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21年县本级财政同级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
(一)预算管理方面
1.关于“城乡客运年度补贴资金支出未纳入当年预决算”问题。县财政局已责成县交通管理局于2022年1月5日将该笔资金归还专户。已整改到位。
2.关于“超额计提预算稳定调节资金”的问题。就该问题县财政局印发《石城县财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有关事项的通知》(石财字〔2022〕66号),今后将按照文件规范收支业务,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计提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并长期坚持。已整改到位
3.关于“一般公共预算收支矛盾较大”的问题。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厉行节约过紧日子各项工作的通知》(石府办字〔2022〕36号)文件,并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进一步硬化预算约束,大力压缩行政成本,保重点、压一般,从严控制预算支出。开源节流,增收节支,加大财源建设力度,积极盘活存量资金,加大各类资金统筹整合力度,深入挖掘潜力,提升财政统筹保障能力。开展“一级财政”试点,充分发挥财税政策的引导和激励作用,调动乡镇发展经济和培植财源的积极性,释放发展活力,涵养乡镇财源,做强做大做优乡镇经济。已整改到位。
(二)预算执行方面
1.关于“非税收入未及时缴库共计5810.51万”的问题。该资金已于2022年1-5月完成缴库。已整改到位。
2.关于“大宗土地出让金15403.25万元未缴库”的问题。石城县财政局在2022年已安排缴库,其中土地出让金4月完成缴库7042万元,5-9月补缴土地出让金缴库8361.25万元,合计15403.25万元。已整改到位。
3.关于“收到政府性基金收入未及时缴库涉及金额148.14万元”的问题。石城县财政局已于2022年11月完成缴库。已整改到位。
4.关于“非税收入其他应付款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余额16017.3万元未缴库”的问题。石城县财政局已于2022年11月前完成缴库15930.23万元,剩余87.07万元根据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的行政判决书([2022]赣行再7号)于2022年10月28日退回陈小南。已整改到位。
5.关于“国库累计结余被项目借款占用”的问题。一是建立暂存暂付款项台账;二是完善相关制度,进一步规范收支业务,并长期坚持,印发文件《石城县财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有关事项的通知》(石财字〔2022〕66号);三是清收催收,预算安排财力逐年消化;四是专题报告县人民政府,整合消化暂存暂付款项。已整改到位。
6.关于账务处理不规范的问题。
(1)关于“因财力不足,以不列支挂暂付科目调减当年财政支出50006.63万元”的问题。由于当年预算收入短收,为保证当年收支平衡不出现财政赤字,将部分项目支出转列暂付性款项。县财政局通过以下措施解决暂付性款项:一是开源节流,增加可用财力,盘活财政存量资金;二是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印发文件《石城县财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有关事项的通知》(石财字〔2022〕66号),规范收支业务,并长期坚持;三是以后年度预算安排财力逐年消化相关暂付性款项。已整改到位。
(2)关于“账务处理不规范。2019年2月国库支付中心将1000万元拨付到非税账户,截至审计时该笔资金一直挂非税/他应付款/其他暂存款科目”的问题。根据存量资金管理办法,县财政局已下文收回处理(石财字〔2022〕162号),同时按规定做好相关财务核算。已整改到位。
7.关于“未按规定时限上缴医保结余资金”的问题。该资金已于2022年1月30日上缴赣州市财政局。已整改到位。
8.关于“预算资金拨付未履行审批手续”的问题。县文旅局已行文向县政府请示且政府已批复同意(石财函〔2021〕623号)。已整改到位。
9.关于“未经县政府及财政局领导批复,在不同功能分类科目调整支出用于消化2020年以前年度暂付款”的问题。财政局完善了相关制度并印发文件《石城县财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有关事项的通知》(石财字〔2022〕66号),进一步规范收支业务,并长期坚持。已整改到位。
10.关于“以税收奖励名义返还企业”的问题。以往执行的政策已经不能整改。对相关政策文件的合理、合法性进行全面排查,凡是不符合上级政策法规的奖励政策及时建议县委、县政府进行了修改完善,今后进一步完善政策出台机制,提高政策文件的合法性、科学性。已整改到位。
11.关于“多拨项目经费”的问题。石城县文广新旅局已于2022年5月17日将结余资金39384.21元缴回县国库。已整改到位。
12.关于“滞拨稻谷资金”的问题。县财政局收到上级稻谷补贴文件后于2020年9月2日及时下发资金文件,通知农业农村局做好基础数据的收集以及资金拨付工作。 2020年12月28日县财政局联合县农业农村局下发《关于发放2020年稻谷补贴资金的通知》(石农字〔2020〕52号)和《关于发放2020年非贫困水稻种植奖补资金的通知》石农字〔2020〕53号文件,并于2021年1月4日通过一卡通专户余额垫付发放稻谷补贴资金至农户账户。2021年4月23日通过粮食风险基金专户将稻谷补贴资金拨付一卡通专户,归还一卡通专户垫付资金。已整改到位。
13.关于“滞拨婚前免费健康检查经费”的问题。2021年婚前免费健康检查经费决算金额为45.4212万元,已于2022年7月12日拨付到位。已整改到位。
14.关于“滞拨药品加成经费”的问题。2021年取消药品加成经费决算金额为73万元,已于2022年7月13日拨付到位。已整改到位。
15.关于“公务消费网络监管平台数据与部门决算报表数不一致”的问题。一是印发文件《石城县财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有关事项的通知》(石财字〔2022〕66号),完善相关制度,进一步规范收支业务,并长期坚持。二是督促各预算单位提高报表编制质量,规范使用三公经费科目。已整改到位。
16.关于“未在公务消费网络监管平台录入车辆购置费用”的问题。一是印发文件《石城县财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有关事项的通知》(石财字〔2022〕66号),完善相关制度,进一步规范收支业务,并长期坚持。二是督促各预算单位提高报表编制质量,规范使用三公经费科目。已整改到位。
17.关于“6个单位未在‘三公’经费列支车辆购置费用”的问题。一是印发文件《石城县财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有关事项的通知》(石财字〔2022〕66号),完善相关制度,进一步规范收支业务,并长期坚持。二是督促各预算单位提高报表编制质量,规范科目使用。已整改到位。
18.关于“会计核算不规范。未根据政府常务会议纪要,宗地出让总金额6675.12万元中用于冲减该宗地土地开发成本4170万元(不再拨付资金),剩余2505.12万元根据清算情况拨付给县城发公司”的问题。县财政已于2022年3月份拨付县城发公司2000万元,剩余资金505.12万元待城投集团往来资金全面清算后,根据清算情况支付。另国库股会计核算进行了暂存款挂账。已整改到位。
19.关于“扩大开支范围。精准扶贫专户暂付款显示:2021年县财政局从该账户拨付(预借)珠坑乡示范乡镇征地等费用共计300万元。”的问题。县财政局一是督促珠坑乡归还借款。二是制定《石城县财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有关事项的通知》(石财字〔2022〕66号),进一步规范收支业务,规范专户拨付程序,完善相关制度,并长期坚持。但因该笔资金未按规定收回。未整改到位。
(三)财政资金安全管理方面
1.关于“精准扶贫资金在不同的账户核算”的问题。县财政局印发文件《石城县财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有关事项的通知》(石财字〔2022〕66号),完善相关制度,进一步规范收支业务,并长期坚持。已整改到位。
2.关于“未按规定清理预算单位借垫款”的问题。县财政局一是建立暂存暂付款项台账;二是完善相关制度,进一步规范收支业务,并长期坚持,印发文件《石城县财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有关事项的通知》(石财字〔2022〕66号);三是清收催收,预算安排财力逐年消化;四是专题报告县人民政府,整合消化暂存暂付款项。已整改到位。
(四)其他财政资金方面
1.关于“中小企业转贷资金(过桥资金)未及时收回”的问题。县城投集团已分别向借款人、相关经办银行发出律师函予以催收,并对借款人启动司法诉讼程序,法院已判决裁定,目前正进入司法强制执行阶段,截至2022年11月30日收回石成金公司、恒鸿公司款项总计29万元,石城县华丰畜禽合作社已办理超值抵押物抵押登记至县城投集团名下,风险可控。已整改到位。
2.关于“财政专户存量资金盘活不到位”的问题。一是建立暂存暂付款项台账;二是完善相关制度,进一步规范收支业务,并长期坚持,印发文件《石城县财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有关事项的通知》(石财字〔2022〕66号);三是下达收回存量资金文件,统筹整合消化暂付款项。已整改到位。
3.关于“部门预算存量资金盘活不到位”的问题。一是建立暂存暂付款项台账;二是完善相关制度,进一步规范收支业务,并长期坚持,印发文件《石城县财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有关事项的通知》(石财字〔2022〕66号);三是下达收回存量资金文件,统筹整合消化暂付款项。已整改到位。
4.关于“自我造血功能不足,财政偿债压力较大”的问题。完善财税收入协调工作机制,加大税源培植力度,加强重点行业税收征管,扎实做好收入组织工作,加强土地收入清收。加大政府性资金、资产、资源的统筹力度,通过存量挖潜、增量拓展,不断增强可统筹财力。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厉行节约过紧日子各项工作的通知》(石府办字〔2022〕36号)文件,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健全厉行节约长效机制,进一步硬化预算约束,严控“三公”经费、非刚性、非重点项目支出,大力压缩行政成本,保重点、压一般,从严控制预算支出。积极向上大争资争项,抢抓中央预算内投资、地方政府债券、直达资金等政策窗口,提前滚动谋划储备一批高质量项目,全力助推重大项目建设。加大项目建设推进力度,形成更多实物工作量,进一步拉动扩大有效投资。夯实化债资金来源,通过预算安排、土地收入、盘活存量、积极申报再融资债券和加大专项债项目收益清收等多方式积极筹措资金,历年来我县到期政府债务均按时足额偿付,未出现拖欠现象,其中2022年偿还政府债券本息3.5亿元,圆满完成年度还本付息计划,该问题因本级财力有限。未整改到位。
三、下一步整改工作
从整改情况看,有部门需要整改的问题是在特定的期间发生的,基于我县财政资金压力较大,整改需要一定时间,并且要通过法定程序,整改工作仍在持续推进,相关单位已制定后续整改计划或方案。 审计机关将强化对审计成果的整合运用,继续加强跟踪检查,督促被审计单位进一步落实整改主体责任,落实问题追究责任,推动加强管理、完善制度、深化改革,确保整改到位、彻底,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