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水发文〔2019〕15号 签发人:温萍水
石城县水利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对石城县琴江河(石田段)防洪工程重大设计
变更报告进行审批的请示
赣州市行政审批局:
江西省中小河流治理项目石城县琴江河(石田段)防洪工程项目部根据石城县琴江河(石田段)防洪工程因与县委县政府旅游产业项目内容冲突,小松中学规划布置调整,部分位置拆迁征地困难,并结合当地乡村的要求和工程实际情况,已请原设计单位中山市水利水电勘测设计咨询有限公司对原设计进行了优化设计。优化设计以满足设计要求为原则,通过优化原河道断面设计,优化疏浚方案等措施,达至易于实施的目的。
一、变更设计缘由
1.太平溪段变更缘由
根据赣州市新型城镇化示范乡镇建设领导小组文件《关于公布全市第一批新型城镇化示范乡镇创建名单的通知》(赣市示镇【2019】1号),石城县小松镇纳入全市第一批新型城镇化示范乡镇创建名单。
为加快落实新型城镇化小松示范镇建设工作,中共石城县委办公室、石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联发文《关于印发石城县新型城镇化小松示范镇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为推进新型城镇化示范镇建设工作,县委县政府推进了很多配套建设项目。项目类型涉及农业产业、工业产业、旅游产业、基础设施、公共设施等多个方面,其中在旅游产业项目中“小松村太平溪乡村旅游(赏荷)景点建设项目”与本工程小松镇政府段建设内容存在交叉。为更好的推进“小松村太平溪乡村旅游(赏荷)景点建设项目”并使其充分发挥效果,根据石城县水利局要求,将该项目中太平溪治理内容纳入石城县琴江河(石田段)防洪工程;同时将本工程A0+000~A0+560段设计方案结合太平溪治理方案进行优化。
2.小松中学段
石城县琴江河(石田段)防洪工程中对小松中学段围墙采用悬臂式钢筋砼挡墙结构,兼做防洪墙使用。根据小松中学规划规划布置调整,在保证防洪安全的前提下,对围墙调整结构样式并由小松中学自己实施,取消该段设计内容。
3.挡墙新建段
项目前期阶段房子征拆难度很大,经过当地镇政府部门多次工作,征拆工作已经完成,为满足防洪闭合的需要,该处增设挡墙护岸。
4.增设护岸段
A1+000~A1+186段河岸距离房子基础较近,建设单位建议增加护脚防冲措施
5.耸岗村段
由于B0+000~B2+456段与已建旅游大道冲突,建设单位建议取消该段。
6.琴江段
由于征地难以解决,建设单位建议取消该段绿化设计方案.
7.琴江汇流口段
结合当地村民意见,该段增加护岸护坡范围,并在左岸增设岸顶水泥路。
二、变更内容
1.太平溪段方案
“小松村太平溪乡村旅游(赏荷)景点建设项目”中太平溪顺接石城县琴江河(石田段)防洪工程小松镇政府段上游,长度为452m。
根据石城县新型城镇化小松示范镇建设工作方案,太平溪(K0+000~K0+452)设计河道走向维持现状不变,河道断面采用梯形断面,高程为267.34~268.00m,底宽维持现状宽度并进行适当的清疏和拓宽。其中右岸采用草皮护坡至岸顶,设计边坡为1:2;坡脚设格宾固脚(1.0*1.0m),其中格宾护脚埋深0.5m。左岸对现状岸坡进行休整。根据“小松村太平溪乡村旅游(赏荷)景点建设项目”,左右岸堤顶高程维持现状并进行适当平整,其中右岸岸顶设3.5m宽C20水泥路,厚度为0.2m,水泥路两侧各设1.0m宽植草路肩;左岸岸顶设2.0m宽人行道,人行道采用机制人行道砖铺设,规格为300*300*50mm。背水坡设C20砼排水沟,净尺寸为0.5m*0.5m,壁厚0.2m。
石田河(A0+000~A0+550)段原设计仅为清疏,设计变更结合太平溪段方案,右岸采用草皮护坡至岸顶,设计边坡为1:2;坡脚设格宾固脚(1.0*1.0m),其中格宾护脚埋深0.5m。右侧岸顶设3.5m宽C20水泥路,厚度为0.2m,水泥路两侧各设1.0m宽植草路肩。
2.小松中学段
取消该段挡墙设计。
3.挡墙新建段
A0+570~A1+620段新建重力式挡墙,由于河道左岸有污水管网,因此挡墙布置在污水管后面。挡墙采用C20砼结构,高2.5m,其中底板厚0.5m,墙身高2.0m。墙顶宽0.5,高程为266.93m;临水坡垂直,背水坡为1:0.5。
4.耸岗村段
取消B0+000~B2+456段左岸建设内容。
5.琴江段
取消该段绿化设计方案,保留浆砌石护案。
6.琴江汇流口段
(1)C0+550-C1+249左岸坡脚设格宾石笼护挡墙,墙高1.0m,埋深0.5m,墙后草皮护坡至岸顶,坡度为1:2。岸顶设C20砼水泥路,宽度为3.5m。
(2)C0+988-C1+033右岸坡脚设格宾石笼护挡墙,墙高1.0m,埋深0.5m,墙后草皮护坡至岸顶,坡度为1:2。
三、工程概算指标
中山市水利水电勘测设计咨询有限公司编写的《石城县琴江河(石田段)防洪工程重大设计变更报告》,变更后的工程投资指标如下:
1.编制原则:设计变更概算根据设计变更调整后的工程量清单编制设计概算,材料单价采用投标清单单价计算。
2.变更后设计概算:设计变更后合计变更增加670584元,其中:
(1)太平溪段(K0+000~K0+452)增加投资1481711元
(2)小松镇中学段(A0+000~A0+550)增加1474519元
(3)A0+570-A0+620段护岸增加70840元
(4)耸岗村(B0+000-B2+456)取消内容减少3446893元
(5)小松中学围墙取消内容减少491411元
(6)琴江段取消内容减少145288元
(7)琴江汇流口段增加1727106元
3.概算变化:概算总投资变更后比投标单价合计变更增加670584元。
现将《石城县琴江河(石田段)防洪工程重大设计变更报告》随文上报,请贵单位予以审批。
附件:石城县琴江河(石田段)防洪工程重大设计变更报告
石城县水利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2019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