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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城县行政审批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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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城县行政审批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本年度工作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称《条例》要求),由石城县行政审批局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七部分组成,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动公开情况对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梳理和编目,全年公开信息53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全年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信息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领导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明确分管领导和专职人员负责,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发布、归档管理机制,保证信息安全,依法依规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一是我局政务服务大厅设政务公开专区,配置查询机一台打印机一台,设有咨询导办岗,明确信息公开专员,做好政务公开专区信息查询保障工作;二是通过“石城政务服务”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104条。

(五)监督保障

1.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考核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情况良好,做到高质量、高实效发布,未出现因信息公开不及时或信息公开内容错误导致网络舆情等不良反映。

2.社会评议情况:暂无社会评议情况

3.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情况:本年度无相关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数据核定时间点为2021年12月31日)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838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672.252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

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

不予

公开

1.属于国家机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利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

无法

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

不予

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行政复议机关作为共同被告的行政诉讼案件,只计算原行为主体的案件数量,不计算行政复议机关的案件数量)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员专业水平存在差距,对需要公开的各个领域事项不够熟悉;二是主动公开信息内容与群众需求还存在一定差距;三是公开内容有待进一步丰富。下一步,我局将努力做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加强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建设,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员培训,不断提高工作人员业务水平。

(二)进一步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拓展政府信息公开内容,重点加强与群众相关的政务服务、便民服务类信息公开,同时加大宣传力度,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群众知晓度。

不断对政府信息公开内容进行补充完善,并及时更新,扩大公开内容,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准确性和及时性,提高政务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服务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度未收取信息处理费。无其他需要报告事项。


石城县行政审批局    

2022年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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