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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组织的食品安全抽检】石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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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石城县福源幼儿园有限公司使用的复用餐饮具自行消毒(碗)

一、抽检基本情况江西益康检测服务有限公司工作人员于2023年10月12日对该幼儿园的复用餐饮具自行消毒(碗)进行监督抽检2个,生产/购进日期:2023-10-12,不合格项目为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大肠菌群,标准为不得检出,实测值为0.00760mg/100cm²、检出,结论为不合格

二、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包括违法事实认定情况、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处罚的种类和依据、作出处罚决定的单位等。情节严重的,是否从重处罚或吊销许可证;涉嫌犯罪的,是否移送司法机关。减轻或免予处罚的,应当说明原因和法律依据。

当事人使用不合格复用餐饮具自行消毒(碗)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五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具、饮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使用前未经洗净、消毒或者清洗消毒不合格,或者餐饮服务设施、设备未按规定定期维护、清洗、校验;””的规定。处罚决定书文号石市监罚〔20231处罚的种类:1、警告。处罚机关:石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由于设备操作,要求企业以后严格按照规定进行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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