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城县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
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现公布2018年石城县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包含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六个部分。本年报的电子版将在石城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上公布。如对本年报有任何疑问,请与石城县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联系,电话:0797-5703556。
一、概述
2018年,我委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政务服务部门的悉心指导下,以“打造一流政务服务平台”为目标,紧扣“改作风、提效率、优服务”主题,深化政务服务改革,全力提升政务服务水平,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企业和群众提供了更加优质的政府信息公开服务。
(一)加强组织领导,统筹部署安排
我委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加强政务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并明确了一名分管领导和一名具体工作人员,负责信息公开工作的审核把关及信息发布。同时,统筹部署安排全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下达信息公开任务,将信息公开任务完成情况列为目标管理考核重要内容,按照分工负责、统一发布的模式保证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效开展。
(二)突出工作重点,提升信息质量
结合单位实际,按照“合法、全面、准确、及时”的要求,把政务动态和业务信息作为信息公开重点。主动公开政务服务各类清单、事项、流程、办结情况和统计数据,中介服务超市摇号公告和中选结果,公共资源交易招标公告、答疑和中标结果。我委同时还主动公开精准扶贫、政务服务投诉热线受理转办等群众关心的信息,充分保障了人民群众知晓政务信息的权利。
(三)加强平台建设,拓宽公开渠道
充分利用LED电子显示屏、55寸触控查询一体机、江西省政务服务网石城分厅和赣州市中介服务超市网、公告公示栏等主动公开政务服务信息,建立微信群,方便了群众查询,提升了公众满意度。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
2018年度中心管委会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831条。
(二)信息公开主要类别
1.工作动态类信息85条,10.23%。
2.各类业务信息746条,占89.77%。
(三)信息公开的形式
中心管委会采取灵活多样有效的政府信息公开形式,以中心审批服务大厅电子显示屏、触控一体机、中心政务服务网站、宣传专栏、12345市民热线平台等为载体平台,主动公开相关信息。
1.以电子显示屏、触控一体机、宣传专栏为载体公开政府信息。中心管委会在中心大厅电子显示屏、触控一体机、宣传专栏,主动公开受理事项、办件依据、办理程序、收费标准、办结时限、联系电话和投诉电话等。
2.以石城县人民政府门户网、江西政务服务网石城分厅、石城县公共资源交易网、赣州市行政审批中介服务超市网石城县分栏为载体公开政务信息。通过部门动态、中心动态、业务专栏、通知公告等栏目向社会公开中心工作的相关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2018年度中心未收到公开政府信息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8年度中心未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收取任何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的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8年度中心未收到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举报、投诉、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8年,我委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仍然存在一些不足和差距如:信息公开内容还存在要素不全、不够规范现象,有待于进一步加以改进;政务动态类信息还有更新不及时现象,信息公开时效性有待于进一步增强等。针对存在的问题与不足,我委将继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以建设优质高效的“五型政府”为目标,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加强组织领导,统筹部署安排,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效开展。我委将结合单位实际,突出信息公开重点,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努力提高政府信息公开质量,切实为企业和群众提供更加满意的政府信息公开服务。
附件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2018年度)
填报单位(盖章):石城县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
统 计 指 标 |
单位 |
统计数 |
一、主动公开情况 |
—— |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831 |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
条 |
4 |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
件 |
0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 |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345 |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486 |
二、回应解读情况 |
—— |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
次 |
0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 |
0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
次 |
0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
次 |
0 |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
篇 |
0 |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
次 |
0 |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
次 |
0 |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 |
|
(一)收到申请数 |
件 |
0 |
1.当面申请数 |
件 |
0 |
2.传真申请数 |
件 |
0 |
3.网络申请数 |
件 |
0 |
4.信函申请数 |
件 |
0 |
(二)申请办结数 |
件 |
0 |
1.按时办结数 |
件 |
0 |
2.延期办结数 |
件 |
0 |
(三)申请答复数 |
件 |
0 |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
件 |
0 |
2.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
件 |
0 |
涉及商业秘密 |
件 |
0 |
涉及个人隐私 |
件 |
0 |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
件 |
0 |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
件 |
0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件 |
0 |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
件 |
0 |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
件 |
0 |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
件 |
0 |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
件 |
0 |
四、行政复议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五、行政诉讼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
件 |
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六、举报投诉数量 |
件 |
0 |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
万元 |
0 |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 |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
个 |
1 |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
个 |
1 |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
人 |
1 |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
人 |
0 |
2.兼职人员数 |
人 |
1 |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
万元 |
|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 |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
次 |
|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
次 |
|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
人次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