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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市医疗保障局石城分局(分中心)职能及内设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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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机构职能

贯彻执行医疗保障制度的法律法规、政策、规划和标准,负责派驻地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制度及医疗保障筹资、待遇等政策的组织实施和宣传工作。组织实施统一的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政策。组织落实全市统一的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和标准化信息化建设。受市医疗保障局委托监督管理派驻地医疗保障基金运行和使用行为,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负责分局、分中心权限内的党群、政务、财务、人事、后勤、综治信访等日常管理工作。负责与派驻地党委、政府及相关部门、单位的沟通联系。完成市医疗保障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监督检查室)负责机关党建、党风廉政建设、群团等工作,承担日常运转、文电、机要、督查、档案、信访、综治(平安建设)、节能、创文创卫、安全保密、提案建议、对外合作交流、综合性会议、机关财务、资产管理和重大突发事件应急综合管理等工作。负责医疗保障领域政务信息、政务公开、政策宣传、网络舆情监测处置和新闻发布。承担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以及退休人员服务管理、干部教育培训、人才队伍建设和统一战线等工作。承担法治建设、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负责与派驻地党委、政府及相关部门、单位的沟通联系。

依据:《赣州市医疗保障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赣市办字〔202222号)

股室负责人:许芸    职务:负责人

办公时间:8:3012:0014:3017:30(法定工作日,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797-5721755

办公地址:石城县人社司法大楼3

(二)待遇保障与医药服务股:负责贯彻执行全市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落实扩面参保、有关补充保险、医疗救助政策法规和工作计划。负责大病保险、商业健康保险等有关补充保险、医疗救助的日常工作负责乡村振兴、苏区振兴政策落实和经办业务相关工作。贯彻落实国家、省、市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医药服务价格政策法规和工作计划负责国家、省、市医药服务管理定点医药机构管理。统筹协调落实各项医疗保障制度改革工作推进落实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医疗服务价格改革、药品集中采购等具体工作。负责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定点医药机构管理异地就医日常工作,管理异地就医结算平台及中转信息平台。承担落实国家自助开通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服务试点、国家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试点等具体工作负责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医药服务价格药品医用耗材采购费用的初审日常工作

依据:《赣州市医疗保障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赣市办字〔2022〕22号)

股室负责人:赖臻伟    职务:负责人

办公时间:8:30—12:00 14:30—17:30(法定工作日,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797-5721172

办公地址:石城县人社司法大楼3楼

(三)基金监管与稽查执法股:监督管理派驻地医疗保障基金运行和使用行为,受市医疗保障局委托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对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履行医保服务协议,参保人员享受医疗保障待遇等情况实施检查,并依据协议进行处理。

依据:《赣州市医疗保障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赣市办字〔2022〕22号)

股室负责人:李华英    职务:负责人

办公时间:8:30—12:00 14:30—17:30(法定工作日,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797-5721660

办公地址:石城县人社司法大楼3楼

(四)综合股:开展国家、省、市有关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相关政策法规的宣传、咨询、实施成效评估贯彻执行信息统计分析工作政策法规承担定点医药机构动态管理及医保服务的申请核定工作。

依据:《赣州市医疗保障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赣市办字〔202222号)

股室负责人:刘信华    职务:负责人

办公时间:8:3012:00 14:3017:30(法定工作日,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797-5710960

办公地址:石城县市民服务中心1

(五)基金运行股:贯彻执行医疗保障基金收入、预算、结算管理政策法规和工作计划。负责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及有关补充保险、医疗救助、药品医用耗材采购费用等基金支出的复核、结算工作。

依据:《赣州市医疗保障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赣市办字〔202222号)

股室负责人:刘信华    职务:负责人

办公时间:8:3012:0014:3017:30(法定工作日,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797-5710960

办公地址:石城县市民服务中心1

(六)经办服务股(含窗口):落实全市统一的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及有关补充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业务经办规程和工作计划。落实离休干部、高层次人才、公务员、企业军转干部等特殊人群医疗保障有关经办服务工作。牵头医疗保障领域行风建设工作负责优化营商环境、深化“放管服”改革、政务服务事项改革与管理等工作;承担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及有关补充保险、医疗救助等基金支出的初审以及参保登记、保费征缴、异地就医管理、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等有关政务服务事项的经办管理。负责异地就医费用清算,责分中心经办服务大厅日常管理、其它医保经办渠道标准化建设、医疗保障经办服务体系建设。

依据:《赣州市医疗保障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赣市办字〔202222号)

股室负责人:黄小雨    职务:负责人

办公时间:8:3012:0014:3017:30(法定工作日,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797-5721187

办公地址:石城县市民服务中心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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