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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城县供销社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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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城县供销社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年度报告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要求,由我社秘书股结合有关统计数据编制。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从石城县人民政府网站信息公开供销社部分(http://wlwz.shicheng.gov.cn/zfwzgk/xxgkml/xgxhzs/ndbg_1358/ndbg_1359/)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谢为联系(地址:石城县人民政府一楼b106,电话:5719965,邮编:342700)。

一、 总体情况

2020年石城县供销社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严格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国办发〔2016〕80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0〕17号)的要求。同时积极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石城县《关于做好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工作的紧急通知》明确目标任务,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及社会群众关注关切,着力提升政府信息公开质量,推进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不断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实效。

一、概述

2020年,县供销社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中央、省、市、县关于信息公开工作的统一要求,紧紧围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点,提高认识,完善措施,有效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进行。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成立了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对政务公开工作进行组织领导、协调推进。领导小组社主任为组长,秘书股人员为成员。二是明确专人负责,将政府信息公开(政务公开)工作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确保政府信息公开(政务公开)工作有人主管、有人负责、有人落实。三是严格保密审查,保障信息安全。我社严格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认真执行,始终做好保密工作,做到“上网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上网”,确保在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不发生失泄密问题。所有公开的信息,都严格按照“谁产生谁公开、谁主管谁公开、谁提供谁负责”的原则落实,实行“三审”制度,严格“先审批,后公开”,未经审批不予公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县社按照县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的要求,对县社的信息进行了梳理和编目,主动公开信息,自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止,县社共公布各类信息110条,其中政务动态105、政策法规3条、财政资金信息1条、各类年度报告1条。由于县供销社无政府职能和行政权力以及服务事项,2020年,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事业收费公布数量均为0条;2020年未新增行政采购条目,故此项信息公布也为0条,2020年全年为收到信息公开申请; 2020年,我社未收到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现将情况统计如下表: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3

3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105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三、

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三)

不予

公开

1.属于国家机密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利益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四)

无法

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五)

不予

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四、 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来,我社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同时也存在一些问题,在政府信息公开的时效性、针对性上有待进一步提高。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信息公开的时效性还有待提高。由于信息公开工作人员都是兼职,工作缺乏刚性规范,随意性较大,导致部分信息公开不及时、不全面。二是个别工作人员主动公开的意识不强,重视程度有待进一步提高;三是公开内容不够全面,工作责任有待进一步落实。

改进措施。一是继续深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对照条例,认真清理我局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事项,查漏补缺,编制更加科学规范的公开目录。以社会关注度高、涉及公众利益的政府信息作为重点,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二是加强对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和指导,进一步提高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对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增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责任感,依照《条例》,切实抓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三是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制度,严格考核奖惩,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各职能部门的工作目标,进行量化考核,建立人人参与信息公开工作的新机制,实行千斤重担人人挑,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水平。

石城县供销合作社

2021年1月13日

附件:2020信息公开年度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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