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20年县本级同级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
(一)预算管理方面
1.关于“预算编制不规范”问题。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国发〔2021〕5号)文件精神规定,国有资本规模较小或国有企业数量较少的市县可以不编制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目前县属多数企业属于亏损,实际并没有利润。因此,2020年以前我县暂未编制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同时为了进一步提升预算编制水平,2021年起我县已开始试编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已整改到位。
2.关于“存量资金结余796.74万元未及时处理”问题。该存量资金年终结算统一收回结存数,2021年收回存量资金已报政府批准同意,收专户(社保资金)684.99万元统筹安排社会保障方面支出,收回部门预算存量资金按政府批准渠道重新安排支出。已整改到位。
(二)预算执行方面
1.关于“零余额度账户-结余资金21.48万元未进行清理”问题。该结余资金为预算单位的代扣款及2019年度1-7月的养老保险县配套部分,通知该银行查核,并返回相关预算单位,零余额度账户清零。已整改到位。
2.关于“国库累计结余175014万元被项目借款占用”问题。石城县财政局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国库集中支付工作的通知》(石财字〔2020〕96号)从六方面规范相关业务流程,一是规范银行账户管理;二是规范预算支出管理;三是规范借出款项手续;四是严格印鉴和数字证书管理;五是规范对账事项;六是规范会计核算。已整改到位。
3.关于“部分非税收入未纳入预算管理,涉及资金10808.83万元”问题。截至2021年8月31日已完成缴库10850.21万元(其中1月缴库4281.64万元,2月缴库4574.37万元,3月缴库1261.79万元,7月缴库416.96万元,8月缴库315.45万元)。已整改到位。
4.关于“财政专项借款结余存量资金长期办理定期存款”问题。已取消定期,按外债贷款规定用途使用。已整改到位。
5.关于“借款清理力度不大,进度缓慢”问题。截至2021年9月底清理或收回13035.62万元借款(其中1月2383.15万元,2月200.00万元,4月300.00万元,6月9612.30万元,7月144.95万元,9月395.22万元)。已整改到位。
(三)政府采购方面
关于“对部分单位政府执行采购把关不严”问题。1.2020年,某单位办公设备采购项目财政局批复该项目政府采购预算为控制在18万元内,实际采购金额为24.47万元。2.抽查发现县某单位2020年政府采购计划备案表采购需求中反映:购置的25台微型计算机--类型为联想启天B420 ,未按采购目录购置国产电脑。石城县财政局于2021年9月22日,向石城县自然资源局下发了《石城县财政局对县自然资源局关于办公设备采购项目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石财字〔2021〕91号)要求采购人限期改正。该局已于2021年10月9日印发《关于政府采购内部控制管理制度的通知》(石自然资字〔2021〕93号),已整改到位。
(四)政府债务方面
关于“县财政代企业和个人垫付欧、亚投贷款本金及利息共计418.5万元”问题。
1.截止2020年底,县财政归还省财政欧投本息1197.61万元,县林业局归还财政本息534.78万元,县财政垫付还本付息662.82万元,其中:县财政代企业和个人垫付欧投贷款本金及利息共计391.46万元。县财政局已于2021年3月15日发函至项目实施单位县林业局要求加强外债转贷金清收工作,尽快归还财政垫款,如年内未能归还财政垫款,县财政将对县林业局资金往来逐步扣还垫款。截至2022年6月末,县财政已收回资金39.4万元,还有352.06万元未收回。部分整改。
2.截止2020年底县财政归还省财政亚行本息105.69万元,县林业局归还财政本息78.65万元,县财政垫付还本付息27.04万元,其中:县财政代企业和个人垫付亚投贷款本金及利息共计27.04万元。县财政局于2021年3月15日发函至项目实施单位县林业局要求加强外债转贷资金清收工作,县林业局于2021年10月19日归还县财政垫付亚投贷款本金及利息共计27.04万元。已整改到位。
二、上年度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
2021年,石城县审计局共完成审计项目43个,查出问题153个,从整改结果看,各单位较好地完成了整改工作,有关部门单位和乡镇采取上缴国库、统筹使用结转结余资金、调整账目等方式,整改问题金额9011.45万元,截止2022年6月底,已整改到位152个,整改率为99.34%,1个问题正在整改中,具体情况为:截至2020年6月末,石城县交通运输局专项资金结余过大,金额为38863.72万元,未整改到位主要原因是石城县睦富桥至高田公路改建工程、屏山至大由公路改建工程、小松至东龙公路改建工程、沔坊至黄坊公路改建工程及危桥改造等项目完工后未及时办理竣工结算审核,已支付的工程款挂在预付账款科目,未冲减拨入专款科目,涉及工程造价为39092.84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