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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县十九届人大二次会议第69号建议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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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县十九届人大二次会议第69

建议的答复

张文汇代表:

你在石城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提交的意见建议《关于调整基层卫生院基本药品目录的建议》(第69号,以下简称《建议》),由我局和县卫健委办理,收到《建议》后,我局领导高度重视,召开了会议进行研究,向上级进行了汇报和咨询,针对你的建议,回复如下:

一、医保药品目录由国家统一制订,基层无权自行调整。

你在《建议》是所提及的医保药品目录,全称是《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是国家医保局会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部门,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制订的,实际参与制订的是医学界的专家力量,体现的是医疗卫生行业的公允看法,是科学、客观、公正的。

医保药品目录全国统一,定期调整,地方无权变更调整,目前使用2021版。《药品目录》分为凡例、西药、中成药、协议期内谈判药品、中药饮片五部分。凡例是对《药品目录》的编排格式、名称剂型规范、限定支付范围等内容的解释和说明。所以,医保药品目录不是药品名称的集合,它本身包含有限定范围,如限定用药指征(如达到某个适应症)、限定用药场合(如门诊或住院使用),限定用药顺序(如二线用药或三线用药)、限定用药的医疗机构等级(如限定在二级以上医疗机构使用),等等。你关注的基层卫生院用药有限定,一是部分药品临床不良反应较多,基层卫生院处置抢救力量有限。二是部分药品在推广使用过程中出现了滥用情况。所以在医保目录内作了限医院等级或用药指征,这是参与制订目录的广大医药专家根据目前药品使用实际情况作出的科学判断,是对基层医生和患者的保护,也是贯彻落实“生命至上”理念的体现。

近年来,医保目录调整周期改为一年一次,今后医保目录的调整将常态化开展,今后随着基层医疗卫生事业的发展,药品质量的提升,参与制订目录的相关专家也会考虑基层实际情况的变化,将会有越来越多的好药进入医保目录,更好满足基层临床用药需求。

二、慢性病药品用药范围已扩大。

此前,我市的慢性病药品用药有一个专门的慢性病用药目录,202112月起实行省级医保系统,慢性病用药不再单独设置目录,改为由临床医师把关,根据慢性病治疗需要用药,你关注的这方面的问题已解决。

做人民满意的医保是我们的不懈追求,你的建议我局将长期跟踪,并积极向上级反映,诚挚邀请你多来指导我们的工作,多向我们提出意见建议,促进石城医保事业的发展。

附: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

                     赣州医疗保障局石城分局

                         2022412

承办单位及电话:赣州市医疗保障局石城分局0797-57217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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