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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城县水利局会议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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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城县水利局会议制度

1.需要在局长办公会讨论的议题,必须在提前交书面材料至综合股三室汇总后,报局主要领导审定后方可上会。

2.原则上每周一上午或下午召开全体干部职工会议,进行学习、传达上级有关精神、总结阶段性工作、部署有关工作,如遇特殊情况另行通知。

3.开会、学习一般不允许请假,应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严格遵守会场和课堂纪律。

4.干部职工参加各类非公务性学习、培训、考察等活动,须经局长办公会议讨论同意并履行请假手续方可参加,所需费用自理,脱产学习原则上不予批准。

5.干部职工参加县外各类公务性会议、培训、公务协调等,须报告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同意,并填写出差审批单后方可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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