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城市社区和通天寨景区管委会,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为贯彻落实近期县委、县政府对安全生产工作部署要求,压实各乡镇、各部门安全生产监管责任,有效防范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确保全县“五一”期间安全生产平稳有序,根据省、市、县安委办《关于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切实做好五一期间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要求,2023年4月24日至26日,县安委办组织5个安全生产督导检查组对全县各乡镇人民政府、城市社区管委会及有关部门开展“五一”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督导检查,现将督导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一)安全发展理念进一步树牢
大多数乡镇、部门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指示精神,持续传达学习贯彻落实近期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关于“五一”期间安全防范工作的决策部署,各乡镇、部门党委(党组)组织专题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2˙25内蒙古煤矿坍塌事故重要指示精神并研究贯彻落实意见。
(二)风险隐患整治进一步加强
持续开展重大风险隐患专项整治工作,建立了问题隐患清单、制度措施清单及隐患整改台账,针对“五一”期间安全防范规律特点和风险防控重点,制定相关方案,采取了针对性措施,进一步压实了安全防范责任链条,加大了安全督导检查和隐患排查整治力度,有效防控化解各类安全风险,维护了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三)安全生产责任进一步压实
各乡镇、部门党委(党组)制定了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突出重点,明确了工作措施,落实部门监管责任,深入推进安全生产“三结合”工作,建立了属地(属事)安全责任台账,明确了挂点领导及责任干部职责。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安全生产工作传达学习不到位
部分乡镇、部门安全发展理念学习不充分,对上级批示指示精神传达不到位,如龙岗乡、横江镇、小松镇、木兰乡、教科体局、工业园区管委会传达学习各级指示批示精神不到位,会议记录过于简单。
(二)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不深入
有些单位部门没有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整治,排查出的隐患偏少,隐患排查治理台账不规范,如横江镇、发改委无隐患排查台账且无具体排查时间,无整改通知书及复查记录;小松镇、屏山镇隐患排查台账无具体排查时间,整改影像资料不清晰,未闭环管理;琴江镇未建立隐患治理台账;县住建局隐患台账不完善,缺少复查时间等。
(三)单位和企业责任落实不明确
主要表现为安全生产“三结合”责任制工作推动缓慢,大部分企业未悬挂安全生产责任牌;部分单位未开展“五一”期间安全生产专题部署,如县商务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公路发展分中心、县市监局、县工信局未专题部署“五一”期间安全防范工作;县城管局“五一”期间安全生产工作方案未结合辖区实际。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各有相关单位要迅速推进安全生产“三结合”责任制工作,建立属地(属事)安全责任台账,确保五月中旬全面完成安全生产责任牌悬挂工作,全力开展安全生产重大风险隐患专项整治行动,对发现的问题隐患和严重违法违规行为,落实“四个一律”“五个一批”执法措施,各有关部门和生产经营单位要认真对照本次督导检查通报问题清单,迅速开展整改工作,明确整改责任、整改时限和整改措施,确保相关问题隐患按时按质整改到位,请各整改督办牵头单位于5月19日前按要求将整改落实情况及佐证材料报送县安委办,县安委办将对整改落实情况开展“回头看”督导检查,对工作进展缓慢、整改不力的予以通报。
石城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5月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