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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城县2021年定向培养赣南采茶戏表演专业学生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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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保护传承好赣南采茶戏,培养更多优秀赣南采茶戏后备人才,根据《赣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赣州市定向培养赣南采茶戏表演专业学生实施办法的通知》(赣市府办发〔2017〕17号)、《赣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关于做好2021年定向培养赣南采茶戏表演专业学生招生工作的通知》(赣师专发〔2021〕16号)精神,结合县情实际和工作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培养计划

2021年计划选送2名学生(男女不限)到赣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进行定向培养。

二、选拔程序

(一)选拔对象基本条件

面向参加2021年全省统一中考的石城县应届初中毕业生择优选拔,应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品行端正,立志从事赣南采茶戏表演事业。

2.服从组织分配,志愿到县灯彩保护发展中心工作。

3.身体健康,具备一定的艺术潜质。

(二)招生与录取

选送生的招生录取工作遵行“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具体流程如下:

1.考生报名

1)时间:2021年7月5—31日上午1200。

2)地点:县文化艺术中心三楼331室(联系人:黄皓,联系电话:15180200766)。

2.县级初试

1)时间:2021年8月3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地点:县文化艺术中心三楼。

3)内容及科目:形象、演唱(民歌)、舞蹈、朗诵。

由县文广新旅局(县灯彩保护发展中心)会同相关部门组织专业初试工作, 按招考比例要求及相关程序确定参加市级复试人选。

3.市级复试

1)时间:2021年8月7—8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地点:赣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音乐楼。

3)内容及科目:形象、演唱(民歌)、舞蹈、朗诵。

4.正式录取

经文化考试、专业复试后,文化分数达最低标准线以上的,按专业分数从高到低进行录取;录取前须与县文广新旅局、赣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签订定向培养协议。

三、培养管理

(一)县灯彩保护发展中心负责对定向生进行动态管理和跟踪培养;每年暑假期间,定向生须回县灯彩保护发展中心跟团学习,其暑期学习表现鉴定情况列为五年学业考核依据之一。

(二)县灯彩保护发展中心应随时掌握定向生在校期间的学习动态;五年学业完成后,依据市文广新旅局会同赣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组织专家对定向生进行的毕业考试、考核情况,将合格者分配到县灯彩保护发展中心;不合格者取消其定向资格,不予分配,五年学制期内由市、县两级财政所负担的学费,由定向生如数全额退缴。

(三)定向生的人事关系和工资由县文化行政部门集中管理,在县灯彩保护发展中心连续工作时间原则上不得少于八年;对工作年限不满八年而离开的,须全额追缴定向五年的培养学费;因工作需要或组织调整者除外。

四、派遣与安置

定向生学制为五年(专科),学习期满取得毕业证书,经组织专家考核合格,赣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将其毕业证和报到证等全部材料转由县文广新旅局负责管理;定向生毕业时,根据入学前签订的定向培养协议,回定向单位工作;如果国家人事政策调整与本定向培养工作相冲突,则按届时的国家人事制度执行。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

成立石城县2021年定向培养赣南采茶戏表演专业学生工作领导小组,县政府分管文化工作领导小组长,县人社局、县文广新旅局、县编委办、县财政局、县教科体局等单位分管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县文广新旅局,其主要负责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具体事务。其他成员单位按以下分工做好相关工作:

县人社局负责做好定向生考试、录取的监督工作,根据干部管理权限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县文广新旅局负责做好定向生专业考试的初试、选送复试、定向生人员管理、毕业接收和工作安排等工作。

县编委办负责落实核定定向生编制工作。

县财政局负责解决定向生学费,将赣南采茶戏人才培养经费列入部门年度预算。

县教科体局负责配合做好具体招生工作。

(二)落实优惠政策

1.定向生择优列入县灯彩保护发展中心编制管理。

2.享受国家统招毕业生同等待遇;人社部门按现行有关规定核定参加工作定向生的工资福利待遇。

3.定向生前三年(中专教育阶段)学费4500元/生·年,其中市财政按1000元/生·年负担,县财政按3500元/生·年负担;后两年(大专教育阶段)学费7200元/生·年,其中市财政按1600元/生·年负担,县财政按5600元/生·年负担。

石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石城县2021年定向培养赣南采茶戏表演专业学生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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