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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城县农村公路双车道改造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 #40;EPC& #41;关键内容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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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城县农村公路双车道改造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详见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

2、投标人资格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相应资质,满足相应业绩、人员和信誉要求,具备相应的勘察设计、施工能力,具体要求详见附录1-6

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投标时需提交联合体协议作为要件之一,联合体协议中要载明联合体投标代表的牵头人,并声明联合体各方的权利和义务,相关工作范围;

2)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施工单位,在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并提交一份由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加盖法定代表人印章的授权书,证明其牵头人资格;

3)联合体各方均需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冻结;

4)所有参与联合体投标的成员不能在本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且其下属的任何控股公司均不得再参与投标;

5)联合体成员共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6)组成联合体成员总数不得超过2家。

4、评标办法: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

5、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石城县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赣州市中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址:石城县                           址:赣州市紫金广场B17


资质等级要求

投标人(或联合体)须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①设计资质: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公路行业(公路)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②施工资质: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③养护资质: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养护工程施工从业资质证书二类(乙级)及以上资质。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财务要求)

财务要求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要求)

业绩要求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要求)

信誉要求

未受到责令停产、停业的行政处罚或未处于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的情况。

未被江西省交通运输厅及以上管理部门取消在江西省内的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江西省公路建设市场且处于有效期内。

未出现在全国建筑市场诚信信息平台上正受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暂扣或吊销企业资质的处罚情况。

无对本项目有重大影响的诉讼案件。

最近3年内未发生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工程施工中存在有重大工程质量事故或重、特大安全事故的情况。

在江西省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最新发布的信用评价结果中未被评为D级。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近三年内(2018 年9月1日~2021年8月31日)均无行贿犯罪行为。(投标人直接在投标文件格式中的履约信誉情况表中自行填报,无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招标人在确定中标人前,将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对中标候选人及其有关人员的行贿犯罪情况进行查询,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瞒报行贿犯罪记录的,按投标数据弄虚作假处理。)

投标人及其从业人员近3年不存在江西省纪委驻江西省交通运输厅纪检监察部门查实(或认定)涉案金额累计在10万元及以上的行贿行为记录

附录5  资格审查条件(设计负责人、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要求)

人员

数量

资 格 要 求

在岗要求

设计负责人

1人

①路桥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②提供投标人为其缴纳连续近6个月(指开标前6个月,不含开标当月)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因工作单位变更不足6个月的,以证书中的变更时间为准。

负责本项目全过程勘察设计及协调负责设计后服务工作

项目经理

1

①路桥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②公路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书;

③提供投标人为其缴纳连续近6个月(指开标前6个月,不含开标当月)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因工作单位变更不足6个月的,以证书中的变更时间为准。

   无在岗项目,指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投标人应提供由该项目发包人出具的、承诺施工项目经理能够从该项目撤离的书面证明材料原件或彩色扫描件)。

项目总工

1人

①路桥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②提供投标人为其缴纳连续近6个月(指开标前6个月,不含开标当月)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因工作单位变更不足6个月的,以证书中的变更时间为准。

无在岗项目,指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投标人应提供由该项目发包人出具的、承诺施工项目经理能够从该项目撤离的书面证明材料原件或彩色扫描件)。

备注:由于职称证书不存在单位变更,上述设计负责人和项目总工提供的社保证明材料不足6个月的,可提供劳动合同作为证明材料。

附录6  资格审查条件( 其他管理和技术人员最低要求)

其 它 要 求

其他管理和技术人员由招标人和中标人在合同谈判时确定,若实际勘察、设计、施工及养护期间单位人员不能满足需求,中标单位应及时按招标人要求补充或更换人员,直至满足本项目勘察、设计、施工和养护要求为止。其他管理和技术人员应根据招标人要求和工程实际的勘察、设计、施工和养护按需进场完成各分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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