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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石城县招商兴工扶持政策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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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石城县招商兴工扶持政策规定》

最近,石城县修订出台了《石城县招商兴工扶持政策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规定》指出了在土地政策、财政贡献奖励政策、科技创新政策、知识产权和品牌认证体系政策、金融扶持政策、技术改造政策、用工与人才政策等十三方面对企业的扶持规定。

一、修订背景

2017年1月1日,石城县出台了《石城县招商兴工扶持政策规定》,随着时间的推移,老《规定》的很多内容与实际情况已经不太符合,为了加大优惠力度,让企业享受更多政策红利,2020年6月27日,石城县修订出台了《石城县招商兴工扶持政策规定》。

二、修订过程

《规定》修订经历了两个阶段。一是征求意见阶段。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和县商务局分别组织相关单位,召开了《规定》修改讨论会,对《规定》具体修改内容进行研究,并根据各单位的修改意见,对《规定》进行了修改完善;县商务局两次将《规定》(征求意见稿)印发至相关单位,进行书面征求意见,并根据各单位反馈意见,对《规定》进行修改完善。二是审核阶段。2020年6月,县委常委会、县政府常务会听取了《规定》修订情况,提出意见。经进一步修改完善后,石城县委办公室于2020年6月27日正式印发实施。

三、《规定》主要内容

《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和上级相关文件精神,以加大对企业优惠力度、扶持企业发展为目的,从土地政策、财政贡献奖励政策、科技创新政策等十三方面对企业的扶持作了详细的阐述。

(一)土地政策方面,《规定》明确了土地财政奖励、建安增值税奖励和土地使用税及房产税奖励要求及奖励标准

(二)在财政贡献奖励政策方面,《规定》明确了享受财政贡献奖励以及纳税重大贡献奖的要求和标准,对外资项目的奖励进行了特别说明。

(三)在科技创新政策方面。主要包括培育发展科技型企业、促进企业承担科技项目、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加快发展和完善技术市场、鼓励企业引进科技成果进行转化、加大重大科技成果奖励力度、鼓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推动企业产学研合作加大科技投入等八个方面。重点支持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壮大科技创新主体,强化企业科技创新平台与载体建设,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加强科技创新人才队伍建设,明确了各类科技创新类型的奖励比例及标准。

(四)在知识产权和品牌认证体系政策方面,包括专利创新激励、品牌认证和实施标准引领战略扶持政策三方面。《规定》明确了获得不同专利、不同品牌认证以及主持制定不同级别的标准所获得的相应的奖励金额。

(五)在金融扶持政策方面,《规定》指出了三种中小企业信贷支持的贷款途径,要加强完善政府转贷机制,明确了企业上市融资的奖励标准。

(六)技术改造政策方面,《规定》明确了技改政策补助、智能制造补助、清洁生产补助、绿色工厂补助等方面的补助标准。

(七)企业入规及上台阶政策方面,《规定》明确了不同规企业的奖励标准。

(八)用工与人才政策方面,包括给予人才政策以及给予企业和个人补贴。《规定》明确了人才政策中园区员工子女入学和入住人才公寓的要求。明确了政策补贴中补贴对象、补贴条件和补贴标准等三个要素。

(九)在企业参展政策方面,《规定》指出要鼓励企业参展参会和强化品牌宣传,明确了参展参会以及组织展销活动的补助标准。

(十)“两化”融合政策方面,《规定》明确了获得“两化”融合示范称号企业的奖励标准。

(十一)收费办证政策方面,《规定》明确了不同情况下的收费标准。

(十二)在优化发展环境政策方面,《规定》指出要快查严惩破坏发展环境的人和事,针对公职人员违规插手工程、强揽工程等破坏发展环境的问题,要快查严惩。

(十三)在项目引进人奖励政策方面,包括引进人固定资产投资奖励和引进人税收奖励。《规定》明确了不同项目申报奖励的条件及奖励标准,特别把首位鞋服项目和一般工业供地项目进行了区分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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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有效)关于印发《石城县招商兴工扶持政策规定》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