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度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要求,由赣江源镇政府结合有关统计数据编制。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我镇坚持以主动公开为原则,以服务群众、方便百姓为立足点,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依法、及时、准确地公开相关政府信息,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3年,我镇政务信息公开网主动公开各类政务信息280条,按照新《条例》要求做到应公开尽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本年度我镇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未发生由政府信息公开引发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加强组织领导。明确政务公开的内容、形式,要求各部门协调配合,及时提供相关信息,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四)平台建设情况
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县关于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的要求,把主动公开信息作为一项常态化工作,及时更新发布动态信息。
(五)监督保障情况
把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转变机关作风、提高行政效能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切实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数据核定时间点为2023年12月31日)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
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
不予
公开
1.属于国家机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利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
无法
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
不予
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
果
纠
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
他
结果尚
未
审
结
总
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个别部门对公开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够到位;主要改进措施如下:提高思想认识,积极开展政务公开工作。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视程度,加大工作力度,变被动为主动,对于日常需要公开的信息,确保及时获得信息进行更新。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度我镇没有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无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