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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坑乡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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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要求,由珠坑乡人民政府结合有关统计数据编制。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1月1日起至202112月31日止。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从珠坑乡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shicheng.gov.cn/scxxxgk/sc91073/xxgk_bmtt.shtml)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珠坑乡党政办联系(地址:珠坑乡人民政府院内,电话:0797-7775800,邮编:342700)。

一、总体情况

2021年珠坑乡政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严格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国办发〔2016〕80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0〕17号)的要求。同时积极响应上级政府部门下发的工作任务,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及社会群众关注关切,着力提升政府信息公开质量,推进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不断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实效。

(一)主动公开情况

我乡主动公开的信息主要包括:机构设置及职能、各类政策法规、人事任免、财务信息、财经信息、行政执法、公共服务等。截止2021年12月31日,我乡在区门户网站发布信息124条,发布工作动态104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1、进一步规范申请渠道:(1)通过互联网在线提出申请,增加了温馨提示。申请人可以在珠坑乡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上填写电子版《申请表》,通过网上发送即可。(2)通过信函、传真申请。申请人通过网络下载或到受理机构领取申请表;可通过传真方式提出申请。(3)当面申请。申请人可以到受理机构处,当场提出申请。采用书面形式确有困难的,申请人可以口头提出,由本单位受理机构代为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工作流程,进一步完善了珠坑乡人民政府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对申请受理登记、审查告知、办理答复、交办督办、咨询审核、资料归档等环节做出更加细致的补充和完善。

3、2021年我乡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本年度行政复议、行政诉讼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

我乡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成立政务公开领导小组,落实专人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的法律法规,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答复各环节制度规范,对所公开事项内容进行审核、把关,确保公开内容的合法性、准确性、严肃性。确保公开的范围、形式、时限、程序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相关要求。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我乡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主要依托于珠坑乡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全文电子化公开、在微信公众号进行一般事项公开、在我乡政务公开宣传栏进行纸质化公开、在我乡便民服务中心提供咨询、查阅三种公开类型。

(五)监督保障

为切实做好政务公开工作,深化主动公开内容,我乡逐步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健全各项政务公开制度,同时,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珠坑乡2021年绩效考核方案,及时更新政策信息,做到依法依规公开,保证群众的知情权;对应当让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参与的事项,按照规定的程序,做到及时、主动地公开;2021年未发生信息公开不正确、不及时等违反公开条例的行为。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数据核定时间点为2021年12月31日)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

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

不予

公开

1.属于国家机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利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

无法

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

不予

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行政复议机关作为共同被告的行政诉讼案件,只计算原行为主体的案件数量,不计算行政复议机关的案件数量)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1.主要问题:对政务公开的各栏目内容把握仍需加强,业务人员的业务水平需要与时俱进,紧跟时代。

2.工作中的困难:在政务公开工作中群众的参与度较低,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了解不深。

(二)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

1.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加强业务人员培训,着力提升工作水平和业务能力,提升信息敏感度,及时更新群众关心的重要信息;

2.进一步做好宣传,引导群众积极关注,加强监督,促使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更加完善和工作水平进一步提升。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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