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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县十八届人大六次会议第29号建议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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廖勇坚代表:

你们提出关于加强农村公路建设和养护的建议悉,现答复如下:

我县农村公路养护自2012年提上议事日程,2013年县政府出台了第一《石城县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办法》,2015年进行了修订,2018年对养护经费标准进行了提标。我县养护管理办法不断完善,养护质量不断提高,一直以来走在全市乃至全省前列。根据《石城县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办法》规定,我县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分县、乡(镇)、村三级负责,即县道由县交通运输局负责日常养护,乡、村道由各乡(镇)按属地负责日常养护,日常养护资金来源主要是县、乡(镇)筹集。目前,我县日常养护经费标准为县道5500元/年·公里、乡道3500元/年·公里、村道2000元/年·公里。每年县乡财政投入农村公路日常养护费近500万元。随着农村公路特别是村组公路的不断建设,部分在养护管理办法出台后新建的公路未能及时纳入养护范围。同时,随着我县农村公路的发展和养护标准的不断提高,现有资金已远远不能满足日常养护需求。根据交通运输部养护体制改革要求,下一步将加大养护体制改革,符合条件的农村公路列养率要求100%,养护经费标准还将提高,养护质量标准和要求也将提高。

由于我县属丘陵地带,地形地貌复杂,河流纵横,农村公路安全隐患大。“十三五”期间,上级重点对县乡道安全隐患整治给予了补助,我县累计投入近2000万元对主要县乡道危险路段实施安全防护工程建设,极大地改善了群众出行条件,保障了群众出行安全“十四五”期间,上级已将村道安防工程提上了议事日程。我局将积极争取上级补助,现对全县农村公路安全隐患开展摸排,正在进行前期设计今年拟完成村道安全生命防护工程70公里,争取五年内基本完成村道安全隐患整治。

感谢你们对交通工作的支持和理解,请您多提宝贵意见

附: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

石城县交通运输局

2021730

承办单位及电话:石城县交通运输局7180513  邮编:342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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