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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财政厅累计下达2021年省级基础教育专项资金(第一批)7.98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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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财政厅累计下达2021年省级基础教育专项资金(第一批)7.98亿元


为促进我省基础教育发展,省财政厅累计下达2021年省级基础教育专项资金(第一批)7.98亿元,用于支持各地扩大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开展学前教育资助,开展“中西部农村偏远地区学前教育巡回支教”,对落实学前教育公用经费进行奖补等。

省财政厅要求各地继续加大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建设,支持普惠性幼儿园家庭经济困难幼儿、孤儿和残疾儿童接受学前教育,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幼儿优先获得资助。同时,要求各地切实加强资金管理和监督检查,确保专款专用,加快预算执行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并接受审计、监察等有关部门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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