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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城县行政审批局关于核准石城县全域旅游基础设施景城旅游提升项目勘察招标事项的复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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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文广新旅局

报来《石城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旅游局关于核准石城县全域旅游基础设施景城旅游提升项目勘察招标事项的》(石文广新旅函〔2023〕94号)收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勘察招标有关事项函复如下:

一、招标范围:石城县全域旅游基础设施景城旅游提升项目勘察招标,项目招标控制价以县财政局审核为准。

二、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三、招标组织形式:委托招标。请选择具备相应资质、信誉良好的招标代理机构组织招标活动。

四、其他:招标人在招标活动中对已核准的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作出改变的,应重新申报核准。项目应在具备法律规定的招标条件后,才能开展招投标活动。

特此函复。

石城县行政审批局

202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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