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岗乡人民政府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要求,由龙岗乡结合有关统计数据编制。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从石城县人民政府网站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龙岗乡党政办公室联系(地址:龙岗乡人民政府一楼102室,电话:0797-5789009,邮编:342700)。
一、总体情况
2022年龙岗乡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严格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国办发〔2016〕80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0〕17号)的要求。同时积极对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决策部署明确目标任务,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及社会群众关注关切,着力提升政府信息公开质量,推进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不断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实效。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2年龙岗乡结合政府网站、“多彩龙岗”微信公众号、乡村电视、政务公开专区多渠道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全年累计发布政府信息603条。
(二)依申请公开:2022年,龙岗乡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8件,均已按要求公开到位,平均办结时长4.5天。
(三)政府信息管理:进一步健全管理机制,修订完善信息发布、保密审查、舆情监测处置与回应、政策解读、重大决策公众参与、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等24项管理制度。推行政务公开协调机制,由乡机关部门负责各自领域政府信息提供、解读、初审,党政办统一收集、审查、发布,统筹做好信息发布、政策解读、标准目录动态调整等工作。
(四)平台建设:龙岗乡以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为抓手,在原有信息公开平台的基础上,向县政府网站申请建设“十县百乡”创建专栏和村务公开专区页面,同时委托电信公司、移动公司开发乡村电子政务公开栏目,进一步拓宽政府信息公开平台。
(五)监督保障:实行政务公开绩效考核,将政务公开工作情况纳入乡村干部绩效考核和农村工作组每月考评内容,乡级主要考核标准目录执行、信息公开及时全面、政府信息保密审查、群众满意度等指标,村级主要考核公开事项清单执行、村务公开栏更新、群众政策知晓率等指标,考核情况与镇村干部考核定档、各村评优评先挂钩,努力做到以考核促公开、促规范。积极配合第三方评估机构开展政府网站信息整改,按时完成内容更新。通过政务公开网站和政务公开意见箱收集群众意见,开展政务公开满意度问卷测评,促进政务公开提质增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数据核定时间点为2022年12月31日)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8
0
0
0
0
0
8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
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4
0
0
0
0
0
4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3
0
0
0
0
0
3
(三)
不予
公开
1.属于国家机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利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
无法
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
不予
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8
0
0
0
0
0
8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
果
纠
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
他
结
果
尚
未
审
结
总
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行政复议机关作为共同被告的行政诉讼案件,只计算原行为主体的案件数量,不计算行政复议机关的案件数量)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
1、政务信息公开的主动性不强。仍存在需要上级部门督促或强制要求公开。
2、公开的信息质量不高。偶尔存在一些不符合规范的信息公开在网站上。
3、工作人员业务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
(二)改进情况
安排专职干部负责政务公开工作,推动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和常态化。
加强业务学习和交流,进一步提高政务信息公开水平和操作能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2年度未收取信息处理费。无其他需要报告事项。
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从石城县人民政府网站(www.shicheng.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石城县龙岗乡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地址:石城县龙岗乡人民政府一楼102室,电话:0797-5789009,邮编:342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