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决策公开 > 规划计划 > 专项规划

石城县“十四五”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规划

访问量:

石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石城县

“十四五”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规划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城市社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县直、驻县各单位:

经县政府同意,现将《石城县“十四五”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规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石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09          

(此件主动公开)

石城县“十四五”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规划

为稳步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实施方案(2018—2022年)的通知》《教育部关于印发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办法的通知》(教督〔2017〕6号)和《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赣府发〔2017〕10号)、《江西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关于印发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推进计划(2020—2035年)的通知》(赣教督委字〔2020〕6号)等精神,结合县情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优先发展教育事业,扩大优质教育资源总量,着力推进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努力办好每一所学校,保障每一个孩子健康成长、全面发展,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教育热点难点问题,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满足人民群众对公平有质量教育的需求,为县域教育高质量发展和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奠定坚实基础。

二、基本原则

(一)政府主导,部门联动

把义务教育摆在优先发展突出位置,进一步完善政策措施,落实政府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主体责任;充分发挥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职能作用,明确工作职责,加强部门协调配合,形成分工合作、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二)抓住关键,重点突破

把立德树人作为根本任务,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持城乡并重和软硬件并重,全面推进城乡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着力推进均衡发展和品质提升,保障城乡学生共享高质量的义务教育。

(三)改革创新,分类指导

深化县域融合,推动义务教育治理结构、教师管理和保障体系改革,构建城乡一体的义务教育学校优质均衡发展机制;坚持因地制宜、因校制宜,合理确定城乡义务教育规模,引导学校合理布局,保障教师按需配置。

(四)强化监测,以评促建

构建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监测评估机制,动态掌握重点任务完成情况;建立监测评估公告制度,强化监测评估结果运用;以创建国家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为抓手,加快提升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水平。

三、目标任务

《江西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关于印发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推进计划(2020—2035年)的通知》(赣教督委字〔2020〕6号)明确,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工作必须从“资源配置、政府保障程度、教育质量、内涵发展、教育信息化建设、社会认可度”等六个方面达到评估标准,2025年接受评估认定。

(一)超前规划,严明预算,分步实施

2021年,小松中心小学整体搬迁;待赣源中学高中部剥离后,将东城片区的初中学校网点布局规划纳入全县城乡学校网点布局总体规划和“十四五”城乡建设总体规划。按照规划要求,在城西、城南、城北片区分步实施西城中小学、梅福中小学、城南中小学、东城中小学、石城一小城北校区等项目建设。

(二)加大投入,规范建设,扩增学位

城区扩容新建学校,乡村改建和美化亮化学校,实施名师下乡工程,缩小城乡办学条件差异,有效化解学生城挤乡空和大班额问题。2021年小学、初中起始班级学生数分别不超过45人、50人,到2023年基本消除大班额;到2024年小学、初中所有班级学生数分别不超过45人、50人,确保2025年达到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评估标准。

(三)对照标准,均衡布局,共建共享

“资源配置、政府保障程度、教育质量、内涵发展、教育信息化建设、社会认可度”等六个方面均衡布局。到2022年,35%小学、50%初中达到优质均衡标准;到2023年,50%小学、70%初中达到优质均衡标准;到2024年,80%小学、90%初中达到优质均衡标准;到2025年,全县义务教育学校100%达到优质均衡发展标准要求,所有指标校际差异系数,小学均小于或等于0.50,初中均小于或等于0.45。

四、主要措施

(一)优先保障义务教育经费投入

1.对不足100人的规模较小学校按100人核定公用经费。

2.特殊教育学校生均公用经费不低于6000元。

3.生均教学仪器设备值,小学、初中分别达到2000元、2500元以上。

4.全县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全县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按规定足额核定教师绩效工资总量。

(二)优化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布局

1.根据县域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常住人口规模、学龄人口变化趋势、基本公共服务需求,完成《石城县2020—2035年中小学校布局专项规划》编制并上报。依据中小学校建设标准,动态分析教育设施用地的供需状况,预留足够的义务教育学校建设用地,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严格按照相关标准规范组织实施。

2.严格新建小区教育配套设施规划与项目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竣工验收,保障足够的学位供给,满足学生就近入学需要;严肃查处违反城乡规划的建设行为,确保义务教育设施用地和建设得到有效落实。

(三)保障新建改建学校项目标准和建设进度

1.2021年起,有序实施小松中心小学整体搬迁,扩建琴江中心小学综合楼,新建东城中小学、石城一小城北校区;2022年起,逐步对农村中小学学校食堂进行提升改造。

2.生均教学及辅助用房面积,小学、初中分别达到4.5平方米、5.8平方米以上;生均体育运动场馆面积,小学、初中分别达到7.5平方米、10.2平方米以上;每百名学生拥有网络多媒体教室,小学、初中分别达到2.3间、2.4间以上;小学、初中每12个班级配备音乐、美术专用教室1间以上,其中每间音乐专用教室面积不小于96平方米,每间美术专用教室面积不小于90平方米。

四)实施消除大校额、大班额规划

1.建立消除大班额工作台账,加快消除现有大班额。从2020年开始,保证小学和初中起始年级不新增大班额;现有大班额每年消除25%, 到2021年累计消除50%、2023年累计消除75%,2024年全部消除大班额。

2.石城中学整体搬迁新校区后,石城二中搬迁至石城中学老校区,石城二小搬迁至原石城二中校区,对城区初中网点进行适当调整,增加初中学位;2021年10月底前,启动琴江中心小学教学楼扩建工作;2023年8月底前,完成石城一小城北校区、东城中小学建设;2024年8月底前,完成梅福中小学、西城中小学和城南中小学建设。在增加城区义务教育资源总量的基础上,调整城区学校网点布局,彻底解决“大班额”“大校额”问题。到2025年,全县小学、初中所有班级学生数分别不超过45人、50人。

3.到2024年,所有小学、初中学生规模不超过2000人, 九年一贯制学校(含民办学校)、十二年一贯制学校义务教育阶段规模不超过 2500 人,其中2018年9月前已建成的大规模学校,逐步降低校额并严格控制在限额标准的120%以内。

五)完善教师招聘和交流机制,统筹优化教师资源配置

1.专任教师持有教师资格证上岗率达到100%

2.每年交流轮岗教师的比例不低于符合交流条件教师总数 的10%;其中骨干教师不低于交流轮岗教师总数的20%。

3.依据义务教育学校教职工编制标准、学生规模和教育教学需求,定期核定教职工编制总额和岗位总量,统筹配置各校教职工编制和岗位数量;到2024年,城乡小学师生比119,初中师生比113.5。深化城乡一体化发展,推进全县义务教育学校城乡一体化发展结对联盟建设,打破教师所属限制,实行动态管理,盘活师资存量,提高使用效益。

4.到2025年,100%义务教育学校每百名学生拥有高于规定学历教师数,小学、初中分别达到4.2人、5.3人以上。

5.加大体育、艺术(美术、音乐)学科教师的调整力度,100%义务教育学校每百名学生拥有体育、艺术(美术、音乐)专任教师数,小学、初中均达到0.9人以上。

六)促进教师专业发展,打造名师团队

1.针对不同学科、不同阶段、不同层次教师开展精准培训,专任教师五年360学时培训完成率达到100%,熟练运用信息化手段组织教学,设施设备利用率达到较高水准。

2.设立县级教师培训专项经费,所有学校按照不低于学校年度公用经费预算总额的5%安排教师培训经费。

3.加强骨干教师培养,到2024年每百名学生拥有县级以上骨干教师数,小学、初中均达到1人以上。

七)推进教育公平,保障学生平等接受义务教育权利

1.继续坚持就近划片入学政策,城区公办小学、初中(不含寄宿制学校)就近划片入学比例分别达到100%、95%以上。

2.符合入学条件的随迁子女公办学校就读比例不低于85%,随迁子女与本地户籍学生混合编班统一管理,享受与本地户籍学生同等的免费义务教育待遇。

3.加强留守儿童教育关爱保护,落实属地责任,建立家庭、 学校、政府尽职尽责和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的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体系,促进农村留守儿童健康成长;加强留守儿童关爱服务和救助保护,帮助解决实际困难,确保留守儿童人身安全。

4.针对残疾少年儿童的实际情况,能够适应普通学校就读要求的,安排在普通学校随班就读;能够达到特殊教育学校入读条件的,安排在县特殊教育学校就读;对到校就读困难的,成立由教育部门牵头,医学、康复、心理和特殊教育专家等组成的残疾少年儿童入学鉴定委员会,对辖区内未入学适龄残疾少年儿童实施“一人一案”,送教上门,让每一名残疾少年儿童都能接受合适的教育;全县残疾少年儿童入学率达到95%以上。

(八)提高教育质量,提升教育满意度

1.到2021年底,全县中小学校完成“一校一章程”制定任务。

2.在实现“宽带网络校校通”“优质资源班班通”全覆盖的基础上,“网络学习空间人人通”达80%的覆盖面。到2022年,教育城域网覆盖率达100%;高效推进专递课堂、名师课堂、名校网络课堂“三个课堂”建设,促使学校管理与信息化有机融合,持续保持教育信息化省市领先地位。

3.充分利用校外教育资源建立中小学校外实践教育基地,有效开展综合实践活动。

4.普通高中招生初中学校指标到校比例不低于70%,并向农村初中倾斜。

5.初中三年巩固率达到95%以上。

6.以特色项目创建评估为抓手,深入实施“一校一品”工程,继续加强特色学校建设;学校德育工作卓有成效,校园文化和生态建设水平进一步提高。

7.严格按照《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规范学校管理和教育教学行为,没有过重课业负担现象。

8.在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中,相关科目学生学业水平达到III级以上,且校际差异率低于0.15;社会对教育的认可度达到85%以上。

五、组织保障

(一)落实政府责任

充分认识统筹推进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重要意义,根据县域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部署,结合改革进程,把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摆在优先发展的突出位置, 纳入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

(二)健全协调机制

进一步明确职责、密切沟通协调,及时研究解决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面临的重大问题和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问题,倒排工期、挂图作战,确保各项改革措施落实到位、工作目标按期实现。

(三)加强督导检查

定期对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主要措施落实和工作目标完成情况开展专项督导检查,完善督导检查结果公告制度和限期整改制度,落实问责制度;对因工作不到位、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四)强化舆论引导

充分运用石城政务微信公众号、石城有线电视台等载体平台,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广泛宣传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意义、目标、举措、成效,营造全社会关心重视教育工作的良好氛围;适时组织召开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动员会、布置会和推进会,强化统筹,密集调度,形成全社会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合力,确保各项工作落地见效。

相关文章:
《石城县“十四五”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规划》政策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