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财政厅下达2023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9.2092亿元
近日,省财政厅下达2023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9.2092亿元,支持做好农业经营主体提升相关工作。
同时,要求各设区市按照预算管理要求和有关资金管理办法,及时将资金及计划分解到项目县(市、区),加快预算执行,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并加强全过程绩效管理,做好绩效监控和绩效评价,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省财政厅下达2023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9.2092亿元
近日,省财政厅下达2023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9.2092亿元,支持做好农业经营主体提升相关工作。
同时,要求各设区市按照预算管理要求和有关资金管理办法,及时将资金及计划分解到项目县(市、区),加快预算执行,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并加强全过程绩效管理,做好绩效监控和绩效评价,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