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县政府各部门信息公开目录>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政策文件

石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2023年涉企收费专项检查的通知

访问量:

石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2023

涉企收费专项检查的通知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中央省、市和县经济工作会议决策,围绕服务“稳增长”“稳价格”,推动惠企纾困政策落地见效,持续优化我营商环境,促进企业减负降费,持续激发市场活力,根据《赣州市市场监管局关于开展2023年涉企收费专项检查的通知》(赣市市监竞争字〔2023〕10号)文件要求,经研究,决定在全范围内开展涉企收费专项检查工作,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各单位要按照“讲政治、强监管、促发展、保安全”的工作思路,以服务发展大局为重要任务,治理涉企乱收费,减轻企业负担,让市场主体有能力、有信心抵御各种压力挑战,让市场更有活力。各单位要着重围绕市场主体需求施策,认真开展涉企收费专项检查,推动惠企政策落实落地、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帮助市场主体解难题、渡难关、复元气、增活力,巩固经济恢复发展基础,大力提振市场信心。

二、工作内容

县市场监管局认真对照省局、市局和县委县政府有关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因地制宜,围绕政府部门及下属单位、行政审批中介、金融、交通物流、公用企业、电子政务平台等重点领域,综合采取行政指导、组织自查、重点检查等方式组织开展专项检查。

三、检查范围

(一)检查时限

2021年1月1以来发生的价格和收费行为,重大的连续性价格和收费行为可追溯到上一年度。可根据前期检查情况,合理衔接检查时限。

(二)检查范围

1.政府部门及下属单位。对县城管局、县住建局进行检查。

2.行政审批中介。对县行政审批局进行检查。

3.金融行业。对江西石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进行检查。

4.行业协会对石城县家居建材行业商会、石城县福建商会进行检查。

5.公用企业。中国广电江西网络有限公司石城县分公司、江西省石城润泉供水有限公司、石城县海特燃气有限公司、国网江西省电力有限公司石城县供电分公司、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江西有限公司石城县分公司、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石城分公司、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石城县分公司进行检查。

6.电子政务平台。对县财政局、县住建局招投标平台进行检查。

本次涉企收费专项检查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的原则进行开展;同时,进一步做好对砂石等重要原材料、大宗商品价格的监督检查工作。

(三)检查重点

检查采取县局抽查与各基层分局依照属地管辖原则的方式进行重点依法查处以下违法违规行为:   

1.不执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的行为;

2.强制或变相强制服务并收费,以及只收费不服务或少服务的行为;

3.利用优势地位违规转嫁成本,以及收取不合理费用的行为;

4.将行政审批事项转为中介服务并收费,将行政机关在审批过程中委托开展的技术性服务活动费用转嫁给申请人承担,以及行政机关将职责范围内的公务活动变无偿为有偿等行为;

5.继续收取已明令取消和停征收费项目,不落实优惠收费政策的行为;

6.囤积居奇、哄抬价格,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以及价格欺诈等不正当价格行为;

7.不按规定明码标价的行为;

8.其他价格违法违规和乱收费行为。

三、工作步骤

(一)调查摸底阶段(4月30日前)。通过外围调查走访、12315平台、网络舆情等方式,结合近年来案件查处情况来获取相关涉嫌违规收费线索。摸清涉企收费主体底数,建立检查对象名录库。

(二)自查自纠阶段(5月30日前)。严格按照国家、省市相关政策要求,督促政府部门及下属单位、行政审批中介、行业协会、公用企业、电子政务平台等收费主体全面梳理收费项目和标准,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对自查自纠中发现问题并及时纠正整改的,依法从轻或免于处罚。

(三)重点检查阶段(12月8日前)。结合本地工作实际,合理安排检查时限,把握好检查节奏,按时保质完成好检查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有序推进。要充分认识此次专项检查工作的重要意义,要坚持寓监管于服务,强化对先导性、支柱性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服务力度和对中小微企业的扶持力度,通过外围调查、调研等方式,深入摸排企业反映强烈的问题线索。按照双随机及信用风险分类监管有关要求,合理确定检查重点和监管目标。要密切关注2022年检查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适时开展“回头看”。

(二)创新方式,强化规范。突出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效果导向,探索“承诺制”服务型执法。事前要加强行政指导、政策宣传,通过解读政策、实地调研、提醒告诫、明确政策口径和监管预期,组织收费主体开展合规承诺:事中要组织自查自纠,督促落实收费单位主体责任,并对照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和有关承诺,全面开展自查,对于查摆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整改,让企业和群众充分享受监管红利;事后要强化监督检查,根据自查自纠情况开展随机抽查。对于查中新发现的有关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严肃处理,性质恶劣的要公开曝光,形成有效震慑。对于拒不整改、屡查屡犯的收费主体,依法实施重点监管。

(三)形成合力,确保实效。与行业主管部门建立有效的沟通渠道,加强政策会商。对于监管执法中发现的深层次、普遍性问题,要加强与有关政策制定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的反馈互动,探索从源头上查找原因、解决问题和规范收费行为,通过执法检查不断推动完善收费政策,探索形成长效机制。

(四)注重联动,加强沟通。建立涉企收费检查工作情况月调度机制,对检查中发现的深层次、普遍性问题,要及时向局报告,随时沟通,及时请示。要把握时序,按原要求、原路径于每月14日前报送《2023年涉企收费专项检查情况统计表》(此前已发至各单位),6月13日前报送阶段性工作总结,12月8日前报送全年总结报告。报告内容要有治理成效、发现的突出问题及意见建议,同时附2个典型案例。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