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违”的概念及内容
什么是“两违”
“两违”即“违法用地、违法建设”
“两违”的内容
1.违法用地方面
①未经批准擅自占用土地的;②超过批准用地范围扩大占用土地的;③非法买卖或以其它形式非法转让土地的,重点查处非法转让,租赁农村集体土地等违法用地行为;④乱挖乱采、乱埋乱葬的;⑤擅自改变土地用途的;⑥乱占滥占、毁坏耕地的(含挖鱼塘、种植林果等);⑦非法挖山填土、破坏地形地貌的;⑧未取得建设用地批准书的;⑨其它非法占用土地行为。
2.违法建设方面
①未取得建设工程(用地)规划许可证进行建设的;②未按照建设工程(用地)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③农村建房超高超大的(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兴建房屋占地面积超过120平方米、建筑层数超过三层、建筑面积超过350平方米);④未经批准进行临时建设(搭建)的(含乱搭乱建铁皮棚、临时雨棚、安装挑出防盗网、占用消防通道的);⑤未按批准内容进行临时建设的;⑥未按统一规划设计进行外立面装修的;⑦其它违反规划建设行为。
“两违”监管机制
1.实行日巡查制度。各村居责任干部必须每日对所包片的责任区域进行巡查,包括“两违”行为及批后管控,发现情况及时报告驻村领导,由驻村领导先行组织驻村干部、全体村干部进行制止,同时向乡分管领导电话报告,向乡相关站所负责人发函报告,或者通过微信工作群报告并由受理人确认,信息截屏留存。相关站所负责人接到报告后第一时间安排执法人员会同驻村干部到现场制止,并按照规定下发停建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通知书,限时未整改到位的由分管领导牵头,组织乡执法大队执法人员予以强制拆除。
2.各村特别要加强对双休日、节假日期间“两违”行为的巡查,防止突击违法用地、违法建设,把“两违”管控在萌芽状态中。
3.乡自然资源所和住建办每周至少开展一次集中巡查,并建立巡查工作台账,记录巡查情况,发现“两违”建设行为要及时下发停建拆除通知书,并立即制止。
凡各村居辖区内出现“两违”行为报告后,乡将组织力量及时快速依法进行清理整治。清理整治视“两违”情节轻重,报乡主要领导同意后,由乡统一组织乡执法大队依法清理整治。
凡各辖区内出现“两违”行为后,在依法清理整治过程中情节较严重、情况较复杂和阻力较大的,启动部门联动执法机制。即由乡人民政府向县人民政府报告,要求调配县级相关执法部门联合执法,集中力量进行依法清理整治。
各村村民建房应坚持规划先行、合理布局、节约集约、一户一宅、先批后建的原则;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每户建筑占地面积不得超过120平方米,建房层数不得超过三层,总建筑面积不得超过350平方米。
举报方式
涉及林地的同时报告林管站和水务站负责人。
珠坑乡建房户型图
建房必须履行审批手续,户型采用下图,具体咨询各村(居)委会及乡自然资源所。
▲珠坑乡占地80平方米户型图
▲珠坑乡占地100平方米户型图
▲珠坑乡占地120平方米户型图
外立面效果提
▲珠坑乡占地80平方米户型图(方案一)
▲珠坑乡占地100平方米户型图(方案一)
▲珠坑乡占地120平方米户型图(方案一)
▲珠坑乡占地80平方米户型图(方案二)
▲珠坑乡占地100平方米户型图(方案二)
▲珠坑乡占地120平方米户型图(方案二)
珠坑乡人民政府(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