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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城县林业局主要职责和内设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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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城县林业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

    机构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林业建设和发展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全县林业和草地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监督管理;制定全县林业发展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县林业体制改革;草拟林业有关规范性文件,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二)组织全县林业和草地生态保护修复和造林绿化工作;实施重点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林业生态补偿工作;指导林业生态扶贫相关工作;组织、指导全民义务植树、城乡绿化、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工作;负责组织开展全县森林、湿地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动态监测与评价。

(三)开展全县林政管理工作;组织编制、审核、报批森林采伐限额,并监督执行;监督木材凭证采伐、凭证收购、凭证运输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负责全县征、占用林地的审批管理、林地开发利用和林地流转管理;查处破坏森林、林地资源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等的行政案件;负责公益林、天然林保护管理工作。

(四)组织指导全县林产工业生产、多种经营技术改造工作;审批林业基本建设;开发森林旅游;负责全县林产品加工、制造、林地花卉等多种经营管理工作。

(五)负责全县林业基金的征收、上缴;监督林业基金的管理使用;指导全县国有林场(森林苗圃)基本建设和发展,监督管理国有林业资产;依法负责对全县林区林业公路的管理。

(六)负责管理陆生野生动物、植物和湿地资源的保护及合理开发利用;建立珍稀野生动植物救护机制;负责全县森林病虫害防治、植物检疫工作;组织编制森林火灾防治规划并指导实施;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水土保持、农村能源发展、农业综合开发等工作。

(七)制定和实施林业生态建设规划、森林资源保护利用规划、湿地保护规划,维护森林和湿地生态安全,加强林业生态建设的监督管理;组织林木种质资源普查,指导建立种质资源库,负责良种选育推广,监督管理林木种苗生产经营行为和林木种苗质量。

(八)负责全县林业生态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工作,督促指导相关单位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制;指导管理全县林业专业人才培训及林业科技普及推广工作。

(九)负责全县各类自然保护地、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湿地资源的监督管理;负责生物多样性保护相关工作;负责林业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指导协调全县林业企事业单位的森林采伐和林产品加工生产经营中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负责自然保护区、地质公园、风景名胜区、自然遗产等的申报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十)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办公地址:石城县琴江镇东城南大道307号

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797-5711359

  编:342700

  箱:lyj5711359@163.com

内设机构

一、秘书股。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党建、文秘、档案、保密、信息、劳动工资及机关后勤管理、作风建设、议案和建议提案办理、综治维稳、安全保卫、信访接待、职工培训等工作。

依据:《石城县林业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石党办字〔2019〕58号)

股室负责人:黄新春     职务:股长

联系电话:0797-5711359

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办公地址:石城县琴江镇东城南大道307号416室

二、林政资源管理股(县林长办)。

负责全县林政资源管理。提出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的政策措施;指导编制森林经营规划和森林经营方案并监督实施;负责全县木材加工监管;负责实行森林资源采伐限额管理;负责林业生态建设和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工作;负责木材运输证的保管、核发;承担森林、湿地、草地资源动态监测与评价工作;承担县林长办公室日常工作。

依据:《石城县林业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石党办字〔2019〕58号)

股室负责人:陈锡荣     职务:股长

联系电话:0797-5703650

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办公地址:石城县琴江镇东城南大道307号205室

三、造林经营股(县绿化委员会办公室)。

提出全县国土绿化措施;综合管理重点生态保护修复工程;组织实施全县造林绿化重点工程;指导植树造林、封山育林和以植树种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工作;组织指导全县油茶的种植、培育;负责林业科研项目及其技术推广;负责林木种苗生产、经营活动监督、质量检验和违法生产、经营林木种子行为的查处。承担县绿化委员会日常工作。

依据:《石城县林业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石党办字〔2019〕58号)

股室负责人:潘庆全     职务:股长

联系电话:0797-5700396

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办公地址:石城县琴江镇东城南大道307号301室。

四、计划财务股。

编制林业财政预决算报告,做好财务管理工作;负责林业项目计划及管理,林业规费征收、使用管理,管理各项财政拨款、财政资金、专项资金;内部审计、林业统计、医疗保险,做好林业(涉外)项目贷款贴息申报、管理工作;审核纳入会计核算中心核算的局属单位财务收支情况,监督核算单位财务活动;指导下属单位财务管理。

依据:《石城县林业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石党办字〔2019〕58号)

股室负责人:魏劲松     职务:股长

联系电话:0797-5702255

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办公地址:石城县琴江镇东城南大道307号415室

五、政策法规股。

指导、协调全县林业行政执法和执法监督工作。负责林业法律法规等的宣传学习工作。提出全县林业建设的政策建议。承担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负责授权的林业行政审批事项的具体办理和服务工作。

依据:《石城县林业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石党办字〔2019〕58号)

股室负责人:兰建华     职务:股长

联系电话:13870712907

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办公地址:石城县琴江镇东城南大道307号201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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