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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份)石城县2023年度重点民生实事事项清单调度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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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石城县2023年度重点民生实事事项清单调度表(10月份)
序号 事项内容 牵头单位 已完成情况 存在问题 下一步打算
一、增加就业岗位
1 城镇新增就业1600人,新增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3200人。开展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60 人次,其中创业培训1200人次,其中创业培训360人次。促进创业带动就业,发放创业担保贷款不少于1亿元。全年事业单位招聘不少于200人,三支一扶招募不少于8人,提供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岗位80个以上,提供西部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乡村振兴项目岗位21个。 县人社局 已完成职业技能培训2385人。发放创业担保贷款20457.9万元。城镇新增就业1663人,新增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3011人 。2023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计划招聘119人,入围面试304人,其中有23人资格审查未通过,19人递补入闱面试。入闱体检104人,其中3人放弃体检,1人未取得毕业证书,最终招聘100人。
研究生招聘计划招聘17人,77人通过资格审查。入闱面试50人,其中22人放弃面试。12人入闱体检考察, 经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目前已全部到单位报到。2023年三支一扶招募已结束,共招募10人。2023年下半年事业单位招聘计划已完成上报,待市级下一步工作安排。
推进创业培训和职业技能培训的招投标工作,加快完成岗前培训。加快城镇新增就业数据录入,加快就业见习人员招募进度。
二、增加上学座位
2 新增幼儿园位480个,创建市级示范园3所,市级示范园达14所以上,实现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96.7%以上。 县教科体局 1.长天公立幼儿园教学综合楼工程与森林温泉小镇公立幼儿园装饰装修工程已办理好办理施工许可证及正在施工建设中;赣江源镇中心公立幼儿园已完成并投入使用,新增园位180个。
2.已完成3所新增市级示范幼儿园及3所市级示范园复评申报工作。
园所打造离市级示范园标准还有差距。 统筹上级资金为新申报及复评幼儿园改善办园条件,制定幼儿园帮扶计划,以优质园带动薄弱园。
3 新增学位2880个,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达98.85%以上,高中阶段毛入学率达93.7%以上。 县教科体局 1.东城中小学、一小城北校区、琴江中心小学教学综合楼均已完成并投入使用,新增学位2280个。
2.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已达98.85%,高中阶段毛入学率已达93.7%。
三、提升医疗救治能力水平
4 增加求医床位。到2023年,每千人口医疗机构床位数达7.8张。在全县学校、火车站、市民服务中心、大型体育运动场(馆)或其他人流量大的公共场所配备自动体外除颤器(AED)4台,并对设备投放点的工作人员及社会公众开展应急救护培训。 县卫健委 1.截至目前我县每千人口医疗机构床位数已达7.83张,已超额完成要求指标;
2.由市级统一采购4台AED,2023年10月17日分别投放在火车站、市民服务中心、雍和文苑、人民医院,并完成相关工作人员培训。
1.继续推进县第三人民医院、县中医院扩建项目及成立石城县第五人民医院工作,将进一步提升我县每千人口医疗机构床位数。
四、提高困难群众保障水平
5 将城市低保月人均保障标准提高60元,达到885元;财政月人均补差水平提高40元,达到570元。将农村低保月人均保障标准提高60元,达到660元;财政月人均补差水平提高40元,达到440元。同步提高城乡特困人员等各类困难群体财政补助标准。 县民政局
县人社局
今年3月份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关于做好2023年城乡困难群众提标提补工作的通知》,从2023年1月1日开始将城市低保月人均保障标准提高60元,达到885元;财政月人均补差水平提高40元,达到570元。将农村低保月人均保障标准提高60元,达到660元;财政月人均补差水平提高40元,达到440元。同步提高城乡特困人员等各类困难群体财政补助标准。4月份,已补发了1-4月提标提补资金。 继续做好各类困难群众补助资金的发放工作
6 将城乡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城乡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分别提高20元,均达到每人每月100元。为16周岁以上有长期照料护理需求的困难重度失能残疾人提供照护和托养服务。对50户以上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实施无障碍改造。 县民政局
县残联
1.已于4月将城乡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城乡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分别提高20元,均达到每人每月100元,并补发了1-3月提标提补资金,截至10月,共有5365人享受残疾人两项补贴,1-10月累计发放资金737.046万元。2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建档立卡贫困重度失能残疾人照护和托养工作,1-10月累计提供集中照护83人次,拨付资金6.616万元,1-8月累计提供日间照料护服务349人次,拨付资金14.2285万元。 持续做好残疾人两项补贴发放工作和建档立卡贫困重度失能残疾人照护和托养工作。
7 将机构养育孤儿、城乡散居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标准分别提高220元、160元、160元,达到每人每月1820元、1360元、1360元。按照每人每月1380元标准发放残疾孤儿(残疾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照料护理补贴。加强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和留守儿童情感关怀和心理健康服务。 县民政局 1.已于4月将机构养育孤儿、城乡散居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标准分别提高220元、160元、160元,达到每人每月1820元、1360元、1360元,并补发了1-3月提标提补资金,截至10月,共有4名机构养育孤儿、42名城乡散居孤儿(含1名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101名事实无人抚养儿童,1-10月累计发放孤儿基本生活补助69.5140万元,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补贴83.208万元。2.按照每人每月1380元标准发放残疾孤儿(残疾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照料护理补贴,截至10月,共有20人享受残疾孤儿(残疾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照料护理补贴,1-10月累计发放资金29.569万元。3.对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和留守儿童开展探视巡访服务,了解他们的生活、学习情况,帮助解决困难、提供情感关怀和进行心理疏导,同时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做好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和重点留守儿童监护状况和心理健康专业评估,截至目前全部完成,共计221人。 持续做好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补贴和残疾孤儿(残疾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照料护理补贴发放工作。
五、增加如厕厕位
8 新(改)建城市公厕4个,旅游公厕2个。2023年,新增如厕厕位60个,完成农村改厕3200户的任务,县城建成每平方公里公厕达到4座以上,步行10分钟左右有1座公厕,基本实现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全覆盖。 县城管局
县农业农村局
县文广新旅局
1.2023年截至10月底城区完成2座公厕,25个厕位;                               2.2023年截至10月底旅游公厕2座已完工,18个厕位;                          3.2023年截至10月底完成农户改厕3600户;     对开发商新建公厕进行移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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