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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城县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21-203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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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标准农田建设是提升耕地产能,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重要举措,也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任务。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2021年8月国务院批复审定了《全国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21-2030年)》,提出到2022年建成高标准农田10亿亩;到2025年建成10.75亿亩,并改造提升现有高标准农田1.05亿亩;到2030年建成12亿亩,并改造提升现有高标准农田2.8亿亩。2021-2030年新增高效节水灌溉建设任务1.1亿亩。

根据《江西省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21-2030年)》、《江西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加快编制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的通知》(赣农明〔2021〕24号)等精神,各地要全面谋划新时期高标准农田建设,大力推进农业现代化、产业化、规模化发展按照赣州市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21-2030年)》要求,我县2025年累计建成高标准农田20.21万亩,累计改造提升现有高标准农田1.0万亩;到2030年累计建成21.21万亩,累计改造提升2.0万亩;2021-2030年新增高效节水灌溉面积1.3万亩。为此石城县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到各乡镇现场踏勘,深入实地调研,编制了《石城县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21-2030年)》以下简称《规划》

此次规划编制,基于石城县高标准农田建设现状及以往农田建设项目取得的成效,对石城县现阶段高标准农田建设进行分析,阐述当前高标准农田建设面临的新形势、新要求,提出了石城县高标准农田建设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目标任务,明确了建设重点、建设标准、建设内容、建设分区和重大工程、建设监管和管护利用、效益分析、保障措施,为2021-2030年石城县高标准农田建设提供依据。

规划期为2021-2030年,展望到2035年。按照“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同、社会参与、上下联动”的工作格局,扎实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统筹资金,整体推进,集中连片开展“水、土、田、林、路”综合整治,优化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加强耕地和生态环境的保护与建设,提高土地利用率和耕地质量,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增加农民收入,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在今后的石城县高标准农田建设中,依次编制2021、2022、2023等年度实施方案,确保《规划》实施的可操作性,为促进石城县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绿色崛起做出重要贡献。


第一章 总则

一、规划编制背景

2019年中央l号文件提出“修编全国高标准农田建设总体规划,统一规划布局、建设标准、组织实施、验收考核、上图入库”。高标准农田建设专项规划编制,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耕地保护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扎实推动藏粮于地、藏粮于技,紧紧围绕耕地这个要害,以提升粮食产能为首要目标,聚焦重点区域,加强规划布局,统筹整合资金,加大投入力度,完善建设内容,加强建设管理,突出抓好耕地保护、地力提升,加快补齐农田基础设施短板,高质量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为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奠定坚实基础。

根据《国务院关于全国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21-2030年)的批复》(国函〔2021〕86号)和《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加快构建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体系的通知》(农办建〔2021〕8号)要求,为加快构建全省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体系,2021年11月2日,江西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印发了《关于加快编制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的通知》(赣农明〔2021〕24号),要求各地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立足发展新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坚持新增建设和改造提升并重、建设数量和建成质量并重、工程建设和建后管护并重、产能提升和绿色发展相协调,深入调查研究,加强分析论证,创新规划编制手段,高起点、高标准、高质量开展规划编制工作,建立自上而下、衔接协调、责权清晰、科学高效的全省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体系,体现战略性、加强统筹性、提高科学性、强化操作性,确保顺利完成《全国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21-2030年)》下达我省目标任务,为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作出江西贡献。

2021年12月10日,赣州市高标准农田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关于切实抓紧做好当前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的通知》(赣市高标办〔2021〕6号),明确各县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编制原则,按照“下级规划服从上级规划、等位规划相互协调”原则,重点将建设任务落实到地块,明确时序安排,形成规划项目布局图和项目库,纳入项目库项目应达到可行性研究深度,为项目和投资及时落地提前做好准备、打好基础。

高标准农田建设是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的重要举措,是稳定提升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保障国家粮食安全、推动现代农业高质量发展的关键途径。

耕地是农业发展之要、粮食安全之基、农民立命之本,加强耕地保护是国家粮食安全、农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障。“十三五”期间,石城县委、县政府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党委政府关于高标准农田建设以及保障粮食生产能力的要求,大力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着力完善农田基础设施,持续改善农业生产条件,稳步提高粮食生产能力。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的实施,为推进石城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截2020年底,石城县累计完成高标准农田建设面积9.134万亩。

二、规划依据

(一)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年);

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年);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2010年);

4.《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农田保护条例》(2017年);

5.《江西省城乡规划条例》(2010年)。

(二)政策文件

1.《高标准农田建设通则》(GB/T30600-2022);

2.《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加快构建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体系的通知》(农建办2021〕8号);

3.《关于切实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提升国家粮食安全保障能力的意见》(国办发2019〕50号);

4.《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中发2019〕18号);

5.《高标准农田建设评价激励实施办法(试行)》(农建发2019〕1号);

6.《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培育农业农村发展新动能的若干意见》(国发2017〕1号);

7.《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耕地保护和改进占补平衡的意见》(中发2017〕4号);

8.《关于扎实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的意见》(发改农经2017〕331号);

9.《关于加快编制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的通知》(赣农明2021〕24号);

10.《江西省统筹整合资金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管理办法(修订)》(2021年);

11.《江西省高标准农田建设规范(修订)》(2021年);

12.《江西省统筹整合资金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建后管护指导意见》(赣高标准农田组字2019〕3);

13.《关于切实抓紧做好当前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的通知》(赣市高标办2021〕6号);

14.《农业农村部关于印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办法>的通知》(农建发〔2021〕5号);

15.《关于印发<江西省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赣高标准农田办字〔2022〕3号);

16.《石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石城县统筹整合资金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领导小组的通知》(石府办字2017〕125号)。

(三)相关规划文件

1.《全国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21-2030年)》;

2.《江西省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21-2030年)》;

3.《江西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

4.《石城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

5.《赣州市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21-2030年)》;

6.《石城县农业农村现代化“十四五”发展规划》;

7.《石城县过渡期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延续调整方案》;

8.《石城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0-2035年)》

三、规划范围

石城县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范围位于高田镇、木兰乡、丰山乡、小松镇、琴江镇、屏山镇、大由乡、龙岗乡、赣江源镇、横江镇、珠坑乡11个乡镇。涉及范围共23.21万亩,预计到2030年累计建成高标准农田面积21.21万亩,累计改造提升高标准农田面积2.00万亩,2021-2030年新增高效节水灌溉面积1.30万亩。

四、规划期限

规划期限为2021-2030年,展望到2035年。


第二章 发展形势

一、县域基本情况

石城县位于江西省东南部,赣州市东北部,东邻福建宁化县,南抵福建长汀县及本省的瑞金市,西毗宁都县,北靠广昌县;地处东径116°05′46〞至116°38′03〞,北纬25°57′47〞至26°36′13〞之间。自古以来,石城是江西进入闽西粤东必经之地,素有“闽粤通衢”之称。因“环山多石,耸峙如城”而得名。辖高田镇、木兰乡、丰山乡、小松镇、琴江镇、屏山镇、大由乡、龙岗乡、赣江源镇、横江镇、珠坑乡11个乡镇,总人口33.3万人,是客家民系重要发祥地、千里赣江发源地、中央红军长征重要出发地和中国白莲之乡、中国烟叶之乡、中国灯彩之乡、中国民间文化艺术之乡、中国温泉之城。

石城县南北同经长71.8公里,东西纬宽53.7公里,总面积1567.40平方公里。其中林地面积1183.79平方公里,约占总面积的75.5%,耕地面积207.73平方公里,约占总面积的13%。人谓“八山半水一分田,半分道路和庄园”,是个典型的东南丘陵低山地区。东北部群山林立,西南部丘陵连绵,中部地势平坦。

2021年全县GDP增长8.9%,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同口径增长24.8%,增幅列全省第7、全市第2;全年种植粮食作物38.52万亩,烟叶种植面积2.2万亩,白莲种植面积9万亩,打造6个白莲标准化生产示范基地,蔬菜种植面积3.5万亩,新建大棚蔬菜基地11个、面积2543亩。

2-1  石城县区位图

(一)地形地貌

石城县为武夷山脉内部的山盆地,四周山地耸立,武夷山脉呈北东至南面绵延石城东部。山地海拔一般为500米至1000米。石城与福建交界之武夷山脉主峰高达1000米至1300米。西北部山地为广昌南部花岗山地南伸部分,山体高度一般为350米至500米,个别山峰高达700米(图2-2)。西南多变质岩山体,一般高达400米至700米。中心地带为错综分布的砂砾岩丘陵、小盆地及沿河冲积小平原。贡水二级支流琴江,发源于县境北部山地,经大由折西北出境入宁都与梅江汇合。根据地貌成因与形态特征,石城分为侵蚀构造中低山地形、剥蚀构造丘陵地形和构造剥蚀单斜盆地三类。

地质构造属华夏系和新华夏构造,境内出露的最老地层为震旦系,奥陶、志留、石炭,三叠、二叠,第三系等地层,寒武系,泥盆系、侏罗系,第四系呈现小块零星出露。地貌基本属于丘陵低山类型,由于受地质结构的控制,地貌分布有规律,两头大、中间略小,略显哑铃形。四周群山耸崎,峰峦重叠,连绵不断。中部及西部丘陵起伏,琴江两岸地势稍低,境内最高峰为县城东南方和福建省宁化县、长汀两县交界处鸡公岽,海拔1389.9m,最低点是大由乡的桔子窝,海拔173m。

2-2  石城县高程分布图

(二)气象与水文

石城县地处华中气候区与华南气候区的过渡带,属亚热带季风湿润气候。热量丰富、雨量充沛,光照充足,四季分明,平均无霜期286天,年平均气温18.9℃,最热以7月平均气温28.5℃,最冷的1月平均气温7.6℃。年平均降雨量1710毫米,年均降雨天数163.7天。不寒不热,不湿不燥,宜人宜物。

石城县属长江流域鄱阳湖区赣江水系,是江西省多雨县。境内水系发达,河流密布,石城县有大小河流140余条(其中雨面积20Km2以上的有25条),总长1099公里,平均河流密度为0.69公里/平方公里。大小河流中,琴江河为石城主要河道,发源于高田镇金华山,自北向南流经丰山、琴江、屏山、大由等乡镇,境内长92.2公里,控制流域面积1469.1平方公里,平均流量51.4立方米/秒,河面逐渐变宽,上游河宽一般为50米以下,下游一般为100200米,最宽处300余米。

目前全县已建各类水利工程6867座。蓄水工程4255座,其中:中型水库1座,小(1)型水库9座,小(2)型水库39座,山塘4206座。共有陂坝引水工程2458座,提水工程154座。水利工程年可供水量14866m3,占水资源总量的18.9%。

(三)土壤资源

我国土壤分类系统从上至下共设土纲、亚纲、土类、亚类、土属、土种、变种等七级。石城县在不同母质、气候、生物、地形和时间因素的综合影响划分6个土类、13个亚类、39个土属、153个土种。土壤的分布规律是:琴江及其支流两岸冲击地带,为河流冲积物发育的潮土和水稻土的潮沙泥田;低中丘主要为紫色泥页岩类和紫色砂砾岩类发育的紫色土和水稻土的紫泥田;中高丘主要是石英岩类及花岗岩类发育的红壤和水稻土的黄砂泥田,亦有少量泥质类发育的红壤和水稻土的鳝泥田;低中山下部为石英岩类和花岗岩类发育的山地黄红壤;低山上部和中山地带为花岗岩和石英岩类山地黄红壤;中山顶部出现花岗岩类山地草甸土。

根据《石城县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技术报告》(2020.08),无严格管控类耕地分布。

(四)历年高标准农田建设情况

近年来,为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保障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石城县在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区、粮食生产功能区、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集中力量,统筹整合资金,加大力度建设高标准农田。

截至2020年底,石城县累计完上图高标准农田9.134万亩。其中,在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以下简称“两区”)中,建成高标准农田6.52万亩,占“两区”划定面积的32.62%;在永久基本农田中,建成高标准农田7.73万亩,占全县永久基本农田面积的29.76%;在三调耕地中建成高标准农田面积7.72万亩,占三调耕地面积的26.67%。

2-3  2012-2020完成上图入库高标分布图

二、主要成效

(一)农田基础设施不断完善

近年来,通过农田水利建设、农业综合开发、低丘缓坡综合开发利用、高标准农田建设和土地整理等农田建设工程,石城县农田基础设施水平得到极大地提高,基本实现“旱能灌、涝能排、路相通、渠相连”的建设目标。截至202012月,石城县累计完成上图高标准农田9.134万亩不包含2020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面积1.873万亩,为石城县稳定粮食生产能力提供了坚实基础。

(二)耕地质量稳中有升

根据《石城县2015年度耕地质量等别年度更新评价成果》,石城县耕地自然质量分属7-13等之间,其中以8、9等地居多,占比高达94.69%,高田镇、横江镇、琴江镇、小松镇分布较多,占比60.78%;大由乡、丰山乡、龙岗乡、木兰乡、屏山镇次之,占比35.37%;珠坑乡最少,占比仅为3.86%。(注:2015年暂未设立赣江源镇。)

2-1  耕地质量分等明细表

单位:万亩

坐落单位

国家自然等

汇总

大由乡

7-9等

2.55

10-12等

0.08

丰山乡

7-9等

2.98

10-12等

0.02

高田镇

7-9等

3.96

10-12等

0.03

横江镇

7-9等

3.24

10-12等

0.14

龙岗乡

7-9等

1.43

10-12等

0.03

木兰乡

7-9等

1.59

10-12等

0.02

屏山镇

7-9等

2.3

10-12等

0.42

琴江镇

7-9等

5.02

10-12等

0.12

小松镇

7-9等

3.74

10-12等

0.07

珠坑乡

7-9等

1.13

10-12等

0.06

合计

28.93

在珠坑乡塘台村、琴江镇长天村、木兰乡新河村、大由乡濯龙村4个村建立耕地质量长期定位监测点,土壤理化性状、作物产量、肥料使用量等监测数据信息完整,形成了《石城县耕地质量监测报告》。在琴江镇建设了化肥减量增效示范区,在木兰乡、屏山镇建立了秸秆综合利用示范区,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技术示范面积达耕地面积的47.27%。

从历年高标项目验收耕地等别评定情况来看,建成的高标准农田耕地质量平均提高0.5个等别,亩均粮食产能增加100公斤以上,为保障粮食安全提供了重要支撑。

(三)粮食综合生产能力稳步提升

截至2020年底,全县已建成高标准农田面积达到9.134万亩,占全县“三调”耕地总量的26.67%。按照“集中连片、旱涝保收、节水高效、稳产高产、生态友好”的要求,全县持续推动高标准农田“水、土、田、林、路”综合治理,引导促进土地小块并大块,并支持丘陵山区农田“宜机化”改造,有效提升粮食生产规模化、设施化、机械化水平。通过建设高标准农田,有效减少旱涝等灾害影响,降低粮食生产损失5%以上,亩均粮食产能增加100斤以上2021年全县粮食播种面积38.5662万亩粮食总产量2.448亿斤,分别比2016年增长9.6%、22.1%。

(四)农田建设氛围浓厚

近年来,石城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高标准农田建设,把高标准农田建设作为稳定粮食生产的重要抓手,通过强化部门协作,县农业农村自然资源水利财政发改等部门各负其责,合力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不断改善农田基础设施条件,优化农田结构与布局,耕地质量及地力水平得到明显提高,农机作业条件显著改善,深受广大农户的一致好评和上级部门的高度评价。在省、市各级部门的大力支持下,石城县于2017-2020年连续四年荣获省级高标准农田绩效考评先进县。

三、主要问题

(一)可建设耕地条件差

石城县为武夷山脉内部的山盆地,四周山地耸立,平原少,山地丘陵、山垅田多,集中连片较少,零散农田较多。截止2020年底,县内仍有一半以上耕地没有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未整治的大多分布于山区,受地形影响,田块分散,连片面积小,高程落差大,工程施工难度大,农田水利基础设施落后,土壤肥力低,新增耕地潜力有限。

(二)项目建设投入标准偏低

随着物价水平上涨、农村劳动力工资不断提高,砂石等建筑材料价格逐年上涨,高标准农田建设成本也随之上升。石城县是烟草种植大县,烟水工程建设范围广,农民普遍习惯混凝土渠道,再加上石城县是山区县,地势高低不平,流水冲刷力大,对土渠损坏较快,项目建设资金标准对山区县来说标准偏低。据初步测算,丘陵地区高标准农田建设要达到《高标准农田建设通则》八个方面要求,与其他平原田相比,建设成本至少高出一半以上。

(三)建后管护相对滞后

农田建设三分建、七分管。部分高标准农田建成后,仍然存在工程设施产权不明、管护权责不清、管护资金缺乏、管护责任难落实等问题,后续缺少长期监测评价和跟踪督导,一些项目日常管护不到位,设施设备损毁后得不到及时有效修复,常年带病运行,工程使用年限明显缩短。同时,全县洪涝灾害时有发生,导致农田不同程度损毁,这些都影响高标准农田工程持续发挥功能。

(四)科技支撑能力不足

通过充分对接国家农田管理大数据平台,全面承接高标准农田建设历史数据,把农田建设项目相关信息上图入库,建成了农田建设“一张图”监管系统,实现“有据可查、全程监控、精准管理、资源共享”的农田建设数字化管理。但石城县农田建设应用农田数字化监管系统不多,工程建设与农机农艺技术的集成和应用不多,科技创新与成果转化不多。

四、有利条件

“十三五”时期,石城县围绕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高标准农田建设的决策部署,全面落实高标准农田和粮食生产功能区的新建和改造提升任务,成效明显。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是粮食等重要农产品稳产保供的加压期,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被赋予强基保供和保安促稳的双重意义。准确把握农田建设的新使命新要求,谋划新举措新机制,加大高标准农田建设考核力度,层层压实建设任务,切实保障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全面开启高标准农田建设新征程。

(一)政府高度重视

中央一号文件连续多年把高标准农田建设作为乡村振兴的重要内容,系统部署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并安排财政资金项目给予大力支持。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和关注高标准农田建设,将高标准农田建设纳入全县重点督查内容,列入乡村振兴考核评价内容。

(二)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需要

当前正是大力推进乡村振兴的关键期,迫切需要大力建设与现代农业发展相适应的高标准农田,加快补齐农业基础设施短板,提升粮食生产能力,推动农业转型升级,为促进农业高质高效、农村宜居宜业、农民富裕富足提供有力基础支撑。石城地处丘陵山区,田块细碎分散、基础设施薄弱的状况依然存在,对标现代农业发展需求还有很大差距,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紧迫、潜力巨大。

(三)项目建设广受好评

全县建成的高标准农田项目区,土地平整有序、水利设施完善、田间道路畅通、农田水电配套、生态条件良好,得到社会各界高度认可,尤其是受到农民群众普遍欢迎。广大农民对高标准农田建设的态度从不主动、不支持转向主动要求、积极参与,为新一轮高标准农田建设营造了良好的发展环境,尤其在当下高标准农田建设整村推进的环境中显的尤为重要。

(四)实践经验丰富

2017年省统筹整合资金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以来,石城县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在项目建设组织形式、工作机制、实施模式、基础设施布局以及建设内容配套等方面形成了一些好做法,建成了一批土地平整、集中连片、设施完善、农电配套、土壤肥沃、生态良好的高标准农田。率先出台了《石城县农田基础设施建后管护暂行办法》,管护经费纳入县级财政预算,运用“田管家”智慧高标监管平台,采取“巡护分开、各司其职”的建后管护模式,为高质量实施新一轮高标准农田建设提供了坚实的实践基础


第三章 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中全会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全面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中央农村工作会议部署,紧紧围绕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提升粮食产能为首要目标,以农产品主产区为主体,以永久基本农田、粮食生产功能区、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为重点区域,优先建设高标准农田,坚持新增建设和改造提升并重、建设数量和建成质量并重、工程建设和建后管护并重,产能提升和绿色发展相协调,统一组织实施与分区分类施策相结合,注重提质增效,强化监督考核,实现高质量建设、高效率管理、高水平利用,切实补齐农业基础设施短板,确保建一块成一块,提高水土资源利用效率,增强农田防灾抗灾减灾能力,把建成的高标准农田划为永久基本农田,坚决遏制“非农化”、防止“非粮化”,为保障粮食安全提供坚实基础。

二、基本原则

按照“政府主导、部门配合、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县人民政府为高标准农田实施责任主体,协同各部门,既有分工又有协作,科学确定高标准农田建设目标和任务,力求实效,合力推进全县高标准农田建设。

(一)政府主导、农民主体。持续加大公共财政投入保障力度,切实落实县政府投入责任。尊重农民意愿,维护农民权益,积极引导广大农民群众、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各类社会力量参与高标准农田建设。

(二)科学布局、突出重点。衔接国土空间、水资源利用等规划,落实全国和省市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科学确定高标准农田建设布局,优先在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区、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保护区集中力量建设高标准农田。

(三)建改并举、连片推进。在保质保量完成新增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基础上,对2011-2016年建成高标准农田进行改造提升。优先支持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地区、铁路沿线、国道沿线、高速公路沿线以及工作基础好的乡村集中连片建设高标准农田。

(四)绿色生态、土壤健康。坚持山水林田湖草生命共同体理念,将绿色发展理念贯穿于高标准农田建设全过程,切实加强水土资源集约节约利用和生态环境保护,强化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实现农业生产与生态保护相协调,持续提升农业综合生产能力。

(五)因地制宜、综合配套。根据自然资源禀赋、农业生产特征及生产主要障碍因素,因地制宜确定建设重点与内容,统筹推进田土水路林电技管综合治理,达到农田基础设施完备,满足现代农业发展需要。

(六)建管并重、长久生效。落实“县负总责、乡镇监管、村为主体”管护机制,安排管护经费,明确管护主体运用“田管家”智慧高标管护平台,采取巡护分离的管护模式,切实加强高标准农田建后管护工作,确保长久发挥效益。

(七)依法严管、良田粮用。全面上图入库,强化用途管控,对建成的高标准农田实行严格保护,防止非农化。完善种粮激励政策,建成的高标准农田主要集中用于重要农产品特别是粮食生产。

三、规划任务

(一)总体目标

围绕提升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坚持新建与改造提升相结合,集中力量打造集中连片、旱涝保收、节水高效、稳产高产、生态友好的高标准农田。到2025年,全县累计建成高标准农田20.21万亩,改造提升1.0万亩,其中新增高效节水灌溉面积1.14万亩;到2030年,全县累计建成高标准农田21.21万亩,改造提升2.0万亩,新增高效节水灌溉面积1.3万亩。

3-1  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主要指标

序号

指标

目标值

属性

1

高标准农田建设

2022年累计建成高标准农田14.51万亩

约束性

2025年累计建成高标准农田20.21万亩

2025年累计改造提升高标准农田1.0万亩

2030年累计建成高标准农田21.21万亩

2030年累计改造提升高标准农田2.0万亩

2

高效节水灌溉建设

2021-2025年新增高效节水灌溉面积1.14万亩

预期性

2021-2030年新增高效节水灌溉面积1.3万亩

3

新增粮食综合生产能力

新增高标准农田亩均产能提高100公斤以上

预期性

改造提升高标准农田产能不低于当地高标准农田产能的平均水平

4

新增建设高标准农田亩均节水率

10%以上

预期性

5

建成高标准农田上图入库覆盖率

100%

预期性

(二)单项目标

1.田:通过合理归并和平整土地、坡耕地田坎修筑,实现农田规模适度、集中连片、田面平整,耕作层厚度适宜,山地丘陵区梯田化率提高。

2.土:通过土壤改良、增施有机肥和培植绿肥等措施,实现土壤通水透气能力好、保水保肥能力强、酸碱平衡、有机质和营养元素丰富,提高耕地内在质量和产出能力。

3.水:通过加强田间排灌设施建设、推广高效节水灌溉技术等,增加有效灌溉面积,提高灌溉保证率、用水效率和农田防洪排涝标准,实现旱涝保收、高产稳产。

4.路:通过机耕路生产路建设、桥涵配套,合理增加路面宽度,提高道路的荷载标准和通达度,满足农机作业、生产运输要求。

5.林:通过农田林网、岸坡防护、沟道治理等农田防护和生态环境保护工程建设,改善农村生态环境,提高农田防御风沙灾害和防止水土流失能力。

6.电:通过完善农田电网、配套相应的输配电设施,满足农田用电需求,降低农业生产成本,提高农业生产的效率和效益。

7.技:通过工程措施与农艺技术相结合,推广数字农业、良种良法、病虫害绿色防控、节水节肥减药等技术,提高农田可持续利用水平和综合生产能力。

8.管:通过上图入库和全程管理落实建后管护主体和责任、管护资金,完善管护机制,确保建成的工程设施在设计使用年限内正常运行、高标准农田用途不改变、质量有提高


第四章 建设分区和建设任务

根据石城县地形地貌以及省市高标准农田建设分区定位,石城县全域建设区属于低山丘陵区。

按照“先易后难、分类实施”原则,石城县高标准农田建设分为三大类实施,一是已经立项实施基本具备高标准条件的已竣工验收项目;二是现有基础设施条件较好,通过一定的投入,稍加改造后可达到高标准的项目;三是符合高标准农田建设条件,通过全域规划,全域实施、全面整治后可达到高标准的项目。三类项目建设内容、建设重点各有侧重,通过高标准农田建设,使三类项目都达到高标准农田标准。

一、资源潜力与建设任务

(一)资源潜力分析

根据石城县2020年三调年度变更地类图斑、石城县耕地后备资源情况、国家下发稳定耕地与不稳定耕地数据库,分析得出石城县高标准农田资源潜力分布情况,如下表所示。


4-1  石城县高标准农田资源潜力分析表

单位:亩

序号

行政村名称

稳定耕地

河湖耕地

林区耕地

耕地总计

乡镇汇总

乡镇汇总

(稳定耕地)

小计

旱地

水田

1

琴江镇兴隆村

806.66

21.56

785.10

11.00

52.60

870.27

18980.32

18456.94

2

琴江镇西外村

1149.00

22.99

1126.01

3.27

107.00

1259.26

3

琴江镇前江村

658.87

658.87

658.87

4

琴江镇江背村

393.28

393.28

2.97

396.25

5

琴江镇大畲村

1136.89

1136.89

1.32

1138.21

6

琴江镇花园村

552.59

52.11

500.47

0.09

1.11

553.78

7

琴江镇古樟村

1026.80

169.25

857.55

3.27

205.73

1235.80

8

琴江镇濯坑村

1006.08

101.41

904.67

4.82

15.50

1026.39

9

琴江镇汉坑村

1549.90

1549.90

0.06

1549.95

10

琴江镇杉柏村

460.25

460.25

2.88

463.14

11

琴江镇沙段村

348.20

348.20

348.20

12

琴江镇睦富村

485.65

485.65

42.61

528.25

13

琴江镇坝口村

905.30

12.40

892.90

5.41

2.59

913.31

14

琴江镇湖下村

484.70

47.41

437.29

3.17

0.29

488.16

15

琴江镇琴口村

909.22

20.00

889.22

18.90

0.77

928.89

16

琴江镇沔坊村

1306.81

25.99

1280.82

8.12

1314.94

17

琴江镇何坑村

468.00

21.49

446.51

1.97

469.97

18

琴江镇宜福村

1216.58

1216.58

14.87

1231.45

19

琴江镇小别村

1024.22

1024.22

0.38

1.98

1026.58

20

琴江镇长乐村

417.78

25.84

391.93

1.11

418.89

21

琴江镇长天村

699.40

52.32

647.08

1.90

4.34

705.64

22

琴江镇桐坪村

338.15

338.15

3.30

341.45

23

琴江镇坵坊村

1112.62

1112.62

0.03

1112.65

24

小松镇小松村

777.54

30.48

747.06

13.16

40.03

830.73

11387.14

11035.34

25

小松镇罗源村

818.23

11.69

806.54

0.25

61.62

880.10

26

小松镇迳里村

166.93

166.93

1.76

7.29

175.98

27

小松镇耸岗村

173.77

19.06

154.71

1.14

174.92

28

小松镇石田村

617.73

45.87

571.86

27.16

58.78

703.66

29

小松镇瑶上村

866.68

866.68

0.24

1.32

868.24

30

小松镇蜀口村

1701.72

1701.72

4.74

14.83

1721.29

31

小松镇江口村

442.52

11.61

430.92

1.58

0.50

444.60

32

小松镇丹溪村

3481.75

19.66

3462.09

8.21

31.78

3521.74

33

小松镇许坊村

176.03

10.14

165.89

1.56

177.59

34

小松镇桐江村

79.99

79.99

1.40

5.37

86.76

35

小松镇罗溪村

1042.37

1042.37

5.31

37.41

1085.09

36

小松镇新华村

446.51

446.51

26.07

472.58

37

小松镇胜和村

243.57

243.57

0.29

243.86

38

屏山镇屏山村

276.71

72.41

204.30

3.61

26.51

306.83

7574.10

7325.77

39

屏山镇长江村

1003.16

39.78

963.38

13.55

28.66

1045.37

40

屏山镇胜利村

534.04

42.41

491.63

0.61

534.66

41

屏山镇山下村

166.32

166.32

4.30

170.62

42

屏山镇万盛村

894.83

28.20

866.63

4.52

899.35

43

屏山镇新坊村

1479.99

349.98

1130.01

11.51

3.08

1494.58

44

屏山镇罗陂村

293.25

35.53

257.72

17.46

310.72

45

屏山镇新富村

692.98

22.59

670.39

3.99

0.28

697.26

46

屏山镇长溪村

1064.59

193.87

870.72

69.35

0.04

1133.98

47

屏山镇河东村

57.52

57.52

1.46

58.98

48

屏山镇亨田村

498.61

217.27

281.33

33.68

7.34

539.62

49

屏山镇页背村

363.76

48.40

315.36

0.08

18.31

382.14

50

横江镇横江居委会

117.68

30.06

87.62

6.36

16.68

140.73

6845.20

6755.28

51

横江镇横江村

931.87

95.63

836.24

4.17

14.59

950.63

52

横江镇平阳村

666.33

666.33

3.48

6.17

675.98

53

横江镇丹阳村

861.05

861.05

7.22

17.78

886.04

54

横江镇烟坊村

29.04

29.04

29.04

55

横江镇姑溪村

429.81

429.81

429.81

56

横江镇齐贤村

630.09

21.56

608.53

0.38

6.66

637.13

57

横江镇珠玑村

484.08

484.08

1.66

485.74

58

横江镇张坑村

336.89

336.89

1.44

338.33

59

横江镇小姑村

686.64

686.64

2.28

688.92

60

横江镇罗家村

404.58

404.58

1.05

405.63

61

横江镇开坑村

609.66

609.66

609.66

62

横江镇和平村

567.55

567.55

567.55

63

高田镇高田村

320.61

320.61

0.60

5.23

326.44

16116.37

15616.86

64

高田镇田心村

142.23

142.23

3.55

145.78

65

高田镇琴生村

1512.31

1512.31

10.76

35.68

1558.75

66

高田镇湖坑村

476.80

8.51

468.29

24.68

501.48

67

高田镇祠江村

247.11

247.11

1.28

19.42

267.81

68

高田镇郑里村

981.04

981.04

27.93

1008.97

69

高田镇遥岭村

879.17

21.66

857.51

25.40

904.57

70

高田镇胜江村

343.83

343.83

2.91

43.85

390.59

71

高田镇新坪村

323.02

323.02

64.33

387.35

72

高田镇岩岭村

1252.36

12.81

1239.55

16.17

23.13

1291.66

73

高田镇上柏村

2566.05

2566.05

13.36

23.08

2602.49

74

高田镇大秀村

1039.14

9.46

1029.68

6.84

32.12

1078.09

75

高田镇朱家村

1380.53

1380.53

5.58

1386.10

76

高田镇堂下村

981.11

981.11

3.31

17.32

1001.74

77

高田镇桂竹村

927.89

19.27

908.62

1.09

0.97

929.95

78

高田镇礼地村

1810.48

1810.48

12.36

10.94

1833.77

79

高田镇黄柏村

433.17

433.17

67.65

500.83

80

赣江源镇秋溪村

897.25

69.15

828.10

28.04

4.44

929.72

8318.82

8158.75

81

赣江源镇洋和村

581.06

581.06

6.07

0.41

587.53

82

赣江源镇友联村

796.66

357.02

439.64

17.47

1.80

815.93

83

赣江源镇罗云村

1381.99

109.27

1272.72

17.17

31.94

1431.10

84

赣江源镇洋地村

1272.56

15.84

1256.72

51.30

1323.86

85

赣江源镇石溪村

508.46

508.46

508.46

86

赣江源镇瑞坑村

1049.19

1049.19

0.29

0.55

1050.04

87

赣江源镇泮别村

925.15

925.15

0.59

925.73

88

赣江源镇迳口村

746.43

746.43

746.43

89

木兰乡木兰村

1182.37

1182.37

5.28

28.26

1215.91

6917.77

6769.36

90

木兰乡小琴村

517.85

517.85

1.44

6.31

525.60

91

木兰乡田江村

1266.01

1266.01

14.93

1280.94

92

木兰乡杨坊村

1671.74

54.00

1617.74

9.48

10.27

1691.49

93

木兰乡陈联村

200.32

200.32

200.32

94

木兰乡新河村

376.42

376.42

1.96

38.39

416.76

95

木兰乡东坑村

1554.66

1554.66

1.02

31.08

1586.75

96

丰山乡丰山村

457.53

457.53

0.27

25.08

482.88

5733.57

5619.93

97

丰山乡陈江村

2272.89

2272.89

6.83

33.12

2312.83

98

丰山乡大琴村

746.03

746.03

0.08

1.28

747.39

99

丰山乡沿沙村

541.99

541.99

4.63

27.02

573.65

100

丰山乡福村村

1601.50

13.49

1588.00

3.88

11.44

1616.82

101

大由乡大由村

272.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