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县政府各部门信息公开目录>县工业园区管委会>工作动态

 为规范石城县工业园区管理,打造安商、营商的良好环境

访问量:

    为规范石城县工业园区管理,打造安商、营商的良好环境,现将园区租赁企业入园申请通知如下:
1.入园申请企业必须符合园区产业布局、产业导向,如古樟工业园区原则上由鞋服及相关配套、矿山机械制造及相关配套企业入驻;小松创业园由绿色食品加工类企业入驻;屏山创业园由新型建材、新能源类企业入驻;硅产业园由矿产品加工类企业入驻。严禁改变厂房、办公楼、宿舍用途用于餐饮、住宿、商贸、仓储、快递物流等非工业企业未经批准在园区进行经营活动。
2.入园申请企业须经工业园区管委会批准同意后才能入驻,对未经审批提前租赁入驻园区的,一律不予批准。

相关文章:
县工业园区管委会 县工业园区管委会

 为规范石城县工业园区管理,打造安商、营商的良好环境

县工业园区管委会 2022-12-13

    为规范石城县工业园区管理,打造安商、营商的良好环境,现将园区租赁企业入园申请通知如下:
1.入园申请企业必须符合园区产业布局、产业导向,如古樟工业园区原则上由鞋服及相关配套、矿山机械制造及相关配套企业入驻;小松创业园由绿色食品加工类企业入驻;屏山创业园由新型建材、新能源类企业入驻;硅产业园由矿产品加工类企业入驻。严禁改变厂房、办公楼、宿舍用途用于餐饮、住宿、商贸、仓储、快递物流等非工业企业未经批准在园区进行经营活动。
2.入园申请企业须经工业园区管委会批准同意后才能入驻,对未经审批提前租赁入驻园区的,一律不予批准。

石城县人民政府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