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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城县审计局关于石城县2018年度县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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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江西省地方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审计监督实施办法》的规定,县审计局于20194月至5月对县财政2018年度县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主要审计了县财政局具体组织县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同时县审计机关对201830个县直单位、乡镇和项目的财政财务收支及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审计和审计调查,查出违纪违规问题金额1235.54万元。

现将审计情况报告如下:

一、2018年度县本级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一)财政收支审计情况

2018年全县完成总收入93531万元,占年初预算88000万元的106.3%,同比增长18.2%。全年一般公共财政收入完成55379万元,占年初预算50057万元的110.6%,同比增长12.5%,税收返还收入6070万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89835万元、上级财力性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104454万元、上年结余收入3587万元、地方政府债券转贷收入29347万元,调入资金1019万元,全年县财政总财力289691万元。

2018年县级财政一般预算公共支出274939万元,占年初预算支出160364万元的171.45%,比上年同期增支59837万元,增长27.8%;上解上级支出1850万元;地方债券政府还本支出4358万元,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5322万元,全年总支出286469万元。

收支相抵滚存预算结余3222万元,其中:结转下年的支出3222万元,实现了当年财政收支平衡。

(二)2018年政府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18年全县完成基金预算收入68180万元,同比下降11.6%。完成年初预算的248%

全县基金预算支出88617万元,同比下降8.7%,完成年初预算的311.2%

基金收支平衡情况:全年政府性基金收入68180万元,加上级补助2555万元,上年结余收入391万元,专项债券转贷资金18640万元,减本年基金支出 88617万元,上解上级支出420万元,年终滚存结余729万元,实现当年收支平衡。

(三)地方政府债务情况

截止2018年底,县财政向人大报告我县地方政府性债务余额(财政统计上报口径)173784万元,其中:政府负有偿还责任债务168605万元(一般债务78378万元,专项债务90227万元),政府负有担保责任债务5179万元。市里已安排在去年九月,对全市各县地方政府债务特别是含政府购买服务等隐性债务进行了专项审计。

审计表明,2018年我县财政预算执行工作在县委、县政府正确领导和市财政局的正确指导下,在县人大的具体指导、县政协的关心下,通过财税部门和其他预算执行单位的共同努力,财政收入保持稳定较快的增长,各项事业健康发展,基础建设稳步推进,人居环境和招商环境逐步趋好。2018年财政预算的执行始终坚持“收支平衡,略有结余”的原则进行,各项财政拨款均能按预算执行,支出手续也比较规范。

二、存在的问题

(一)财政预算执行中存在的问题

1.用非税专户资金垫付缴纳耕地占用税。

截止201812月,石城县财政局用非税收入专户资金缴纳工程项目建设用地耕地占用税5031.24万元。其中:2018年以前垫付耕地占用税5005.11万元, 2018年垫付耕地占用税26.13万元。

2.土地出让收入未按要求纳入基金预算收入。

2017 12 22 石城县财政局将DBQ2017014梅福段F-16-01地块保证金4725.93万元作为国有土地出让收入缴入国库,剩下国有土地出让收入6374.07万元于 2017 12 26 作为调入资金缴入国库,虚增调入资金6374.07万元,虚减土地基金收入6374.07万元。同时导致国有土地出让收入少提取实地农民保险资金484.43万元,少提取国有土地收益基金收入318.7万元。

3.大量国库结余资金被项目借款占用。

根据财政局预算资金总账结余科目反映:国库累计结余111936.05万元,其中:应付国库集中支付年终结余为102552.94万元,预算结余3951.11万元(含一般公共预算结余3222.0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结余729.06万元),预算稳定调节基金5322万元,预算周转金110万元,但国库实际存款5436.04万元,国库累计结余资金106500.01万元被项目借款占用。

4.存量资金未达到支出进度仍形成新的结余。

根据石城县财政局总预算总账和明细账反映:2018年收回存量资金年初结余1269.59万元,当年收回存量资金1187.51万元,当年安排存量资金支出1716.89万元,收回存量资金年末结余740.22万元,重新使用存量资金未达到支出进度仍形成新的结余。

5.贷款资金长期闲置。

石城县财政局201512月前累计向欧洲银行申请林业生物质能源贷款3211.34万元,借款期限20年,实际发放林业贷款资金1857.18万元,剩余贷款资金1354.16万元,贷款本金已经滞留财政局账上二年以上,出于资金安全考虑,石城县林业局也不准备继续放贷,这样不但造成贷款资金长期闲置,而且还须支付相应的贷款利息。

6.土地出让金未及时缴库。

审计抽查发现:石城县财政局非税收入账户资金1770万元未及时按要求缴入国库。例如:石城县水韵春秋旅游发展有限公司201884日上缴石城县财政局土地出让金1770万元,按规定应在10个工作日内缴入国库,实际缴入国库时间为2018119日,大大超出了国库缴库时间规定。

7.本级预算支出调整为预算内借出款项。

1)石城县财政局201812月因一般公共预算财力不足,将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调减18640万元,同时调增借出款项18640万元,导致2018年年末一般公共预算结余相差18640万元。

2)石城县财政局201812月因土地基金支出有缺口,将政府性基金预算本级支出调减9223.28万元,同时调增借出款项9223.28万元,导致2018年年末政府性基金结余相差9223.28万元。

三、县地税局及国税局预算执行和税收征管审计情况

2018年度,县地税、国税部门强化税收征收管理,积极组织收入,确保税收收入稳步持续增长,较好地完成了市、县下达的各项税收收入任务。但在抽查部分房地产纳税企业缴纳销售不动产税费情况发现,2018年城投集团华亿公司实现销售收入6542.42万元,应缴税金217.86万元(应缴增值税196.27万元,应缴地方教育附加3.93万元,应缴纳教育费附加5.89万元,应缴纳城市维护 建设税9.81万元,应缴纳印花税1.96万元);未缴税金217.86万元(未缴纳增值税196.27万元,未缴纳地方教育附加3.93万元,未缴纳教育费附加5.89万元,未缴纳城市维护 建设税9.81万元,未缴纳印花税1.96万元);丰源分公司2018年实现销售收入10581.75万元,应缴税金848.17万元(应缴增值税346.83万元,应缴地方教育附加6.94万元,应缴纳教育费附加10.40万元,应缴纳城市维护 建设税17.34万元,应缴纳印花税5.29万元,应缴纳土地增值税97.45万元,应缴纳企业所得税355.84万元,应缴纳土地使用税6.88万元,应缴纳房产税1.20万元),已交税费367.46万元(已缴增值税181.79万元,已缴地方教育附加4.17万元,已缴纳教育费附加6.26万元,已缴纳城市维护 建设税10.44万元,已缴纳印花税2.02万元,已缴纳土地增值税72.80万元,已缴纳企业所得税81.90万元,已缴纳土地使用税6.88万元,已缴纳房产税1.20万元),未缴税金480.71万元(未缴增值税165.04万元,未缴地方教育附加2.77万元,未缴纳教育费附加4.14万元,未缴纳城市维护 建设税6.90万元,未缴纳印花税3.27万元,未缴纳土地增值税24.65万元,未缴纳企业所得税273.94万元);2018年城投集团华亿公司及丰源分公司应缴未交税金698.57万元(未缴纳增值税361.31万元,未缴纳地方教育附加6.70万元,未缴纳教育费附加10.03万元,未缴纳城市维护 建设税16.71万元,未缴纳印花税5.23万元,未缴纳土地增值税24.65万元,未缴纳企业所得税273.94万元)

四、建设项目决算审计情况

规范政府投资项目管理、促进提高投资效益为目标,按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突出重点、量力而行、确保质量的原则,统筹制定年度投资审计项目计划。加强对关系全局性、战略性、基础性的重大公共基础设施工程的审计监督,紧紧围绕重大项目审批、征地拆迁、环境保护、工程招投标、物资采购、工程结算、资金管理等关键环节,合理确定审计重点,切实提高审计工作质量和效率。2018年对县体育中心、20152016年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建设工程等21个竣工决算审计项目,审计投资总额37966.92万元。在政府投资工程项目中介审核核减工程造价3293.13万元的基础上,审计再核减工程造价101.79万元,纠正了建设工程中存在工程管理不规范、多计工程量等问题。

五、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情况

按照“积极稳妥、量力而行、提高质量、规避风险”的工作方针,开展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在具体实施中注重把经济责任审计与经常性的财务审计、离任审计与任中审计有机结合起来。根据县委组织部的委托,2018年完成县信访局、县政府办主任2个单位的领导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派出7名审计人员赴瑞金开展政府性债务情况专项审计和公共卫生服务专项补助专项审计;对大由乡党委书记、乡长开展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共查处违纪违规资金1235.54万元,主要为漏缴个人所得税、增值税等问题。

六、审计建议

(一)加强收支预算管理,使收支预算规范化。针对预算管理和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县财政局等相关职能部门要不断改进预算编制办法,提高预算编制的准确性、合理性、完整性,促进预算管理进一步规范。强化预算支出管理,加快支出进度积极盘活存量资金;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逐步完善科学合理的支出标准和预算定额,切实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准确性。

(二)加强财政资金管理,确保财政资金安全。加快构建财政资金管理风险防控机制。要结合实际,建立风险防控管理机制,对财政资金管理风险点进行逐一排查,科学制定风险防范措施,构建起切实有效的风险防控机制,实现对财政资金的动态防控管理。同时,要对财政资金风险防控管理机制进行考核评估,确保财政资金安全。

(三)加强对财政专项资金的使用和管理,充分发挥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益。在财政资金分配使用、项目确定和实施过程中,进一步明确各有关部门的职责权限,形成各部门紧密衔接、规范有序、既协调互补又相互制约的工作机制。加强对项目实施前的论证工作,切忌项目盲目上马,杜绝浪费专项资金的现象,充分发挥专项资金的使用效果。

(四)建议县财政局对被项目借款占用的国库累计结余资金105774.99万元进行逐笔清理,对该列支的项目借款要列支,对该收回的项目借款要及时收回,确保被项目借款占用的国库资金安全。特别是应付国库集中支付年终结余为102552.94万元,县财政局要科学调度,避免出现各单位同时集中大量使用单位结余资金,导致出现财政国库余额严重不足,从而出现挤兑事件。

石城县审计局

2019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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