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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城县城市管理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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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石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发布工作的通知》〔20191号文件要求,特编制并向社会公布石城县城市管理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本报告统计数据时限为20181月1日至201812月31日,公布于石城县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城市管理局栏,联系方式:0797-5702802。

一、概  

2018年,县城管局信息公开工作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一步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加强组织领导,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拓展公开形式,健全工作机制,强化监督检查,提高工作透明度,努力保障公民依法获取政府信息,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推动全局信息公开工作迈上新台阶。

(一)健全组织机构,明确责任分工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以来,本局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机关各股室、局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下设办公室在局综合秘书股,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上下联络,收集汇总及上报,实现了领导、机构、人员“三到位”。

(二)建立健全工作制度情况

为了更好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得政府信息,本局结合工作实际,组织编写更新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丰富公开形式,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推进。

(三)制定和落实相关配套措施情况

为拓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公开形式,本局进一步丰富了政务公开栏内容,改进完善了“96333群众服务信息受理”、“举报热线7181800”、“投诉信箱”等与公众交流的特色栏目,加强了行政服务中心窗口、档案资料室等公开载体建设,开展了城管法律知识宣传等活动,方便公众申请办理各类事务和获取咨询意见等,增强了与公众的交流互动,为了解民情、关注民生、汇聚民智、化解民忧,构建和谐社会发挥了积极作用。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信息公开数量2018年本局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64条,累计公开信息3237条,增长率为5.33%。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包括概况信息、法规文件、发展规划、工作动态、人事信息、财经信息、行政执法、公共服务、其他应主动公开的信息共九类。

(三)信息公开的形式:石城县政府政务信息公开栏、石城县城市管理局政务公开栏。

县人大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公开情况:2018年我局共收到5条人大建议、15件政协提案,在办结后,我局主动、及时地在15个工作日内公开于石城县人民政府网。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8年度本局没有收到书面或其它形式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8年度本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未有向任何机构及个人收费。

五、复议、诉讼情况

2018年度没有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和诉讼案件。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少部分信息内容的深度不够;二是少部分信息更新还不够及时;三是部分公开内容分类不够规范。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一是扩大公开内容,规范工作流程。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认真梳理局系统各股室、部门所掌握的政府信息,及时提供,定期维护,确保政府公开信息内容完整、准确,工作流程规范有序,公众能及时方便查询。二是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努力营造政府信息公开的良好氛围。通过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让更多的人了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三是加强监督,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各项规章制度,进一步加强主动公开的意识,鼓励广大群众积极参与政府公开信息发布的监督,更好地服务于社会。

 

 

石城县城市管理局

2018111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2018年度)

 填报单位(盖章): 石城县城市管理局

统    计    指    标

单位

统计数

一、主动公开情况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164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35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33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0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133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0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31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0

二、回应解读情况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11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0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0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0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0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0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0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0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一)收到申请数

0

1.当面申请数

0

2.传真申请数

0

3.网络申请数

0

4.信函申请数

0

(二)申请办结数

0

1.按时办结数

0

2.延期办结数

0

(三)申请答复数

0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0

2.同意公开答复数

0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0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0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0

涉及商业秘密

0

涉及个人隐私

0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0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0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0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0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0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0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0

四、行政复议数量

0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0

(二)被依法纠错数

0

(三)其他情形数

0

五、行政诉讼数量

0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0

(二)被依法纠错数

0

(三)其他情形数

0

六、举报投诉数量

0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万元

0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0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0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1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0

2.兼职人员数

1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万元

0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0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0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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