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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城县2024年革命老区转移支付资金使用情况及政策实施效果情况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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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规范和加强资金管理,提高专项资金使用绩效和管理水平,按照省市工作要求,我县就2024年度革命老区转移支付资金建设项目的组织开展绩效评价工作。现将评价情况报告如下:

一、绩效目标分解下达情况

2024年,省财政厅下达我县革命老区转移支付资金6077.65万元,其中《江西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 2024 年革命老区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赣财预指〔202372号)4947万元、《关于下达 2024 年度低质低效林改造资金的通知》(赣市财资环字〔2024〕13号155.65万元、《关于下达2024年边远难乡镇建设专项资金的通知》(赣市财预字〔2024〕4号)150万元、《赣州市财政局关于下达红色资源保护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赣市财字〔2024〕26号)71万元、《关于下达2024年普通国省道项目计划和“四好农村路”建设资金的通知》(赣市财建字〔2024〕26号)204万元、《关于下达 2024 年省级革命老区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赣财预字〔2024〕7号)204万元、《江西省财政厅关于下达 2024年革命老区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赣财预字〔2024〕22号)346万元,我县安排建设项目共18个,项目总投资6408.65万元,其中中央及省级补助资金6077.65万元,县级补助249万元,乡镇、单位自筹82万元。

绩效目标情况:低质低效林补植改造1390亩 ;G206石城小松至石子排段一级公路改建工程3.44km;按三级公路标准改造九寨至湾里公路(里塘坪至半迳段)0.4公里;三处红色旧址修缮及一处文物布展;完成温革路、金丰大道二处城区道路建设;三个困难乡镇基础设施提升;新石中校区对文化活动中心的设施、设备采购;一处战备应急物资简易仓库建设及周边配套设施建设;完成兴隆村、杉柏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小松镇村道拓宽和修复工程。

实际完成情况:完成低质低效林补植改造1390亩;完成G206石城小松至石子排段一级公路改建工程3.44km;完成九寨至湾里公路(里塘坪至半迳段)三级公路标准改造0.4公里;完成小松镇敬老院、琴江镇敬老院、琴江镇长天敬老院、屏山镇敬老院、珠坑乡敬老院的基础设施加固、维护,完善适老化设施;完成三处红色旧址修缮及一处文物布展;完成温革路、金丰大道二处城区道路建设;完成三个困难乡镇基础设施提升;完成新石中校区对文化活动中心的设施、设备采购;完成一处战备应急物资简易仓库建设及周边配套设施建设;完成兴隆村、杉柏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完成小松镇村道拓宽和修复工程。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一)资金投入情况

2024年革命老区转移支付资金6077.65万元用于安排以下18个项目:

1.石城县2024年度低质低效林改造,投入资金155.65万元

2.石城县“四好农村路”建设(九寨至湾里公路里塘坪至半迳段道路工程),投入资金204万元

3.G206 石城小松至石子排公路改建工程,投入资金3086万元

4.石城县乡镇敬老院修缮(提升改造)项目投入资金346万元

5.石城县金丰大道道路工程投入资金580万元

6.石城中学新校区配套设施建设项目投入资金688万元

7.石城县温革路道路新建工程投入资金372万元

8.梅福红一军团医院屋面抢险加固工程及布展,投入资金71万元;

9.木兰乡圩镇基础设施提升工程,投入资金50万元

10.龙岗乡圩镇环境整治及圩镇民生项目提升,投入资金50万元

11.大由乡村庄整治及基础提升工程投入资金50万元;

12.兴隆村石下甫道路改造项目,投入资金62万元;

13.战备应急物资简易仓库及公共卫生间建设项目,投入资金58万元;

14.琴江镇杉柏村基础设施提升项目,投入资金60万元;

15.琴江镇杉柏村乡村振兴提升项目,投入资金60万元;

16.瑶上村村部至狗亭脑道路拓宽及交坝至罗口道路建设工程项目,投入资金70万元;

17.胜和村猪古岭损毁通村公路修复项目,投入资金55万元;

18.赣江源镇瑞坑少共国际师休整地旧址修缮工程,投入资金60万元。

截至20243月底,我县2023年革命老区项目已全部竣工验收,拨付金额为6261.75万元,拨付率为97.71%。

(二)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2024年革命老区转移支付安排用于国省乡道升级改造集镇基础设施建设和低质低效林改造等对于进一步改善生态环境加快基础设施项目建设、提升公共服务能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起到了积极的推动效果,项目安排科学合理,资金效益明显。2024年我县革命老区转移支付项目总体绩效目标基本完成,综合得分96分,自评等次为优秀。

(三)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1)数量指标。

  完成低质低效林补植改造1390亩,年初目标完成率100%;

  完成红色革命旧址加固13549平方米,年初目标完成100%;

  完成旧址屋面加固1300平方米,年初目标完成率100%;

  新建城区道路8472平方米,年初目标完成率100%;

  完成污水管网新建1000米,年初目标完成率100%;

  完成路面硬化6310平方米,年初目标完成率100%;

  完成机耕道建设1000平方米,年初目标完成率100%;

  完成县道升级改造0.4千米,年初目标完成率100%;

  完成国道改造3.44千米,年初目标完成率100%;

  完成乡镇敬老院修缮5家,年初目标完成率100%;

2)质量指标。各项目单位均严格按照项目实施方案和批复内容进行了建设,严把质量关,保质保量完成项目建设,项目(工程)验收合格率100%,造林成活率85%

3)时效指标。大部分项目均严格按照项目实施方案要求的时间进行了开工建设和竣工验收,项目开工及时率89%,项目整体竣工率为95%。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1)经济效益。通过公路新建改建、县道升级改造等项目,极大地改善了我县交通落后的面貌,增强路网功能,打通了物流瓶颈,交通运输成本大大降低,商贸往来日益繁荣,群众出行十分便捷,工业、旅游业蓬勃发展。

2)生态效益。通过低质低效林项目建设,大力改善了我县生态环境,林木质量结构得到更大优化,生态防护功能显著增加,较好完成了项目实施前制定的绩效目标。

3)社会效益指标。通过项目建设,直接和间接受益人口约30万人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我县通过革命老区转移支付项目,切实极大地改善了广大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提升了群众生活幸福指数,得到了群众的广泛拥护,服务对象或受益群众满意度达90%

三、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

此次自评工作结果显示,我县革命老区项目安排科学合理,工程推进有力有序,项目建设保质保量,资金拨付审批,规范及时,社会认可度、群众满意度不断提高,自评等级为“优”。

四、绩效自评结果应用和公开情况

严格按照革命老区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和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加大革命老区项目绩效评价公开力度和绩效评价结果的应用,将绩效评价组织开展情况纳入部门单位年度工作综合考评,绩效评价结果作为以后年度预算项目资金安排、分配的重要依据,并督促各部门单位按要求在指定网站及宣传栏等进行长期公开、公示,自觉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

五、下一步改进措施

严格按照革命老区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要求,规范项目运行,强化资金管理,督促各部门各单位加快项目建设进度,严格执行资金拨付制度;建立健全后期管护长效机制,明确资产管理登记主体,压实管护责任,维护项目长期有效运行;加强检查和监督,采取定期、不定期方式对革命老区项目进展情况、资金使用情况、绩效情况等开展监督检查,进一步规范革命老区转移支付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19石城革命老区转移支付资金绩效目标自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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