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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城县林业局201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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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城县林业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14年度,石城县林业局根据2014年石城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结合我局实际,依法公开林业局应公开政务内容,规范林业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力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相关政策、政务信息。现就201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如下。

一、主要工作

(一)认真贯彻落实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

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4年江西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赣府厅字〔201463号),《石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4年石城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石府办发〔20145号)要求,紧紧围绕全县中心工作,结合本单位实际,积极回应公众期待和社会关切,统筹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强化制度机制建设,不断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实效,更好地发挥信息公开对创建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的促进作用。

(二)深入推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

1.积极推进行政权力运行信息公开。一是推进林业行政审批信息公开。及时公布本级行政审批项目目录,依法公开行政审批流程图,接受社会监督。加强行政审批项目调整信息公开,围绕省、市关于简政放权的决策部署,及时公开取消、转移的行政审批项目信息。继续推进行政许可办理信息公开。二是推进林业行政处罚信息公开。加大对乱砍滥伐林木、违法征占用林地等不法行为处罚案件信息的公开力度,主动公开案件名称、被处罚者姓名或名称、以及主要违法事实和处罚种类、依据、结果等,并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2.继续推进财务资金信息公开。一是扩大公开范围。按照三公经费预算试点县工作要求,向社会全面公开财务预结算、三公经费预结算。二是统一公开时间。在今年1031日前公开2014年预算和2013年决算。三是细化公开内容。在支出功能分类的项级科目公开单位预算,并公开至基本支出和项目指出;三公经费预算详细公开总额和分项数额。并说明增减变化情况。2013年决算公开的内容比照预算公开的内容确定。四是推行审计结果公开。主动接受审计部门对单位财务的审计,并及时公开年度预算决算审计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3.加强公共资源配置信息公开。一是做好山地、林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和林木采伐信息公开,建立信息查询制度,方便公众查询山地、林地、林木采伐等相关信息。重点公开流转面积、流向、用途、流转价格,林木采伐地点、面积、数量等信息,引导山地、林地承包经营权有序流转。二是加强政府采购信息公开。落实采购预算公开制度,招标和非招标项目的采购预算均在招标(采购)公告中予以公开。实行单一来源项目的采购审前公示制度,及时公开采购原因及唯一供应商名称。规范政府采购信息特别是成交信息及投诉处理、行政处罚结果公示。三是推进工程建设项目信息公开,深化项目审批、核准、监管、招标、投诉等信息公开工作。

4.推动公共监管信息公开。一是加强环境信息公开。推进林业生态环境信息公开,定期发布森林质量、森林覆盖率等信息。及时主动公开森林资源、林地资源监管信息,重点公布乱砍滥伐林木、乱占乱征林地等违法行为的查处情况。二是继续做好安全生产事故信息公开,加强森林防火预警预防信息发布和数量火灾应急处置信息公开,高效快捷发布可能引发事故灾难的风险信息。及时全面公开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处置信息。三是推动信用信息公开。依法公开在行政管理中掌握的信用信息。

(三)积极做好政策措施和热点舆情解读回应工作实效

以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为目标,创新政府信息公开手段和方式,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积极回应公众关切,进一步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实效。

1.强化主动公开工作。凡属于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社会关切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都依法、全面、准确、及时地做好公开工作。统筹运用政府网站、政务微博等渠道,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新闻网站等媒体的作用,及时发布主流声音和权威准确的政务信息,扩大发布信息的受众面,增强影响力。

2.推进政策解读和舆论回应工作。加强信息解读工作,对林地、权权、林木资源管理等信息,加强事前舆情风险评估,制定信息发布、解读和回应的整体方案。及时发现、研判需要回应的相关舆情和热点问题,及时发布权威信息,消除不实传言,正面引导舆论。

(四)认真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

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工作,完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以及保存备查等各个环节的流程,依法依规满足人民群众的特殊信息需求。提升依申请公开服务能力,畅通受理渠道,完善工作机制,提高工作效率,方便公众申请。改进完善申请办理方式,加强与申请人沟通,做好解疑释惑工作,引导公众正确行使申请权和救济权。对于经审核认定可以让社会广泛知晓的政府信息,在答复申请人的同时,通过主动公开渠道予以公开,对涉及多个地方和部门的申请事项,加强会商协调,依法依规妥善办理。截止20141219日,我局依申请主动公开的各类信息725条,信息上传数量位列县直部门第二。

(五)加强平台、制度和基础建设

进一步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加强基础建设,为深入推进作风信息公开工作提供有力保障和支撑。

1.强化机构和队伍建设。我局成立政府信息公开组织机构,由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人秘、监察、计财、营林、林政、总站、林检、野保、稽查、防火办、山纠办、种苗经管、调查设计、产权交易中心等股室负责人为小组成员,确保信息公开各项工作顺利推进。年内派专职人员二名参加一次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政府网站工作人员的集中培训,提升了相关人员的政策把握能力、舆情研判能力、解疑释惑能力和回应引导能力。

2.健全工作机制。严格落实信息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机制。加强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建设,对公开的信息,依法依规做好保密审查,确保公开的政府信息准确一致,避免出现不实信息甚至官谣现象。建立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更新完善机制,进一步优化公开指南,细化公开范围和目录,方便公众查询和获取。

3.加强监督考核。加强实地督查,工作考核、社会评议、资源、责任追究等工作。细化工作目标,量化督查考核标准。将信息公开的考核继续纳入本单位绩效考核体系,推动相关工作深入开展。及时总结督查及考核过程中发现的情况和问题,分析原因,研究对策,进一步改进工作。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2014,尽管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但在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要进一步拓展;二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要进一步扩大;三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形式要进一步规范;四是政府信息公开的时间要进一步细化;五是政府信息公开的质量要进一步提升。

三、2015年工作打算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抢抓建设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和振兴发展机遇,围绕旅游强县建设战略,进一步加大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力度,进一步规范、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拓展公开范围,充实公开内容,规范公开形式,细化公开时间,提升公开水平。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保证政府信息工作规范化、常态化。为推动林业和生态建设又好又快发展,为建设美丽石城做出新贡献。

 

 

 

 

 

石城县林业局

20141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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