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城县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201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现公布2010年石城县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包含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六个部分。本年报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0年1月1日起至2010年12月31日止。本年报的电子版将在石城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上公布。如对本年报有任何疑问,请与石城县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联系,电话:0797--5703556。
一、概述
2010年,中心管理办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开展创业服务年活动为契机,严格按照《条例》的要求,加强组织领导,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拓展信息公开渠道,在建立和完善各项制度,规范各项公开程序等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充分发挥了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提高了政府工作的透明度。
(一)加强了组织领导。县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办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迅速行动,成立了由主任任组长,分管副主任任副组长,工作责任心强的同志任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确保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效开展。
(二)健全了工作机制。按照《条例》的要求,中心管理办建立了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主抓、秘书股具体负责,各股室、下属单位密切配合的工作责任机制。同时规范了信息公开工作的流程,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做到了专人负责、专人管理。通过任务层层分解,并落实到具体人员,来保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推进。建立完善的政府信息公开审议制度。根据信息公开程序,各股室和下属单位具体指派专人负责公开信息的填报,信息填报后由股室负责人对拟公开的信息进行初审,通过初审并报经分管领导复审后,提交秘书股复核后向社会公布。
(三)落实和制定了相关配套措施。中心管理办进行了专门研究部署,以制度的形式明确分工、要求和责任。同时建立了单位信息公开工作考核机制、责任追究制度,量化了任务,强化了责任,进一步推进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四)开展了学习和培训,加强了宣传与督查。中心全体工作人员认真学习了《条例》,通过学习使全体工作人员明确了实施政府信息公开的意义、《条例》的基本内容以及相关配套措施和工作规范,组织专职人员参加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培训,有效提高了中心工作人员信息公开的能力和水平,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同时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知识讲座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自查等形式加强宣传与督查,在全体工作人员中牢固树立了政府信息公开的理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
2010年度中心管理办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852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
1、法规文件类信息75条,占9%
2、发展规划类信息4条,占0.4%。
3、工作动态类信息229条,占27%。
4、业务类信息544条,占64%。
(三)信息公开的形式
中心管理办采取了灵活多样的具有实效的政府信息公开形式,以窗口、网站、简报等为载体平台,主动公开相关信息。
1、以服务窗口为载体公开政府信息。中心办证大厅的窗口,都依照政府信息公开要求公开了业务受理、办理程序、收费标准、办结时限及联系电话、投诉电话等。
2、以赣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石城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石城县行政服务中心网站为载体公开政府信息。通过开设公共资源交易四项业务专栏、政务动态、简讯、政策法规、业务统计、简报等栏目向社会公开中心工作的相关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2010年度中心未收到公开政府信息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0年度中心未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收取任何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的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0年度中心未收到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举报、投诉、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不足
中心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从总体来看,开展得较好,但与上级组织的要求与人民群众的期望存在一定的不足与差距:一是动态类信息的发布还不够及时;二是信息公开的内容有待进一步完善;三是中心网站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
(二)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
一是要建立中心动态信息发布时限管理制度,及时发布中心各种动态信息;二是认真梳理,逐步扩大公开内容,对原有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补充完善,并及时公开需要公开的信息,确保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三是要加强中心网站建设,充分发挥网站在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提高中心服务水平方面的作用。
二0一一年一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