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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石城县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9-2021年)》实施情况和效果评估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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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石城县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9-2021年)》实施情况和效果评估报告

为推进养老服务体系高质量发展,制定出台了《石城县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9-2021年)》,以下简称《三年行动计划》。

一、跟踪反馈

1.工作成效:按照“政府主导、政策扶持、社会参与、市场推动”的思路,着力构建“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服务为依托、机构养老为支撑”的养老服务体系,并取得了明显的成效。自《三年行动计划》实施以来,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站点建设纵深推进。目前,我县建成城乡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设施112处(其中具备助餐功能农村互助养老服务设施86处,覆盖率达65.6%;城市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实现全覆盖,引进深圳舟楫莲华养老有限公司建设社区嵌入式养老场所8处,智慧养老信息平台1个,正有序运营。养老服务市场基本激活与深圳第一养老护理服务有限公司达成合作协议,签订县综合福利院公建民营合作框架协议,计划第一期投资600万元,设床位300;将闲置的原观下敬老院租赁给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机构,投入民营资金160余万元,建设护理床位70张,为失能、半失能老人提供更好的养护,目前收养失能老人22养老服务供给能力不断提升。我县有注册登记养老机构20家,其中公办养老机构16家,民办养老机构4家。全县共有公办养老床位1894张(其中护理型床位843张,占比45%),民营养老床位193张,全为护理型。每千名老人平均拥有养老床位达40张,提前实现了“十三五”目标。近两年在推进养老设施规范化、标准化和服务质量上得到全面提升。敬老院新(扩)建项目稳步推进。横江镇、龙岗乡敬老院新楼已竣工验收,木兰乡敬老院正紧张有序地开展建设。三个敬老院共完成投资3400余万元,新增床位282张。特困失能老人集中照护基本实现。与县卫健委合作建设的特困失能人员集中照护机构——“石城县康养福利中心”运营有序,中心设置护理型床位160张,优先保障特困失能人员集中照护。目前,中心收住特困失能人员90名,特困失能人员集中供养率达67.7%。基本实现了特困失能老人集中照护。

2.市民回应情况:《三年行动计划》实施以来,大力发展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养老基础地位不断夯实;大力发展公办养老事业,突出了公益属性;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积极开展战略合作,大力发展民办养老产业;突出党建引领,大力发展农村养老服务,加快补齐农村养老服务短板;提升服务质量,防范化解各类风险。

二、评估工作中的基本情况

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民政、财政、卫健、发改、住建、自然资源以及宣传等部门和各乡镇人民政府、城市社区管委会根据各自的工作职责,相互协作、各司其职,不断推进《三年行动计划》的实施,使我县养老服务迈上新台阶。

三、评估结论及建议

(一)评估结论

我们认为《三年行动计划》的全面实施,建成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不断满足老年人多层次、高质量养老服务需求,努力打造具有石城特色的区域康养高地,顺应了广大群众心声,达到预期效果。

(二)政策建议

1.建议加大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资金、政策扶持力度,着力提升养老服务社会化水平。一是完善扶持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服务机构和提供养老服务的政策,加大扶持政策的“含金量”,吸引社会资本,引进或培育专业化、连锁化的养老专业机构(集团),多增加养老床位,提供多层次的、满足不同老年人养老需求的优质服务,推进分层次养老服务,形成公益性、营利性互相促进、互为补充的格局。二是加快公办养老机构转型升级,通过“公办民营、公租民营、公建民营、公助民营”等方式,引入社会力量运营,转让经营权、保留所有权,提高民营率。三是加快推进医养融合发展,打通养老服务体系与医疗卫生体系障碍。尽快推行长照险政策,提高特困人员医疗保障比例。推行政府购买服务,所有养老方面的中介服务、行业监管、平台建设等项目,均采取公开招标,购买服务由“第三方”实施。鼓励和支持养老机构发挥专业优势,延伸开展社区居家养老服务,通过人员驻点、连锁经营等方式,参与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运营,不断扩大服务对象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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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加大教育培训扶持力度,推进养老服务队伍专业化建设。一是重视养老从业人员的培养和储备,支持引导大中专院校及职业技术学校开设社会工作专业,培养有专业技能的养老服务人员。二是在养老服务业和社区中设置社会工作岗位,鼓励相关毕业生到养老服务机构和社区养老服务中心就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推行养老服务从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把养老机构服务人员纳入职业技能培训范围,有计划地开展培训,发放职业资格证书。对通过职业技能鉴定的,给予培训补助和岗位津贴,逐步实现全员持证上岗。三是要逐步提高养老服务从业人员工资和福利待遇,建立养老护理员特殊岗位津贴制度,确保养老服务队伍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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