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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城县行政审批局关于核准石城县横江镇赣闽边际青少年红色基因传承示范基地建设项目施工招标事项的复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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横江镇人民政府

报来《石城县横江镇人民政府关于核准石城县横江镇赣闽边际青少年红色基因传承示范基地建设项目施工招标事项的函》(横府函20243号)收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施工招标有关事项函复如下:

一、招标范围:石城县横江镇赣闽边际青少年红色基因传承示范基地建设项目施工招标,含太雷路等道路改造、团文化(张太雷同志为共青团创始人)学堂改造、便民广场建设及周边环境整治等。项目招标控制价以县财政局审核为准。

二、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三、招标组织形式:委托招标。请选择具备相应资质、信誉良好的招标代理机构组织招标活动。

四、其他:招标人在招标活动中对已核准的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作出改变的,应重新申报核准。项目应在具备法律规定的招标条件后,才能开展招投标活动。

特此函复。

石城县行政审批局

2024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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