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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城县行政审批局关于核准石城县赣江源镇天贻香酱酒庄园项目(第二期)土石方平整项目施工招标事项的复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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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江源镇人民政府

报来《赣江源镇人民政府关于核准石城县赣江源镇天贻香酱酒庄园项目(第二期)土石方平整项目施工招标事项的请示》(赣镇府文〔2023〕22号)收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施工招标有关事项函复如下:

一、招标范围:石城县赣江源镇天贻香酱酒庄园项目(第二期)土石方平整项目施工招标,项目招标控制价以县财政局审核为准

二、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三、招标组织形式:委托招标。请选择具备相应资质、信誉良好的招标代理机构组织招标活动。

四、其他:招标人在招标活动中对已核准的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作出改变的,应重新申报核准。项目应在具备法律规定的招标条件后,才能开展招投标活动。

特此函复

石城县行政审批局

20231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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