与田块、沟渠、道路等相结合,与周边环境相协调,实施农田林网、岸坡防护和治理等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持工程。林带结合农田沟渠配置,不显著遮挡农作物阳光;坡面防护合理布置截水沟、排洪沟等坡面水系工程,系统拦蓄和排泄坡面径流;以小流域为单元,采用谷坊、沟头防护等沟道治理措施,全面规划,综合治理;因地制宜构建生态沟渠和塘堰湿地系统,充分发挥生态沟塘对农业污染物的净化能力。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农田林网工程、岸坡防护工程、沟道治理工程和坡面防护工程。

建成后,区域内受防护的农田比例高于90%,防洪标准达10-20年一遇。

(六)农田输配电

满足泵站、机井以及信息化工程等电力保障所需强电、弱电以其他农田建设必要的工程,如田间定位监测点配套设备和设备、农机具等。输配电设施布设应与田间道路、灌溉与排水等工程相结合。主要建设内容包括输电线路工程、变配电工程以及其他工程。建成后,实现农田机井、泵站等供电设施完善,电力系统安装与运行符合相关标准,用电质量和安全水平得到提高。

(七)科技服务

依据《耕地质量等级》(GB/T33469),开展耕地质量等级调查评价。建立高标准农田耕地质量长期定位监测点,跟踪监测耕地质量变化情况,推广免耕少耕等技术,持续提升耕地质量。推进数字农业、良种良法良机、科学施肥、病虫害综合防治等农业科技应用,科学合理利用高标准农田。

建成后,田间定位监测点布设密度符合要求,农田监测网络基本全覆盖,科学施肥施药技术基本全覆盖,良种覆盖率、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明显提高。

(八)管护利用

建立日常管护巡查制度,重点加强项目田间道路、灌排系统、农田防护、输配电等工程的管护,及时修复损毁工程。机耕路维持路面平整,路沿石、砖完好平直,无杂草杂物,保持畅通,路碑、标志保持完好无损,清洁卫生;井、泵、进房、管道、桥、涵、闸、井台、渠道、出水口、配电等设施完好、正常运行;渠道及时除草、疏浚。推广运用“田管家”智慧高标管护平台,探索巡护分离的管护模式,用“田管家”数字化平台为“巡护”助力“高标”添加“智慧”


第六章 县域水资源利用与环境影响分析

一、县域水资源分布情况

石城地处贡水二级支流上游区。境内水系发达,河流密布,以琴江河为主流,岩岭河、大琴河、石田河、罗陂河、横江河、秋溪河为支流。境内大小河流140余条,计程1099千米,平均河网密度每平方千米0.69千米。隶属赣江水系。

石城县多年平均地表水径流量为17.36亿m3,耕地灌溉亩均用水量805m3,高于全市平均水平598m32020年度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为0.514。多年平均浅层地下水资源量达28.4亿m3,水质级别为Ⅱ、Ⅲ级,矿化度为0.19/平方米,水质较好。

全县大小河流中,除西北部罗溪、白家礤溪,直接汇入宁都梅江以及南部水庙溪、石潦河(属赣江源镇)、上洞溪流入瑞金绵江外,其余均在石城境内汇入琴江。

(一)水资源状况

1.主流

琴江河:为石城境内主河道,发源于高田镇金华山。高田镇境内汇集上温寮、生源诸水,自北向南流经丰山、琴江、屏山、大由等乡(镇),入大由乡后,折向西南于龙下渡出境,至宁都县黄石与梅江汇合。石城境内全长92.2千米,控制流域面积1469.1平方千米。多年平均流量51.4立方米/秒,平均比降1.62%。上游河道狭小,一般为50米以下,天然落差大。中下游进入琴江镇后,汇集众多支流,河面逐渐变宽,一般为100-200米,最宽处达300余米,河床坡降逐渐平缓,自坝至龙下渡,平均比降仅0.78%。沿江两岸多为低山与冲积台地,集中了大片耕地,河床由细沙、砾石组成。

2.支流

岩岭河:岩岭河发源于高田镇上柏村,水流由东北向西南,绕岩前岭,汇发源于礼地青岗家之小坑河,经福村养马塅汇入琴江。主流长22.4千米,控制流城面积98平方千米,多年平均流量3.05立方米/秒。天然落差大,平均比降为18%。河床为岩石、砾石结构。水能开发条件好。

大琴河:发源于木兰乡池溪,古称池家场水。木兰境内纳角山背小溪,水流自北向南,由丰山上坑村里纳木兰间,从琴江镇琴口汇入零江。主流长35.3千米,控制流域面积148.4平方千米,多年平均流量4.73立方米/秒,平均比降3.5%。河床为粗沙组成,因沿途两岸水土流失严重,含沙量为全县河流之首。

石田河:古称坝水,发源于小松镇胜和村。水流由西北向东南,纳小松、桐江、丹溪、案上、江下、胜和、长乐诸水,由琴江镇坝口汇入琴江。主流长31.1千米,控制流域面积182.4平方千米,多年平均流量5.97立方米/秒,平均比降5.6%。河床由岩石、砾石、粗沙组成。

罗陂河:发源于宁都上寨上段,水流自西流向东南,经屏山罗陂、新坊,由长溪大坝脑汇入琴江。全程20.45千米,控制流域面积92.1平方千来,多年平均流量2.85立方米/秒,平均比降3.9%。河床为岩石、砾石、粗沙组成。

横江河:发源于宁化县淮土桥下,水流自东南向西北,经横江、屏山等乡(镇),由贯头陂汇入琴江。全程46.8千米,控制流域面积216.2平方千米,多年平均流量6.87立方米/秒,平均比降4.75%。河床为岩石、砾石、粗沙组成

此外,石城境内较大的溪流还有丰山乡的沿沙河、沿地河,琴江镇的沔坊河、沙塅河、大畲河,龙岗乡的龙岗河,大由乡的罗田河、赣江源镇的秋溪河等。

3.水库

石城境内有中型水库一座(岩岭水库),小(一)型水库有小坪湖、大昌坝、磜头尾、七里迳、大塘、征鹏坑、南坑、石罗滩、阳谷等9座水库

6-1  蓄、工程一览表

工程类别

单位

数量

总库容(万m3

有效库容(万m3

装机

KW/台)

灌溉面积(万亩)

中型水库

1

1570

1052

4250/5

——

小(一)型水库

9

1718

1300

448/5

1.11

小(二)型水库

38

1023

757

105/2

1.19

山塘

4206

1080

1080

——

2.98

水工程

2458

——

——

2340/21

9.78

提水工程

148

——

——

1802/48

1.855

合计

6861

5391

4189

8945/81

16.92

6-1  石城县水域分布图

(二)水资源供需平衡分析

2021-2030年,石城县规划新建高标准农田10.20万亩,改造提升2.0万亩,新增高效节水灌溉1.3万亩,根据2020年石城县水资源公报,石城县耕地灌溉亩均用水量805m3,农田水灌溉有效利用系数为0.514,低压管道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为0.9以上。近年来水资源利用系数效率不断提高,超出全省、市平均水平。全县农田灌溉方式以自流灌溉为主提、蓄灌溉为辅。

高标准农田建设过程中的衬砌渠道、高效节水灌溉等工程,不仅不会增加用水量,反而能有效提升水利用效率,节约农业生产用水。本规划基本不新增新的大型取水,现有可供水量能够满足新建和改造提升高标准农田的用水需求。

二、环境影响评价

(一)工程建设对水土流失的影响

高标准农田建设大部分工程为水陂的建设和维护、开挖沟渠、衬砌渠道、铺设管道、整修农田道路和建设农田防护网,单个工程规模小,工程施工周期短,在建设期内,不会造成较大的水土流失。农田林网的建设,可有效拦截泥沙,减轻土壤侵蚀程度,对防治水土流失、改善生态环境起到积极作用。

(二)化肥、农药等投入对环境的影响

通过高标准农田建设,提高土壤肥力,改善农田小气候,可减轻对化肥、农药等投入品的依赖。通过推广应用科学施肥,增施有机肥、秸秆还田、绿肥种植还田、病虫害综合防治等技术,推广使用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和生物农药,可降低化肥、农药的使用量,提高化肥、农药的使用效率。同时,由于水资源的高效利用,田间灌溉强度减少,使土壤中养分含量流失减少,可有效的减少田间农业面源污染。


第七章 建设监管和后期管护

一、严格项目管理

适应农业高质量发展要求,合理规划建设布局,科学设计建设内容,集中统一组织项目实施。建立健全“定期调度、对接督导、挂点督查”的任务落实机制,规范开展项目前期准备、申报审批、规划设计、招标投标、工程施工和监理、竣工验收、监督检查、移交管护等工作,严格执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确保建设进度和质量。充分发挥农民主体作用,调动农民参与高标准农田建设积极性。加强项目建设内容、建设单位、建设时间等信息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二、规范竣工验收

按照“谁审批、谁验收”原则,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实行单项工程验收、县级自验自评、市级全面验收和省级抽查的验收评价制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审批、竣工验收由设区市农业农村部门进行。竣工验收合格和通过省级抽查的项目,统一报农业农村部核发竣工验收合格证书。项目竣工验收后,按照有关规定办理交付利用手续,登记造册,明确工程设施所有权和使用权。按照高标准农田档案管理有关规定,做好项目档案收集、整理、组卷、存档工作。

三、统一上图入库

充分利用国家遥感监控等技术成果和农田管理大数据平台,将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立项、实施、验收、使用等各阶段相关信息上图入库,及时落实到全国农田建设“一张图”和监管系统中,综合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构建天地一体的立体化监测监管体系,实现高标准农田建设有据可查、全程监控、精准管理、资源共享。

四、加强建后管护

严格落实“县负总责、乡镇监管、村为主体”的高标准农田建后管护机制,完善管护制度,建立健全日常管护和专项维护相结合的工程管护机制,落实管护主体,压实管护责任,确保建成的农田基础设施长期发挥效益完善耕地质量监测网络,强化长期跟踪监测。发挥村级组织、承包经营者主体作用,引导和激励新型经营主体参与日常管护。探索推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专业管护机构、专业协会等社会化服务组织参与的管护模式,探索项目建管护一体化、第三方购买服务等方式,形成多元管护格局。县财政持续保障农田基础设施建后管护资金,加大管护经费财政补助力度,探索从高标准农田建设地方配套资金、土地出让金等提取工程维修基金,拓宽资金来源,调动管护主体积极性。探索推行高标准农田工程设施灾毁保险,同时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建后管护金融保险试点,通过保险为“维护”做支撑。

五、强化保护利用

强化用途管控,建成的高标准农田划为永久基本农田,实行特殊保护,坚决防止高标准农田“非农化”“非粮化”。坚持良田粮用,完善种粮激励政策,建成的高标准农田主要集中用于重要农产品特别是粮食生产。严格落实高标准农田“占补平衡”制度,经依法占用高标准农田的,及时补充建设数量相等、质量相当的高标准农田。对水毁等自然损毁的高标准农田,纳入年度建设任务,及时进行修复或补充。探索合理耕作制度,实行用地养地结合,加强后续培肥,防止地力下降。严禁将不达标污水排入农田,严禁将生活垃圾、工业废弃物等倾倒、排放、堆存到农田。


第八章 投资估算与效益分析

一、投资估算

依据《江西省统筹整合资金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管理办法(修订)》《江西省高标准农田建设规范(修订)》《江西省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21-2030年)》赣州市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21-2030年)》,结合高标准农田建设的主要内容,规划期内新建高标准农田按亩均3000元、改造提升按亩均2000元投资标准估算,2021-2030年,石城县规划新增任务10.20万亩左右、改造提升任务2.00万亩左右,确定全县高标准农田建设资金需求3.46亿元。

高标准农田建设资金主要来源于中央财政资金、省财政资金,以及政策性银行贷款、发行地方债券、社会投资、农民投工投劳等。

二、经济效益

高标准农田建成后,预期能新增10.20万亩左右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农田2.0万亩左右,亩均提高综合产能100公斤左右,增加产值亩均270元左右。节水、节能、节药、节劳效果显著,亩均每年增收节支约500元。通过节本增效,促进农民增收效果显著。

三、社会效益

高标准农田建成后,耕地质量和综合生产能力提升,田间基础设施完善,农田防灾抗灾减灾能力增强,成为旱涝保收、稳产高产粮田。预计2030年石城县累计建成21.21万亩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2.0万亩,农田粮食生产能力预计每亩提高100公斤左右。推动现代农业发展,完善的基础设施为农业生产经营规模化、专业化、标准化提供了物质支撑,加快农业新品种、新技术、新装备的推广应用,加快农业经营方式、生产方式、资源利用方式的转型升级,推动现代农业发展,助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

四、生态效益

高标准农田小田并大田,坡田改梯田,完善灌排系统,推广生态环保新材料和高效节水灌溉新技术,有效提高耕地集约节约利用水平和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高标准农田建设,有效减少农田水土流失,增强土壤保水、保肥、通气能力,提高有机质含量,改善农业生态环境。提升农田生态功能。高标准农田建设,科学构建生态沟渠和塘堰湿地系统,开展农田防护林网建设,可改善小气候、防风固沙、增加林木蓄积量,优化田园景观,为乡村生态宜居提供绿色屏障。


第九章 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

(一)完善体制机制。落实高标准农田建设统一规划布局、统一建设标准、统一组织实施、统一验收考核、统一上图入库要求,构建集中统一高效管理新体制。严格遵照“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群众参与”的农田建设工作机制。按照省市相关文件要求,落实好高标准农田建设相关工作内容,加强各部门之间的协调与配合。强化县政府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直接负责的责任制,进一步强化县统筹整合资金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领导小组的统筹协调抓总作用。农业农村部门全面履行好农田建设集中统一管理职责。发改、财政、自然资源、水利、人民银行、银保监、农发行等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密切配合,做好规划指导、资金投入、新增耕地核定、水资源利用和管理、金融支持等工作,协同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

(二)加强行业管理。严把高标准农田建设从业机构资质审查关,提高勘察、设计、施工和监理等相关单位技术力量门槛,杜绝无资质或资质不符合要求的从业机构承接相关业务。加强行业自律和动态监管,实行负面清单管理,严厉查处各阶段招投标领域违法行为。建立多层次监管体系,明确县、乡、村三级监管职责,及时协调解决工作推进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三)加强队伍建设。加强农田建设管理和技术服务体系队伍建设,配强县乡两级工作力量,加快形成层次清晰、上下衔接的专业化人才队伍。围绕农田建设各环节,加强业务管理、技术支撑、咨询服务等队伍培养。通过业务培训、现场交流等方式,持续提升农田建设管理和技术人员队伍的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

二、强化资金保障

(一)加大财政资金投入。县财政要建立健全农田建设投入稳定增长机制,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将农田建设作为重点支持事项。加大土地出让收入对高标准农田建设支持力度,地方分成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优先用于支持高标准农田建设。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结余资金,在完成新建任务基础上,可用于改造提升、灾毁修复和建后管护。

(二)强化资金管理。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资金使用管理和全过程绩效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完善高标准农田建设资金管理制度,实行预算和决算管理制度,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用、截留项目资金,保障资金安全规范有效使用。

(三)创新投资融资模式。发挥政府投入引导和撬动作用,有序引导金融和社会资本投入高标准农田建设。在严格政府债务管理的同时,鼓励开发性、政策性金融机构结合职能定位和业务范围,支持新建和改造提升高标准农田,引导商业金融机构加大对农田建设信贷投放力度。完善政银担合作机制,加强信贷担保等政策衔接。在债务限额内,统筹债券资金支持新建和改造提升高标准农田。鼓励采取财政贴息、先建后补、以奖代补等方式,引导新型经营主体投入高标准农田建设。

三、强化规划引领

(一)构建规划体系。对接国家、省、市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体系,在全面摸清本县高标准农田数量、质量、分布和利用状况基础上,根据上级规划分配任务,组织力量编制县级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经县人民政府批准后发布实施,并报省、市农业农村部门备案。县级农田建设规划根据区域水土条件,按流域或连片区域规划项目,将建设任务落实到具体项目和地块,形成规划项目布局图和项目库,确定工程措施,明确实施时序,提出资金安排计划需求。

(二)做好规划衔接。在编制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时,在建设目标、任务、布局以及重大项目安排上,结合国土空间规划,充分做好与水资源利用等相关规划衔接。综合考虑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粮食保障要求等因素,确定高标准农田建设区域,明确建设的重点区域、限制区域和禁止区域。

(三)严格规划实施。经批准后的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必须严格执行,不得擅自修改。县级农业农村部门负责抓好规划目标任务的分工落实,编制和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年度计划,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年度建设任务和规划期任务。鼓励先流转再建设,优先支持已流转耕地、流转积极性高的地方建设高标准农田。在规划实施中期,采用自评与第三方评估相结合方式,对规划目标、建设任务、重点工程等执行情况进行评估分析,充分发挥好规划引领作用。

四、强化科技支撑

(一)加强技术创新。建立高标准农田建设产学研用深度融合技术创新机制,围绕高标准农田建设、管理、利用、保护全过程关键技术问题,开展科学研究,组织科技攻关,建设一批长期定位监测点。大力引进推广高标准农田建设先进实用技术,加强工程建设与农机农艺技术的集成和应用,推动科技创新与成果转化。

(二)完善标准体系。根据国家修订的分区域分类型高标准农田建设标准,依据上级编制的农田建设标准,结合灌溉水源,因地制宜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综合考虑农业农村发展要求、市场价格变化等因素,适时调整建设内容和投资标准。

(三)加强示范引领。积极申报国家绿色生态农田建设示范,推动耕地质量保护提升、生态涵养、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和田园生态改善有机融合,提升农田生态功能。针对农业生产存在的主要障碍因素,采取专项工程措施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为相同类型区域高标准农田建设进行试验示范。在潜力大、基础条件好、积极性高的乡镇,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整乡整村示范。

五、强化监督考核

(一)强化激励考核。建立健全“定期调度、对接督导、挂点督查”的任务落实机制,将高标准农田建设情况列入县目标管理(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强化评价结果运用,对考评综合排名靠前的进行奖励,对工作不力或未完成任务的进行通报批评和约谈处罚。

(二)群众广泛参与。充分发挥农民主体作用,调动农民参与高标准农田建设积极性。规划设计严格按照“三进三出”原则,一进片区绘制现状图、二进片区制定规划图、三进片区,村组、农户签字确认;田间施工聘请村组干部、热心乡贤、老党员等为义务监督员,开展日常监督;考核验收群众评价,进行群众满意度打分。

(三)加强风险防控。树立良好作风,强化廉政建设,严肃工作纪律,遵守《高标准农田建设廉政纪律“十严禁”》,切实防范农田建设管理风险。强化农田建设项目专项审计,对农田建设资金进行绩效管理,有效管控和防范资金风险。对履职不力、监管不严、失职渎职的,实行跟踪问责,依法依规追究有关有人责任。



1:石城县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21-2030年)新建高标准农田规划分布图


2:石城县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21-2030年)改造提升高标准农田规划分布图


附表1:石城县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21-2030年)总体建设任务情况统计表

单位:万亩

乡镇名称

2011-2020年底已建成高标准农田面积

2025年规划任务

2030年规划任务

累计建成高标准农田面积

累计改造提升高标准农田面积

2021-2025年新增高效节水灌溉面积

累计建成高标准农田面积

累计改造提升高标准农田面积

2021-2030年新增高效节水灌溉面积

琴江镇

0.78

2.60

0.00

0.19

2.87

0.11

0.22

小松镇

1.08

3.06

0.00

0.21

3.13

0.16

0.24

屏山镇

1.07

1.89

0.01

0.08

2.01

0.20

0.10

横江镇

0.102

0.64

0.00

0.06

0.85

0.00

0.08

高田镇

1.24

2.84

0.00

0.16

2.86

0.00

0.17

赣江源镇

0.35

1.04

0.00

0.07

1.13

0.04

0.08

木兰乡

0.76

1.26

0.00

0.05

1.26

0.12

0.05

丰山乡

2.211

3.42

0.69

0.12

3.42

0.81

0.13

大由乡

0.90

2.03

0.30

0.12

2.03

0.41

0.13

龙岗乡

0.181

0.85

0.00

0.07

0.96

0.00

0.08

珠坑乡

0.46

0.58

0.00

0.01

0.69

0.15

0.02

总计

9.134

20.21

1.00

1.14

21.21

2.00

1.30


附表2:石城县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21-2030年)新建高标准农田情况统计表

所属任务年份

建成面积

(万亩)

投资标准

(元/亩)

投资估算总额

(万元)

区域分布

2021

3.50

3000

10500

全县均有

分布

2022

5.00

3000

15000

2023

0.70

3000

2100

2024

——

——

——

2025

——

——

——

2026

1.00

3000

3000

2027-2030

——

——

——

总计

30600


附表3:石城县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21-2030年)改造提升高标准农田情况统计表

所属任务年份

改造提升面积

(万亩)

投资标准

(元/亩)

投资估算总额

(万元)

区域分布

2021-2024

——

——

——

——

2025

1.00

2000

2000

丰山乡、大由乡

2026

1.00

2000

2000

琴江镇、小松镇、屏山镇、赣江源镇、木兰乡、丰山乡、珠坑乡、大由乡

2027-2030

——

——

——

——

总计

4000

——





石城县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21-203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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