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0年度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费补助项目的
绩效评价报告(财政政策综合绩效评价)
项目名称: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费补助项目
主管部门:石城县教育科技体育局
评价单位:石城县财政局
2021年12月11日
关于2020年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费补助项目的绩效评价报告(财政政策综合绩效评价)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1.项目背景:为实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三个全覆盖”,即各个教育阶段全覆盖、公办民办学校全覆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全覆盖,在制度上保障了“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特实施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费补助项目。
2.主要内容:对义务教育阶段在籍在校的建档立卡家庭学生、城镇贫困家庭学生(含城镇低保、城镇特困、城镇支出型低收入)、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孤儿学生、烈士子女、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及残疾人子女、其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等按学期落实生活费补助。生活补助分为寄宿生生活补助和非寄宿生生活补助。寄宿生生活补助资助对象为在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内寄宿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非寄宿生生活补助资助对象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家庭经济困难非寄宿生。生活补助主要用于受助学生的生活费开支。其中,寄宿生生活补助标准为小学每生每年1000元,初中每生每年1250元,特殊教育学校、随班就读残疾寄宿学生在此基础上每生每年增加200元,赣州市对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每生每年提标资助500元;非寄宿生生活补助标准为寄宿生生活补助标准的50%(即小学每生每年500元,初中每生每年625元)。生活补助按学期发放在学生本人或家长的社保卡账户上。
3.实施情况:2020年累计落实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费补助14764人次,落实资金564.25625万元。其中:(1)春季学期寄宿生生活费补助1461人次,落实资金125.5925万元;(2)春季学期非寄宿生生活费补助6069人次,落实资助金162.85万元;(3)秋季学期寄宿生生活费补助1383人次,落实资助金118.945万元;(4)秋季学期非寄宿生生活费补助5851人次,落实资金156.86875万元。
(二)项目绩效目标
1.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应受助学生受助率100%。实现符合资助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全覆盖,在制度上保障“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
2.资助金按规定及时发放率100%。
3.年度预算执行进度100%。
4.减轻贫困学生家庭经济压力,激励学生成长成才。
5.学生、家长抽样调查满意度≧85%。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基本情况
1.评价指标体系
评价指标体系包括数量指标20分、时效指标30分、社会效益指标20分,服务满意度20分,预算执行情况10分,共5个二级指标,6个三级指标,满分100分。
2.评价方法及实施
本着科学、规范、客观、公正的原则,以及相关的规范文件、预算批复文件、项目绩效报告和现场调研信息等,评价方式上采取现场调研和非现场评价相结合的方式对“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费补助项目”进行了绩效评价。一是组成项目绩效评价小组,分管领导为组长。 二是按照评价指标对“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费补助项目”相关情况进行逐项评分。三是进行社会满意度调查。
(二)绩效评价结果分析
1.项目决策情况
根据《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实施意见》(赣府发〔2016〕17号),《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西省教育扶贫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赣府厅字〔2016〕87号),《江西省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管理办法》(赣教助字〔2019〕10号),《中共赣州市委 赣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扎实推进精准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赣市发〔2015〕1号)等文件要求设立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项目。该项目立项依据充分、立项程序规范、绩效目标合理、绩效指标明确、预算编制科学、资金分配合理。
2.项目过程情况
生活补助按照“学年评审、学期发放、新增学生、重新评定”的原则审核发放。生活补助按学生申请、学校评审、公示公告、县级审核、资金发放、结果告知等程序进行管理。符合简化工作流程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按相关文件规定执行。该项目资金到位率和预算执行率符合预期,资金使用合规、管理制度健全、制度执行有效。
3.项目产出情况
该项目完成了年度预期目标设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应受助学生受助率、资助金按规定及时发放率、年度预算执行进度等产出指标。石城县2020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费补助全年预算为575.556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资金306.68万元、省级财政资金268.876万元。当年实际支出564.25625万元,预算执行率为98%。全年补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14764人次,其中寄宿生2844人次,非寄宿生11920人次。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和非寄宿生补助覆盖率为100%,有效实现了贫困学生资助全覆盖,确保了应助尽助。
4.项目效益情况
接受资助的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未出现因贫失学,有效减轻了受助学生家庭经济压力,正向激励学生成长成才。
三、存在问题及相关建议
一是因每学期生源有变化及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是动态调整,尤其随着城镇化加快各中小学校的寄宿生每学期递减,造成生活补助有少量资金结余,导致资金执行率没有达到100%。二是因收集学生信息难度大,补助资金发放时间略滞后。
四、下一步改进措施
加快学生信息收集速度,当期发放补助资金。
五、评价结论
石城县教育科技体育局组织实施了“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费补助项目”,较好地完成了2020年度的任务。按照资金使用、财务管理、项目管理、项目绩效等方面进行的总体评价,绩效评价得分为98.5分,项目综合评价等次为优。
六、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绩效评价结果拟在县政务网站公示公开,可作为项目申报、年度考核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