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我乡认真贯彻县政府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文件精神,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了认真的研究和部署,确保了政府信息的公开。根据县政府办文件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编制本报告。
一、概述
(一)建立、健全领导机制,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
我乡扎实贯彻落实政务公开相关文件精神,把这一工作作为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具体体现,成立了以书记许建平任组长、乡长熊媖任第一副组长的加强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以更加透明、政民互动更加通畅、制度体系更加完备的政务公开新格局为要求,以建设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和服务型政府为目标,为不断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局面、决胜全面小康,建设实力时尚幸福石城提供强大支持。
(二)配套措施的制定与落实
制定方案,落实责任,扎实推进行政权力清单、财政资金、重大建设项目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对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或专业性较强的重要政策性信息加大了政策解读力度。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硬件设施,配备了工作人员,落实了工作经费,保障了日常工作的正常开展。目前,我乡已开辟微博、微信新媒体政务平台,“5789009”电话服务热线,积极利用好党务、政务两个端口、政策宣传栏、便民服务中心等做好公开。
(三)建立健全了工作制度
在上级工作要求的基础上,通过广泛征求意见、建议,进一步完善了《龙岗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创新了政府公开工作形式,确保了政府信息的梳理、上传、公开与更新,使我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走上了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
(四)严格政务信息公开保密审查
严格实施石城县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加大保密审查力度。明确政府信息公开的保密审核必须坚持“先审核后公开、谁公开谁审核、谁审核谁负责”原则,对主动公开的政务信息,由工作人员确定并制作、更新,在起草公文和制作信息时,应当对文件内容是否公开提出拟定意见,对属于免于公开的政府信息应当说明具体理由,由工作人员审核并报单位分管领导审批。
(五)宣传、学习和培训情况
我乡利用标语、板报等形式,向社会大力宣传了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政策和规定。工作人员做到了按时参加县级组织的有关工作会议和培训,自觉认真学习了《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同时,采取多渠道、多形式加强对领导干部、重点涉密人员、保密干部的保密法制宣传教育,通过学习教育增强保密干部的保密意识,进一步提高了工作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类别
按照“谁制定,谁清理,谁公布,谁负责”的原则对本地、本单位发布的政府信息进行认真梳理、分类,切实做到既让人民群众知晓政府信息,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又严格保守国家秘密,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2017年,我乡重点对法规文件、工作动态、发展规划、人事信息、财经信息和领导信息进行了公开,全年上传公开政府信息814条,通过县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638条,月平均公开68条,累计公开政府信息11175条,上传总数位列全县第三名。
(二)、信息公开的形式
2017年,我乡主要通过政府门户网站、新闻媒体、部门工作简报、便民场所等渠道进行了政府信息公开。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1、部分公开栏目、公开工作指南不够完善,综合服务水平不强;
2、村(居)虽然有公示栏,但是存在公示信息随意张贴,没有及时更新最新政策,公开信息面不够;
3、部分信息公开不集中、不及时、覆盖面不大。
(二)、改进措施
针对存在的问题,在下步工作中,我乡首先进一步强化服务质量,提高办事效率。重点加强业务知识和法律法规的学习、培训,进一步提高工作人员的思想素质、业务能力。其次,多收集、梳理、公开公共服务方面的信息,并做到及时的更新,提高政府信息公开质量,为公众提供更多的政府信息服务,以满足公众的需求。再次,严格执行工作制度和保密审查制度,进一步推进政务公开,让群众了解办事程序,充分发挥公众的监督作用,争取明年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再上一个新的台阶。
附件: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2017年度)
附件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2017年度)
填报单位(盖章):
统 计 指 标
|
单位
|
统计数
|
一、主动公开情况
|
——
|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814
|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
条
|
113
|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
件
|
113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
|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638
|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52
|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36
|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88
|
二、回应解读情况
|
——
|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
次
|
0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
|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
次
|
0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
次
|
0
|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
篇
|
0
|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
次
|
0
|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
次
|
0
|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
|
|
(一)收到申请数
|
件
|
0
|
1.当面申请数
|
件
|
0
|
2.传真申请数
|
件
|
0
|
3.网络申请数
|
件
|
0
|
4.信函申请数
|
件
|
0
|
(二)申请办结数
|
件
|
0
|
1.按时办结数
|
件
|
0
|
2.延期办结数
|
件
|
0
|
(三)申请答复数
|
件
|
0
|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
件
|
0
|
2.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
件
|
0
|
涉及商业秘密
|
件
|
0
|
涉及个人隐私
|
件
|
0
|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
件
|
0
|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
件
|
0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件
|
0
|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
件
|
0
|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
件
|
0
|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
件
|
0
|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
件
|
0
|
四、行政复议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五、行政诉讼数量
|
件
|
1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
件
|
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1
|
六、举报投诉数量
|
件
|
0
|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
万元
|
|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
|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
个
|
1
|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
个
|
1
|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
人
|
2
|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
人
|
1
|
2.兼职人员数
|
人
|
1
|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
万元
|
|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
|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
次
|
2
|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
次
|
1
|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
人次
|
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