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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石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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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石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工作方案

为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全面落实市场监管领域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根据市市监局《关于印发2022年赣州市市场监管局“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赣市市监办字[2022]28号)和县安委办《关于开展2022年“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的通知》(石安办发〔2022〕25号)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现就开展2022年石城县市场监管领域“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遵守安全生产法 当好第一责任人”。

二、活动时间

(一)“安全生产月”活动:2022年6月1日至30日。

(二)“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2022年6月16日。

(三)“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2022年6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三、活动内容

(一)积极部署开展“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

时间:6月1日至30日

形式:特设股牵头制定县市场监管局“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方案;各业务股室牵头部署开展本业务条线“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以线上线下相结合方式,创新形式、广泛发动,全面开展2022年市场监管系统“安全生产月”活动,凝聚全县上下“防风险、除隐患、遏事故、保安全”的强大合力,全力维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为全面建设富裕美丽温暖的社会主义现代化石城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责任单位:秘书股、质监股、商品股、食安股、药械股、各基层分局。

(二)深入开展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

局党组开展一次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专题学习,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近期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和全国、全省、全市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以及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省五十条和我市八十条举措落地落实等内容。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观看《生命重于泰山一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电视专题片,切实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安全发展的工作实效,全力抓好安全防范工作,确保全县社会安全稳定。

责任单位:秘书股、特设股,各基层分局。

(三)大力开展安全生产法宣传贯彻

1.将安全生产工作宣传列入年度新闻宣传工作计划,组织相关股室结合业务宣传开展安全生产宣传工作。

责任单位:秘书股,各基层分局。

2.组织开展“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组织参与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组委会办公室组织开展的“新安法知多少”知识竞赛等活动。

责任单位:特设股、各股室,各基层分局。

线下参加6月16日县安委办组织开展的大型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通过现场宣传、咨询服务、体验交流等活动,向全社会倡导安全发展理念。

责任单位:特设股。

3.推动“第一责任人”守法履责。广泛开展安全生产法主题宣传活动,督促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实际负责人自觉把安全放在第一位,贯穿工作全过程各方面,切实担起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责任。

责任单位:特设股、质监股、商品股、食安股、药械股,各基层分局。

加大以案释法和以案普法的宣传力度,对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被执行“一案双罚”的执法案例、安全生产行刑衔接的典型案例,以及因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的典型案例,加大曝光力度,形成舆论声势。

责任单位:县执法稽查局、秘书股,各基层分局。

4.组织开展安全隐患“随手拍”活动。依托市局微信公众号开设的市场监管领域安全风险隐患“随手拍”活动专栏和县级“应急管理”微信公众号平台,紧盯市监行业领域的风险隐患和非法违法行为,排查安全违法违规行为,做的防患于未然。各相应股室对网民和群众上传反映的隐患情况落实转办核查、闭环治理、警示曝光、举报奖励,充分调动社会各界参与监督企业和主要负责人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的主动性和自觉性,推动企业对重点场所、关键环节安全风险隐患进行全面深入排查整治,从源头上防范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责任单位:秘书股、特设股、药械股、县执法稽查局,各基层分局。

5.组织开展应急科普讲解和新媒体应急科普作品创作征 集活动。普及应急安全知识,弘扬科学精神,倡导科学方法,组织从事安全生产领域科普讲解工作的专职或兼职讲解人员,积极参加应急科普推广、应急科普讲解活动,突出“安全生产月”活动主题,组织参加首届江西应急管理系统应急科普讲解大赛,推进“安全宣传全屏传播”,积极参加应急管理部第三届应急管理新媒体作品征集展播活动,激发社会创作,积极参加全县应急管理新媒体作品征集活动。

责任单位:特设股、质监股、商品股、食安股、药械股,各基层分局。

6.组织开展安全宣传与实践“双五进”活动。贯彻落实省、市安委办关于开展安全风险防范大宣传大实践活动的工作部署内容,结合精神文明创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开展电梯安全知识进社区,宣传特种设备知识,引导群众掌握正确乘梯方法和应急处理能力,消除因电梯使用不当造成安全事故的风险,切实以文化促安全、以安全促发展,提升公众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责任单位:特设股,各基层分局。

(四)积极参加“井冈山安全发展论坛”活动

“遵守安全生产法 当好第一责任人”为主题,交流研讨在安全风险防控、事故隐患排查、安全预防控制等方面的经验做法,在市场监管领域开展汇智聚力共谋安全发展建言献策活动,积极参加赣州市安全生产论文征集活动。

责任单位:特设股,各基层分局。

(五)落实督促企业主体责任

1.落实企业主要负责人责任,督促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实际负责人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严格落实 “五个一”、“十个一次”制度要求,严格落实重大危险源安全包保责任制等制度。对发生重特大事故负有主要责任的,在追究刑事责任的同时,终身不得担任本行业单位主要负责人。

责任单位:特设股,质监股、各基层分局。

2.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督促企业建立健全并落实本单位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企业安全标准化建设。

责任单位:特设股,质监股,各基层分局。

3.健全安全保障体系。加强对企业足额保障安全生产资金投入的检查督查。督促企业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安全生产工作教育、培训计划;建立并落实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组织制定并实施本企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发生生产安全事故要及时、如实、准确、全面报告。

责任单位:特设股,质监股,各基层分局。

(六)扎实开展安全生产整治工作

1.深入开展特种设备安全整治,按工作要求开展特种设备安全重大隐患排查整治提升攻坚行动,持续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任务,年底前全面完成。协调推进电梯信息化监管平台建设,通过信息化手段加快提升安全水平。

责任单位:特设股,各基层分局。

2.全面开展安全生产检查。针对市场监管领域职责和安全生产工作要求,进一步强化“隐患不排查不化解就是事故”理念,对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三个必须”原则,压紧压实各方责任,深入排查整治风险隐患,强化监督检查。

责任单位:特设股、质监股、商品股、食安股、药械股,各基层分局。

(七)组织开展应急救援演练和安全培训

根据特种设备领域和潜在的各类风险隐患,组织开展专项、综合应急演练,提高协同处置突发生产安全事故的综合应急能力,进一步修订和完善应急预案,增强应急预案的针对性、可操作性和有效性。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培训考核规范提升行动和工伤预防能力培训提升行动,大力提高特种设备领域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

责任单位:特设股,各基层分局。

四、有关要求

一是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积极开展好“安全生产月”各项活动。县市监局成立以朱小明同志为组长,各基层分局分局长和办公室、食安股、药械股、质监股、商品股、特设股负责人为成员的“安全生产月”活动工作小组,工作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特设股),负责“安全生产月”活动的日常组织、指导和协调工作,办公室主任由特设股股长兼任。

二是要强化报送。局属相关单位于6月23日前报送活动总结报告和《2022年各地开展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进展情况统计表》(见附件),总结报告要突出特色活动、具体实例和数据。活动期间好的做法和视频、图片等资料请及时报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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