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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石城工业园区扩区调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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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石城工业园区扩区调区

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要求,为推进和规范江西石城工业园区扩区调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活动中的公众参与,了解公众对该规划建设的态度和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及建议,现将江西石城工业园区扩区调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规划概况

    1、历史发展概况和规划范围

    2002石城县筹建工业小区,20085月经省发改委批准(赣发改工业字﹝2008672号)设立江西石城矿山采选机械产业基地。20098月经石城县发改委批准(石发改字﹝20954号)设立石城工业园(产业园)项目,并以“一园三区”规划模式实施。20114月石城县人民政府设立台商创业园,台商创业园新增建设用地6465亩。20144江西人民政府以赣府字﹝201427号文同意石城县筹建省级工业园,列入省级工业园管理系列。20163江西人民政府以赣府厅字﹝201634号文同意设立石城产业园。20195月,江西省生态环境厅对《石城工业园区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出具审查意见(赣环环评函﹝201912号)。规划中石城工业园区包含古樟工业园、屏山创业园两部分,总规划面积286.62公顷。古樟工业园位于石城县城西南的琴江镇古樟村、濯坑村,规划范围北至迎宾大道北侧,西至规划七路,南至工业三路南侧,东至金诚一路,规划用地面积162.59公顷,功能定位为:以鞋服、机械制造和电子信息等产业为主;屏山创业园位于石城县城南侧的屏山镇长江村,规划范围北至灌溉渠,东至创业二路,西南至创业五路,规划用地面积124.03公顷,功能定位为环保新型建材和仓储物流为主导的创业园,城市高速出入口配套服务区。

    2、本轮扩区调区概况

    20239月,江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江西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同意石城工业园区开展扩区调区前期工作的复函同意江西石城工业园区开展扩区调区工作。

本轮扩区调区江西石城产业园区扩入总面积为5950亩,拟调出面积654.27亩,拟申请总净增加面积5265.73亩,调区扩区后园区面积为10169.38亩。其中:古樟工业园拟调出面积371.98亩,拟调入4648.15亩,拟扩区调区后面积为7099.49亩,以鞋服、机械制造、电子信息、绿色食品深加工、硅精深加工、冶炼等产业为主;屏山创业园拟调出面积238.82亩,拟调入1218.5亩,拟扩区调区后面积为2443.77亩,以新型建材、矿产品精深加工产业为主;小松创业园拟调出面积43.47亩,拟调入83.35亩,拟扩区调区后面积为626.12亩,以石城县特色农产品深加工、绿色食品为主。申报扩区范围已全部纳入了国土空间规划。

    二、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目的

通过环境现状调查及回顾性评价、环境影响预测评价,了解江西石城工业园区规划、环评报告与审查意见要求的执行情况,掌握江西石城工业园区环境质量及变化趋势,排查江西石城工业园区存在的主要环境问题及经济建设与项目引进所带来的矛盾,明确缓解及解决问题的措施方案;对拟议的江西石城工业园区扩区调区方案(包括范围、功能区划、产业结构与布局、发展规模、基础设施建设、环保设施等)进行环境影响分析比较和综合论证,提出完善江西石城工业园区扩区调区规划的建议和对策。

    三、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本次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总纲》(HJ130-2019)等国家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进行。

    1、工作程序

接收委托第一次环境信息公示环境现状初步调查初步规划分析确定评价范围和评价内容规划分析环境质量现状调查和监测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编写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公众参与和第二次环境信息公示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审核和批准,其中公众参与贯穿整个环评过程。

    2、主要工作内容

   (1)对规划范围内的环境问题现状进行回顾性评价,识别主要制约因素。根据规划方案和规划范围内的环境现状调查及评价,识别可能带来的环境影响、影响途径和敏感性,选择确定环境影响评价因子。

   (2)与其他规划、相关政策和功能区划的一致性、协调性分析。

   (3)对规划所引起的环境影响进行预测与评价,包括对水生和陆生生态、地表水和地表下水、声环境、环境空气、环境风险以及社会经济的影响评价等,分析规划实施对重要敏感区的影响。

   (4)分析所在区域的资源环境承载力,重点计算大气环境容量和地表水环境容量,提出江西石城工业园区区域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方案。

   (5)根据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结论和规划对环境敏感区的影响,从环境保护角度论证空间布局的环境可行性和合理性,从资源支撑能力和环境承载力两方面分析规划实施的可行性,并提出规划的建议和环保对策措施。

   (6)提出对下一步规划和规划所包含的建议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要求;

   (7)开展一定范围的专家咨询,进行公众问卷调查,了解和分析公众对本次规划的态度和意见;

   (8)制定规划实施的监测与跟踪评价计划、江西石城工业园区的产业准入清单等。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征求公众对江西石城工业园区规划建设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环境影响、污染防治措施及其它有关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2、征求意见的主要事项

   (1)目前本规划周围原有的环境状况,主要存在的环境问题;

   (2)从环境角度考虑,对本次规划环评建设支持与否的态度,并提出相关建议;

   (3)对本次规划环评的环境保护工作的建议;

   (4)其它建议。

    五委托单位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江西石城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人:先生

    联系电话:0797-7330768   

    六编制单位及联系方式

    编制单位:江西源华环保有限公司

    联系人:詹工

    联系电话:13755686459

    通讯地址:江西省南昌市青山湖区青山湖北大道599号品众2号楼二楼22

    电子邮件:1511378146@qq.com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任何单位或个人可通过邮件、传真、电话、信函、来访等方式与委托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联系,反映自己关于该规划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可在本项目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委托单位或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提出宝贵意见。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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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要求,为推进和规范江西石城工业园区扩区调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活动中的公众参与,了解公众对该规划建设的态度和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及建议,现将江西石城工业园区扩区调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规划概况

    1、历史发展概况和规划范围

    2002石城县筹建工业小区,20085月经省发改委批准(赣发改工业字﹝2008672号)设立江西石城矿山采选机械产业基地。20098月经石城县发改委批准(石发改字﹝20954号)设立石城工业园(产业园)项目,并以“一园三区”规划模式实施。20114月石城县人民政府设立台商创业园,台商创业园新增建设用地6465亩。20144江西人民政府以赣府字﹝201427号文同意石城县筹建省级工业园,列入省级工业园管理系列。20163江西人民政府以赣府厅字﹝201634号文同意设立石城产业园。20195月,江西省生态环境厅对《石城工业园区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出具审查意见(赣环环评函﹝201912号)。规划中石城工业园区包含古樟工业园、屏山创业园两部分,总规划面积286.62公顷。古樟工业园位于石城县城西南的琴江镇古樟村、濯坑村,规划范围北至迎宾大道北侧,西至规划七路,南至工业三路南侧,东至金诚一路,规划用地面积162.59公顷,功能定位为:以鞋服、机械制造和电子信息等产业为主;屏山创业园位于石城县城南侧的屏山镇长江村,规划范围北至灌溉渠,东至创业二路,西南至创业五路,规划用地面积124.03公顷,功能定位为环保新型建材和仓储物流为主导的创业园,城市高速出入口配套服务区。

    2、本轮扩区调区概况

    20239月,江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江西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同意石城工业园区开展扩区调区前期工作的复函同意江西石城工业园区开展扩区调区工作。

本轮扩区调区江西石城产业园区扩入总面积为5950亩,拟调出面积654.27亩,拟申请总净增加面积5265.73亩,调区扩区后园区面积为10169.38亩。其中:古樟工业园拟调出面积371.98亩,拟调入4648.15亩,拟扩区调区后面积为7099.49亩,以鞋服、机械制造、电子信息、绿色食品深加工、硅精深加工、冶炼等产业为主;屏山创业园拟调出面积238.82亩,拟调入1218.5亩,拟扩区调区后面积为2443.77亩,以新型建材、矿产品精深加工产业为主;小松创业园拟调出面积43.47亩,拟调入83.35亩,拟扩区调区后面积为626.12亩,以石城县特色农产品深加工、绿色食品为主。申报扩区范围已全部纳入了国土空间规划。

    二、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目的

通过环境现状调查及回顾性评价、环境影响预测评价,了解江西石城工业园区规划、环评报告与审查意见要求的执行情况,掌握江西石城工业园区环境质量及变化趋势,排查江西石城工业园区存在的主要环境问题及经济建设与项目引进所带来的矛盾,明确缓解及解决问题的措施方案;对拟议的江西石城工业园区扩区调区方案(包括范围、功能区划、产业结构与布局、发展规模、基础设施建设、环保设施等)进行环境影响分析比较和综合论证,提出完善江西石城工业园区扩区调区规划的建议和对策。

    三、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本次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总纲》(HJ130-2019)等国家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进行。

    1、工作程序

接收委托第一次环境信息公示环境现状初步调查初步规划分析确定评价范围和评价内容规划分析环境质量现状调查和监测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编写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公众参与和第二次环境信息公示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审核和批准,其中公众参与贯穿整个环评过程。

    2、主要工作内容

   (1)对规划范围内的环境问题现状进行回顾性评价,识别主要制约因素。根据规划方案和规划范围内的环境现状调查及评价,识别可能带来的环境影响、影响途径和敏感性,选择确定环境影响评价因子。

   (2)与其他规划、相关政策和功能区划的一致性、协调性分析。

   (3)对规划所引起的环境影响进行预测与评价,包括对水生和陆生生态、地表水和地表下水、声环境、环境空气、环境风险以及社会经济的影响评价等,分析规划实施对重要敏感区的影响。

   (4)分析所在区域的资源环境承载力,重点计算大气环境容量和地表水环境容量,提出江西石城工业园区区域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方案。

   (5)根据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结论和规划对环境敏感区的影响,从环境保护角度论证空间布局的环境可行性和合理性,从资源支撑能力和环境承载力两方面分析规划实施的可行性,并提出规划的建议和环保对策措施。

   (6)提出对下一步规划和规划所包含的建议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要求;

   (7)开展一定范围的专家咨询,进行公众问卷调查,了解和分析公众对本次规划的态度和意见;

   (8)制定规划实施的监测与跟踪评价计划、江西石城工业园区的产业准入清单等。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征求公众对江西石城工业园区规划建设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环境影响、污染防治措施及其它有关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2、征求意见的主要事项

   (1)目前本规划周围原有的环境状况,主要存在的环境问题;

   (2)从环境角度考虑,对本次规划环评建设支持与否的态度,并提出相关建议;

   (3)对本次规划环评的环境保护工作的建议;

   (4)其它建议。

    五委托单位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江西石城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人:先生

    联系电话:0797-7330768   

    六编制单位及联系方式

    编制单位:江西源华环保有限公司

    联系人:詹工

    联系电话:13755686459

    通讯地址:江西省南昌市青山湖区青山湖北大道599号品众2号楼二楼22

    电子邮件:1511378146@qq.com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任何单位或个人可通过邮件、传真、电话、信函、来访等方式与委托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联系,反映自己关于该规划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可在本项目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委托单位或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提出宝贵意见。

    特此公告。

                                                                                               江西石城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2024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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