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燃禁放烟花爆竹倡议书
广大居民朋友们:
在元旦、春节等节日燃放烟花爆竹是传统习俗,虽然增添了许多喜庆氛围,但其释放出大量有毒有害气体和粉尘污染物,会造成严重的空气污染和噪音污染,严重危害我们每一个人的身体健康,同时,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
为了维护城区的安宁,进一步减少大气环境污染,使我们的城市更加清洁、空气更加清新,保障广大居民人身健康和财产安全,倡导环保、低碳、绿色的生活方式,营造平安、欢乐、祥和的节日氛围,遵守烟花爆竹禁燃禁放规定。在此,我们倡议:
一、以身作则,带头遵守。严格遵守《石城县禁限放烟花爆竹管理规定》,不违规购买、燃放烟花爆竹,不违规运输、储存、寄递、销售、携带烟花爆竹,积极爱护市容环境,维护城市秩序,争做文明市民、守法公民,以自己的实际行动展示市民良好素质、良好形象。
二、积极宣传,共同维护。禁燃禁放烟花爆竹是一项需要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工作。我们呼吁广大居民朋友积极行动起来,向身边的亲朋好友宣传禁燃禁放的重要意义,劝导家人、邻里和亲友响应倡议,不销售、不购买、不储存、不燃放烟花爆竹,坚决抵制违法违规行为,努力把不燃放烟花爆竹变成自觉行为,凝聚起保护环境的强大正能量。
三、展望未来,共创美好。禁燃禁放烟花爆竹不仅是一项环保行动,更是一项文明进步的体现。我们相信,在广大居民朋友的共同努力下,我们一定能够克服传统习俗的束缚,树立更加文明、环保的生活理念。让我们共同创造一个更加安全、环保、和谐的节日氛围,更加美好的家园。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需要广大居民的共同参与和大力支持!希望广大居民自觉遵守禁放烟花爆竹的规定,让我们的生活多一些绿色、多一些环保、多一些文明、多一些健康,共同迎接一个更加美好的明天!
石城县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大气污染防治专业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