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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征集我县政府采购领域违反统一市场建设的规定和做法问题线索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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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征集我政府采购领域违反统一市场建设的规定和做法问题线索的公告

根据江西省发改委等六部门《关于对招标采购领域违法统一市场建设的规定和做法开展自查清理工作的通知》(赣发改公管〔2023〕224号)和《赣州市财政局关于做好政府采购领域违反统一市场建设的规定和做法自查清理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现就做好我县政府采购领域违反统一市场建设的规定和做法自查清理工作向社会发布征集问题线索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线索受理范围

2022年12月31日前制定、转发(转发但新增了部分内容)的我县政府采购领域现行有效的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政策措施和现实做法,包括地方性法规、地方政府规章、县级以上地方性人民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指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其他政策文件和实际做法。

二、线索受理内容

列入清理范围内的政策措施,存在以下5种违反统一市场建设相关规定的,请您提供相关线索并联系我局:

(一)违法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零部件、原产地、供应商;

(二)违法设定与招标采购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等;

(三)违法限定投标人所在地,所有制形式、组织形式,要求投标单位必须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公司或办事处等排斥外地投标人;

(四)通过划分企业等级、增设证明事项、设立项目库,注册,认证、认定等非必要条件排除和限制竞争;

(五)违法设定其他不合理的条件以排斥,限制经营者参与投标采购活动。

三、线索受理时间

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5月25日。

四、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石城县财政局政府采购办

电话:0797-5711579

邮箱:scxzfcg@163.com

地址:江西省赣州市石城县琴江镇清华大道行政中心东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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