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规定及省、市、县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相关文件要求,结合工作开展实际,现将石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
2023年度,我局在石城县政府网站信息公开平台主动发布信息439条,其中信息公开指南1条、年度报告类信息1条、部门领导信息1条、机构职能信息1条、财政预决算信息55条、计划总结2条、建议议案提案办理1条、工作动态204条,行政许可9条,行政处罚、强制2条,专题专栏55条(食品安全27条、政策问答28条),公共监管信息163条(安全生产12条、食品药品监管124条、产品质量10条、市场监管规则和标准17条)。
(二)依申请公开
2023年,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
及时调整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综合秘书股、法规股、食品股、药械股、特设股、质监股、注册股等单位各司其职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综合秘书股,负责及时客观准确规范发布政府信息工作。
(四)平台建设
按照政府网站发展指引和考核要求,不断完善网站内容,提升政府网站建设规范化水平。加强网站日常巡检,防止失密泄密等网站安全事故发生。监督检查、行政处罚等信息已链接江西省行政执法服务网,方便群众办事和咨询。
(五)监督保障
按照县委县政府的要求,对公开信息依法依规进行审查,确保公开信息准确规范,将政务信息公开、信息宣传工作纳入年终考核,2023年我局未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社会评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也未发现责任追究、违反有关法律规定、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9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 行政强制
2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
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
不予
公开
1.属于国家机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利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
无法
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
不予
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
果
纠
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
他
结
果
尚
未
审
结
总
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
一是信息发布不全面。对政务公开信息要素把握不全面,不能完整、准确公开信息。二是部分单位和股室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够重视,积极性不高,比如相关股室政策解读公示存在不及时的问题。三是宣传和引导工作有待加强,群众对政务公开工作的认识程度和参与度不够。
(二)改进措施
一是加强沟通协调。加强局信息公开负责部门与各股室之间联系,及时将各股室生成的信息发布到网上,尽量做到公示全面;二是提高思想认识,实现信息的及时、准确公开;三是加大宣传力度,引导群众积极支持和广泛参与,确保政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市监局未收取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