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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城县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要求,由石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结合有关统计数据编制。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总体情况
2020年石城县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严格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国办发〔2016〕80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0〕17号)要求,紧扣国家、省、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明确目标任务,紧紧围绕省、市、县中心工作及社会群众关注关切,着力提升政府信息公开质量,推进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不断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实效。
(一)主动公开情况
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紧扣2020年国务院、省、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不断扩大主动公开范围。下发《石城县人民办公室关于印发石城县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2020〕62号),重点围绕“六稳”“六保”“五型”政府建设、年度重点工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及群众最关心、关注的教育、卫生、医疗等重点领域,特别是新冠肺炎疫情信息,加大公开力度和范围,提高信息获取便捷度和透明度,特别是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公共资源配置、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重点领域的整合归类力度,按时公开2019年度部门决算与2020年度部门预算。不断丰富政策解读形式、方式,将传统解读方式同政务新媒体、新闻发布会、在线访谈等有机结合,重点围绕疫情防控、防汛抗旱、禁渔禁捕、生态环境保护等群众关注的热点话题举行县政府网站在线访谈7期。全年在县政府门户网站累计公开政府信息23156条,其中重点领域信息公开682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高度重视依申请公开工作,充分尊重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利,建立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渠道,为申请人依法申请获取政府信息提供便利。全年受理依申请公开信息5件,申请公开信息主要涉及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征地补偿安置、义务教育、疫情期间复工复产政策等信息,均严格按照《条例》有关要求按期办理并规范答复,回复率达100%。
(三)政府信息管理
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发布流程,严格落实“先审后发”,强化网站信息安全管理,严格落实法定节假日及重大活动期间网站24小时值班制度。将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作为政务公开工作重点,高度重视、精心实施,争取财政资金10万元用于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暨政务公开平台建设工作,邀请第三方专业机构指导全面梳理编制县乡两级26个试点领域标准化目录,先后多次组织各乡镇、县城市社区管委会及有关部门对基层政务公开事项开展专题调研,反复论证确认,并将该项工作列入县年度目标管理(绩效)考评,在2020年底前完成26个试点领域目录编制并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专题”栏目公开。
(四)平台建设情况
充分发挥政府门户网站第一平台作用,围绕“五公开”规范设置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争取财政资金68万元开展政务公开平台暨县政府门户网站升级改版工作,2020年底基本完成并投入使用。积极配合市大数据管理局做好网站集约化建设工作,按期实现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全面支持IPv6。“石城政务”政务新媒体2020年发布信息843条,其中涉及新冠肺炎疫情及“六稳”“六保”内容382条,占总发布数量的45%,全年阅读总量达159万次。深入开展全县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和微信等工作群清理整治专项行动,由清理整治前的314个关停整合至 149个,清理率达47.5%。
(五)监督保障情况
继续将政府网站内容保障及政务新媒体建设工作以不低于4%的权重纳入县年度目标管理(绩效)考评。以全省政务公开评估指标体系为标准、年度政务公开评估为抓手,将评估指标、整改事项逐一分解到日常公开工作中,强化日常考核监督,倒逼各乡镇、部门和单位不断强化主动公开意识,变被动公开为主动回应。不断完善年度考核及日常监督机制,健全违反政府信息公开规定行为责任追究制度体系,全县未发生责任追究情况。创新采用网络评议、问卷评议等方式,定期组织开展政府信息监督评议。定期、不定期对各乡镇、部门和单位的政务公开情况进行督查。与政务公开第三方评估公司开展合作,定期开展网站测评并限期整改,落实公开事项二十四小时在线指导。邀请专家开展全县政务公开业务培训2次,共计200余人次参加培训。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 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13 |
13 |
247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240 |
1883/72 |
10190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183 |
140/35 |
182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2973 |
120/106 |
2087 |
行政强制 |
225 |
0/1 |
538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38 |
73/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69 |
8357万元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5 |
0 |
0 |
0 |
0 |
0 |
5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3 |
0 |
0 |
0 |
0 |
0 |
3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1 |
0 |
0 |
0 |
0 |
0 |
1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1 |
0 |
0 |
0 |
0 |
0 |
1 |
||
(七)总计 |
5 |
0 |
0 |
0 |
0 |
0 |
5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护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护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护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一是政务公开工作水平有待提升。随着对政务公开工作要求的不断提高,与先进省、市相比,同时对照政务公开评估指标体系,对部分涉及公众利益调整、需要公众广泛知晓或者需要公众参与决策的政府信息公开不够全面。仍存差距;二是政务公开专业队伍有待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量大、工作要求高,对工作人员业务水平要求较高,目前全县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素质参差不齐,专业水平有待提升;三是政策解读仍存短板。涉及重大政策解读、主动回应群众关切的主动性还不够,对出台的重要政策文件和民生措施的配套解读形式不够丰富。
(二)改进情况:一是不断强化主动公开内容保障。高度重视上级有关政务公开的各项决策部署,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明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做到压力层层传导、工作层层部署、责任层层到位。加大重大行政决策公开力度,丰富政策解读形式,拓宽解读渠道,增强信息发布的亲和力、影响力。二是创新提升政务公开水平。围绕新时代政务公开工作要求,对标先进县市,以努力打造人民群众满意的政府网站为目标、以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为契机,不断创新优化政府网站栏目设置,升级便捷服务群众功能。严格对照上级考核要求,实行更严格、更精细的考核评价机制,强化专业队伍建设及业务知识培训,努力打造一支素质高、能力强的政务公开队伍。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从石城县人民政府网站(www.shicheng.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石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信息股联系(地址:石城县行政中心,电话:0797-5790056,邮编:342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