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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组织的食品安全抽检】石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石城县家乐佳商贸有限责任公司莲花万景城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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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

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一、石城县家乐佳商贸有限责任公司莲花万景城店经营的黑芝麻

(一)抽检基本情况。武汉市华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工作人员于2022420日对该的黑芝麻进行监督抽检2.002kg,生产/购进日期:2021-10-03,不合格项目为酸价(以脂肪计)(KOH),标准分别3mg/g ,实测值15.1mg/g;结论为不合格。

(二)石城县市场监督管理执法稽查局执法人员接到抽检检验报告后,立即将检验报告送达当事人,并由当事人陪同,对该生产经营场所进行了现场检查,经当事人陈述,该批次黑芝麻购进25kg,已全部销售处理完。

(三)我局执法人员依法监督企业暂停经营、召回不合格产品,以及对召回产品采取销毁、无害化处理等措施情况。企业是依法主动暂停生产经营不合格食品。对已销售不合格食品,企业主动采取召回等措施,当事人在接到检验报告单的同时,对检验报告检验项目酸价(以脂肪计)(KOH)为不合格表示同意,当事人销售的黑芝麻已销售处理完,因而无法召回。

二、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市场监管部门1231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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